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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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校企合作何时才能“两头热”
来源:黑龙江高职高专教育网作者:纪颖时间:2008-07-25
在“以就业为导向”的大背景下,一些职业院校大刀阔斧进行课程改革,技能培训和顶岗实习有的已经占到百分之七八十的课时。
这对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学校仍不能忽视学生的文化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学生的真正就业是以技能、理论、素养三者共同来支撑的,这是一种综合素质的就业导向观,它除了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满足企业的需求之外,更有利于学生的人格健全和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
以就业为导向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宗旨与办学方向,在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应当注重学生“技能”培养的关键性。
以就业为导向是国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水平提出的在当前我国国情下行之有效的重要发展理念。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
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就业是民生之本,强化学生就业能力,解决大多数人的就业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发展变化的就业、转岗以及下岗再就业等的需求,这是职业教育的发展之本,也是职教与普教的根本差异之处。
2005年9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加强职业教育工作,指出: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继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职业教育必须以就业为导向改革创新,要牢牢把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
因此,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技能培养是在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下必须提倡和坚持的重要改革精神。
学生的真正就业是由技能、理论、素养共同支撑的
如何正确理解以就业为导向的重要内涵,更好地理解职业教育的“综合素质”就业,关系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败。
职业教育与培训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直接促进作用和效果如何,取决于其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程度。
从现实情况来看,作为人力资源需求方的企业越来越看重的是人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精神。
与此同时,职业院校办学却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学习体系与工作体系之间存在差距、课程与就业岗位技术要求之间存在差距、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结合不紧密等。
可见,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的人才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不断强化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和观念转变、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正确理解中央提出的“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即要正确理解以就业为导向的根本内涵。
实质上,以就业为导向除了强调学生的就业技能之外,还要促进学生理论知识体系的完善和人文素养的提升。
学生的真正就业是以技能、理论、素养三者共同来支撑的,它是一个综合素质的就业导向观,是一种全面的就业,它除了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满足企业的需求之外,更有利于学生的人格健全和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
发挥职业教育课程的三大功能
现代课程观指引下的职业教育课程必须发挥三大功能:促进学生的就业能力、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促进学生的人格完善。
在职业教育改革的诸多环节中,课程改革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改革的思想和基本内容最终都要通过课程才能体现出来。
现代化课程观首先将职业教育课程分为三类:一是知识类课程,二是技能类课程,三是素质类课程。
根据这三类课程不同的教学内容和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实施方案,以期形成合理的课程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依据上述三大类课程,职教课程的三大功能体现为:促进学生的就业能力、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促进学生的人格完善。
现代职业教育课程应当发挥对学生的知识体系、技能体系和人文体系构建的重要功能,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始终发挥好职业教育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核心功能。
职业教育课程三大功能的发挥实质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它不仅涉及到政府的政策导向问题,也涉及职业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教学模式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保障机制的完善等各个方面。
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的适切性和教学改革的有效性,必须积极调整课程结构,促进课程功能发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需求。
(雷正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究所研究员)核心提示:“校企合作”模式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
但现在校企合作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企业积极性不高,大部分情况是学校处于“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境地。
职业教育界人士认为,校企合作的突破点在制度上,需要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对企业进行约束与驱动。
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离不开企业在培养人才过程中的参与,于是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越来越受到职业院校的欢迎。
众多职业院校为了自身的发展,纷纷与企业联系,建立培训中心、实习基地等,并大力宣传自己的校企合作进程,政府主管部门也已意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出台了相关政策。
现状:学校“一头热”企业动力不足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目前职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几乎所有的职校都在寻求与企业的合作,学校实力不同,与企业合作的程度也不相同,大部分停留在教学设备捐助、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
但企办职校由于具备与企业合作的优势,了解最新的企业需求,在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在校企合作中已经深入到教学计划的制定、技术的研发,如西安技师学院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共同建立了西安数控培训中心,校企共同制定合作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充分运用国际著名企业在师资、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并提高学校师资及专业建设水平,其他的还有西安航空技师学院与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高级技工学校与西安铁路信号工厂等深层次的校企合作。
但目前在校企合作进程中,职校仍遇到不少的问题。
西安工程技术学院院长徐明认为,在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而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之又少。
可以说,大多数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主要还是靠“关系和信誉”,企业对此是不冷不热,动力不足。
需要用人时,学校能输送最好,送不来就到社会上招工。
校企合作中的“一头热”现象非常突出。
这种机制是校企合作的最初形式,简单、方便灵活,但缺乏稳定性,不利于充分调动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原因:意识+利益+政策使企业有点冷
那么,在陕西省,企业不愿意参与校企合作的原因在哪里?
职业院校和企业人力资源业内人士认为,首先是观念落后、意识不够。
在国内,人们普遍认为培养人才的任务在学校,不在企业。
但实际上,目前仅凭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远远达不到企业的要求,必须校企结合。
其次是利益问题。
企业认为在校企合作中得不到什么实惠。
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校企合作的政策,如可以给企业税收方面的优惠等,但实际上,陕西省各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没落实,而效益好的企业根本不需要这一点税收优惠,效益不好的企业又没有能力接收实习生。
最后就是企业不愿承担相关责任。
学生到企业参加培训、实习,企业必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指导,而且学生由于不熟悉实际的生产操作,易出质量事故,影响企业效益。
所以,企业对校企合作培养人才一直不太感兴趣。
建议: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法规
国务院有文件要求企业应拿出一部分教育培训经费,并承担一定的学生实习费用,但由于没有强制性措施,企业都是可做可不做。
西安技师学院院长李长江认为,现在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校企合作,并有了良好的开端,但要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路还很长,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现阶段靠企业提高自身的觉悟和学校共同培养人才是不可能的。
职业院校与企业能否很好的合作,取决于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寻找与把握,而能否使合作产生最大效益,则取决于长期合作中双方逐步探索建立的各种保障机制,而法律法规保障是其最重要的保障因素。
因为,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更是一种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合作,应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调节、规范和推动,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因此,必须健全有关政策与法规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加快校企合作的步伐。
徐明院长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出面搭建平台,让企校双方进一步了解并加深合作。
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在持证上岗方面的监管,这样企业就不会随便招用社会人员,而是招用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或与学校共同合作培训职工,达到良好的校企合作,实现校企“两头热”,和谐双赢。
声音:让企业从“幕后”走向“前台”
为培养出真正的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中的哪些方面很重要呢?西安技师学院院长李长江认为企校双方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必须参与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
我国传统的职业教育是由学校单独制定教学计划的,理论性、系统性很强,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由于职校学生的基础相对薄弱,学生学得很费劲。
而发达国家职业院校的教学简单易懂,以图释为主。
企业需要什么样的技能,学校就开设什么课程,实用性很强。
所以,建议目前陕西省职业院校应大胆改革教学计划,让教师到企业的车间一线实习,了解一些新技术、新设备,与在企业工作的往届生沟通,了解学校的教学计划缺陷,找到需要改进的地方,才能进一步适合企业的需求。
其次,合作企业应参与到学校的教学方面。
可成立企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学校联合进行专业的开发、课程设置、设备的添加等,和学校一块做好教学工作。
另外,校企应联合建立实习中心。
不能只是投入一些简单的教学软件和设备,必须是企业
实际生产用的设备。
在这样的设备上培训后,学生才能学到真正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毕业后会很快融入到企业生产当中。
必须建立学生到企业的实习制度,这也是目前最难办的一点。
德国在法律上规定学生必须要参加实习,企业每年必须接收一定量的学生实习,即使在国外的德国企业也要接收德国实习生,专业不同,实习的时间也不同。
目前陕西省的职业院校也有实习,但是是与就业相挂钩的实习,实习是为了就业,不是真正意义上为提高技能的实习,实际上是企业延长试用期、考察期,以留下适合的、符合要求的学生。
他山之石
德国校企合作上升到法律层次
那么,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是如何开展的?他们在校企合作方面的规定如何?记者从陕西省职业院校主管部门、西安技师学院等一些知名院校了解到了一些有关德国校企合作的情况。
据悉,德国的校企合作其实就是“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并且在法律上规定企业必须参与职业院校人才的培养。
德国法律规定,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职业人才,企业必须建立一定规模的培训中心,如果没有能力办,可出资由行业协会来办。
企业负责面向社会招生,并提供给学生生活费,不同规模的企业招生规模不同,招来的学生每周有三天时间在企业实习,由技师负责培训,两天半时间送到学校学习理论知识。
职业学校是由州政府出资举办的,这样,职业院校的招生只是面向企业的,将不同企业的学生招到学校学习理论知识。
这样企校双方共同培养的学生既符合企业需要,也解决了职业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
因为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要想真正达到企业的需求,要求投入很高,只依靠学校单方面努力是很难实现的,德国在法律上规定企业承担一定的培养人才的责任,减轻了学校的负担。
转自黑龙江高职高专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