社会工作社会认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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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可
摘要:本文以促进社会工作更好的服务和谐社会发展为目标,从执政党和政府,学界,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四个主体的角度分析了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分析了现状,预测了发展并对不足提出了解决办法。

关键词:社会工作;政府认可;社会认可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坚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近年来,在政府部门与大学的积极推动下,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与本土化发展迅速,而社会认可一直是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社会工作造福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也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生存之本,亦是制约社会工作教育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1957年格林伍德在其《专业的属性》中指出,专业应该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一个专业应该有一套系统的、支持其活动的理论体系。

第二,它已被社会广泛认可,即社会对这种专门活动是接受的和高度评价的。

第三……。

社会认可即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接纳,而社会公众泛指执政党和政府部门、学界,一般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

一、执政党和政府的认可
在我国,政府部门是现代社会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

上世纪80年代,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政部门逐渐接受了现代社会工作的概念,支持大学开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1991年民政部代表中国加入了社会工作者国际组织--国际社会工作者协会。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推动了社会工作的发展进程。

2006年7月人事部与民政部联合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实质性地推动了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我国的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在这种背景下,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提出,执政党和政府对社会工作的认可是显而易见的。

党和政府在很多重要的文件中提及社会工作并颁发了大量的促进社会工作发展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性文件。

如《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建立健全以培养、评
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这就对我国社会工作制度作出了全面规划,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2010年,国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提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到2015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

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

并明确了主要举措:”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

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基地。

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

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管理。

加快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措施。

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

组织实施社会工
作服务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

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

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机制。

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

2012年11月14日,为了推动社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从充分认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与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进行了规范。

上述一系列重要政策、法规的出台充分说明了政府对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了政府对社会工作的接纳与认可。

二、学界的认可
学界的认可直接关系到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直接关系到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供给,在社会工作的认可中至关重要。

就学界的认可来说,主要考察的是学科专业建设,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即理论知识体系、专业领域、专业人员、专业教育以及专业组织的建设。

经过多年来社会工作教育者的不懈努力,在这些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成绩。

社会工作专业已经有了比较明确而独立的理论体系和知识结构;初步有了自己专精的领域;建立了专业人才队伍;专业教育有了相当的规模;形成了专门的专
业组织;等等。

正因为如此,社会工作专业在学界正日益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

社会工作专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从近年来社会工作专业在高等教育院校的迅猛发展及在国家高教自考中设立了社
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就可以看出学界对社会工作的接纳。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目前专业的发展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社会工作虽然有了一些专业教材,但仍缺乏本土化的研究成果,在知识建构上也缺乏本土特色,而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数量、出版专著数、编写教材数、承担课题数都略显不足。

在西方发达国家,很多大学都有与法学院、商学院并列的专门的社会工作学院,它们都从早期依附的社会学或心理学系独立出来。

在中国,从学科分类上说,教育管理部门与高等学校仍把社会工作归属在社会学学科的门下。

传统上社会工作有两大理论来源,即社会学和心理学,在目前的学科研究上,社会工作的专业特性并没有凸显出来,大多仍归为社会学或心理学研究。

社会工作专精的领域和独特的视角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学术界对社会工作专业的独特性缺乏认识,妨碍了社会工作确立自己独立的学科地位。

所以,在争取学术界的认可上,不仅要推动广泛的研究,而且要加强体现社会工作学科独特性的研究,使社会工作专精的领域能日益清晰起来。

三、社会民众的认可
一般民众的认可可以为社会工作专业提供一个适宜的从业环境,包括各种资源。

从开始专业化进程以来,社会工作专业一直都很重视自己的公众形象,但迄今为止很多普通公众对社会工作者的认
知,仍然停留在教育水平有限,不需要什么遴选,仅凭献身精神、良知等美德开展工作。

在对社会工作内容的认识上尽管消除了社会工作者只为贫困者和弱势群体服务的成见,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偏差。

比如,一项调查发现,80%以上的人都认同”社会工作者为所有阶层的人提供服务”,但是近1/3的人仍认为”社会工作者主要是关怀依靠福利的人”。

绝大多数人认为社会工作者的主要工作是帮助个人和家庭解决问题。

如果自己的儿女从事这个专业,只有36%的受访对象会感到开心。

这些数字说明,要争取公众对社会工作专业有正确的认识仍然任重道远。

一般公众的认可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工作任务的认可、对投入这一专业的人员的认可和资源的认可上。

一般公众对于接受社会工作的任务并没有太大的障碍。

但中国社会的文化,如集体主义、互助观、权威观等,可能会影响对基于西方文化的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实践原则的接纳。

传统的中国人的社会网络主要依赖血缘关系、地域关系以及地区组织来维系。

在面对个人和家庭问题时,大部分人都先求助于家人,其次是单位领导。

从这一点看,要取得社会对专业人员的认可和在这方面投入资源的认可,还要尽快建立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方法。

此外,长久以来对社会工作公益性的宣传和强调,也使一般公众只看到其公益性的一面,而对其专业的一面缺乏认识,大部分人会认为只要有热心、诚心,就可以做社会工作。

而无法区分社会工作者与志愿服务者与义工的区别。

宣传社会工作专业文化,树立社会工作专业性的一面,也应当是在获取一般公众认
可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四、服务对象的认可
社会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促进服务对象的正常生活,因此,在所有的认可中,最重要的是服务对象的认可,他们的认可是社会工作专业存在的根本。

服务对象的认可主要表现在选择和接受社会工作服务上。

在这方面,有自愿选择和强制选择两种。

自愿选择是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服务。

它意味着当事人会在不同的助人方式之间做比较,以决定是否接受社会工作服务。

比如,在解决婚姻家庭问题上,他们可以在求助于社会工作者、心理辅导人员、法律工作者、基层单位间做比较。

而强制选择意味着法律规定了某些特定的问题必须由社会工作者来解决,当事人除了接受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外别无他法,这方面的服务比如儿童保护服务、社区矫治服务和强制戒毒服务等,而中国在这方面还是法律空白。

因此服务的认可更多的要依靠当事人自愿选择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自愿选择服务,当事人多会考虑使用上的便捷性、有效性和成本,而现有的专业服务还没有凸显出这些方面的优势。

除了一些社会文化方面的因素会影响当事人自愿选择社会工作服务外,路径依赖也会成为一个问题。

由于社会工作在我国起步不久,还缺乏积淀,人们对它还缺乏了解,加上现有的专业服务十分有限,出于惯性和现实因素的考虑,人们多会求助于传统的途径解决自身的问题。

应当说,目前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可还十分有限。

要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除了提高服务的质量,在便
捷性、有效性和成本等方面在服务对象群体中建立好口碑外,渗入到现有服务路径中,提供创新服务,也是一个重要的策略。

另外,还要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法律的支持,把一些敏感性的服务列为法定服务,便于社会工作者在这些领域更好地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社会认可在政府部门的认可、学界的认可、一般公众的认可和服务对象的认可等诸多方面都有不同的情况和考虑的因素,需要社会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出多种努力。

在这些认可中,服务对象的认可是根本。

社会工作专业唯有通过服务对象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政府、学界和一般公众的认可能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社会工作教育人员在争取社会认可上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只有积极投入到推动这些方面的社会认可上,社会工作专业才能发展,才有出路。

教育人员要对课程设置不断地进行反思、研究和创新,使之能够适应社会的复杂需要,才能使专业站稳脚跟。

作者简介:李琪(1979-),男,回,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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