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执行专题PPT课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进一步规范法院执行行为: 4、增加执行异议制度(202条,书面异议,裁定
驳回,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5、完善案外人异议制度(204条,裁定,审判监 督,另行起诉)
6、增加变更执行法院制度(203条,6个月以 上,上级法院责令限期执行、自己执行、指令 其他法院执行)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0
• 6、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 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 7、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调解协议)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调解协议)
• 8、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的债权文书
• 9、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 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
有些当事人采取种种手段转移、隐匿,
甚至抢夺小孩。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
两种做法:一是有的法院认为双方当事
人争执的子女,把子女的人身作为执行
的标的物,一旦当事人拒不交付子女时,
执行人员采取种种办法,将孩子找到后
强行抱走,送给申请人。二是有的法院
认为子女不能作为执行标的,如当事人
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 将罚款数额提高到10倍:个人1万元以下,单位 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 一、民事执行的概念
–1、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执行根 据,运用国家司法执行权,依据执行程 序迫使被执行人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 容的行为。
理论上讲,执行人身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 自由,违反宪法的规定,应坚决反对; 把人身排斥在执行对象之外,是由民事 案件性质决定的,只需执行特定的财产 或行为。
离婚案件中子女能否强制执行。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2
在离婚案件或子女抚养案件中,往往涉
及到一方当事人院运用国家 强制力保证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 书付诸实现的活动,借以实现国家意志,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
• 二、民事执行程序 • 民事执行程序是指调整人民法院的执
行活动,确定人民法院与当事人,有 关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执行关系的 行为规范。 •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 别。两者的联系是:首先,执行程序 和审判程序都是完成民事诉讼法任务 的法定程序,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同 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其次,审判 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根据,执行 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和完成。
2
• 执行制度的改革(二) • 增加执行法院的范围(201条): • 第一审法院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
在地法院
• 延长申请执行的期限(215条): • 申请执行时效统一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的规
定
• 规定履行期间或分期履行期间,未规定履行期间 • 强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103条): • 可以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的主要负责
• 10、特别行政区法院委托执行的判决书、 裁定书和仲裁裁决书
•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1
• 六、执行对象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或与财产 有关的行为,人身不能作为执行对象。
执行程序的一个原则就是执行对象有限原 则,即执行对象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人的 财产和行为,而不能以义务人的人身作 为执行对象。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7
• 3.执行手段的强制性 由于义务人拒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享有执行权的司法机关运用国家强制 力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以保障权利 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4.执行根据的有效性 执行必须 有执行根据,该根据就是各种发生法 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未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作为执行根据。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9
• 1、发生法律效力的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民 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
• 2、发生法律效力的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 判决书和裁定书
• 3、发生法律效力的并具有给付内容的行政 判决书和裁定书
• 4、 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 定、行政处理决定
• 5、国内仲裁机构制作的具有给付内容的仲 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专题六 执行程序
• 教学目的和要求: –认识民事执行的意义,理解执行 的原则,明确对不同标的执行应 适用不同的程序和措施。
09.11.2020
1
• 执行制度的改革(一)
• 强化执行措施: 1、建立“立即执行”制度(216条第2款) 2、建立财产报告制度(217条,当前及前1年财
产情况)
3、建立执行威慑机制(231条,限制出境,在征 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其他措施)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8
• 四、执行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 律文书为根据;
–2、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 给付内容;
–3、义务人故意推拖或拒绝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五、可以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 执行 根据,是指人民法院执行组织据以执行的 法律文书。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
• 两者的区别是:首先,执行程序是以司法执 行权为基础的法定程序,而审判程序则是以 审判权为基础的法定程序。其次,执行程序 是由多种执行方式和强制措施构成的单一程 序,而审判程序是多种程序审理不同案件的 程序,其中既有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各种程 序,又有审理非讼案件的各种特别程序。最 后,执行程序的主要任务在于实现法律文书 确定的内容,而审判程序的主要任务是依法 确认权利义务关系或者确认事实状态并作出 裁判。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6
• 三、执行程序具有下列特点:
• 1.执行程序的法定性 执行是直接运用 国家司法执行权力的行为,因此,无论对 何种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都必需严格按 照《民事诉讼法》、《意见》及《执行规 定》的规定进行,不得违背法定程序。
• 2.执行机关的特定性 人民法院是唯 一有权按照民事执行程序执行生效法律文 书的机关。任何依法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 加以实现的法律文书,只能由人民法院执 行组织执行
驳回,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5、完善案外人异议制度(204条,裁定,审判监 督,另行起诉)
6、增加变更执行法院制度(203条,6个月以 上,上级法院责令限期执行、自己执行、指令 其他法院执行)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0
• 6、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 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 7、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调解协议)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调解协议)
• 8、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的债权文书
• 9、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 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
有些当事人采取种种手段转移、隐匿,
甚至抢夺小孩。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
两种做法:一是有的法院认为双方当事
人争执的子女,把子女的人身作为执行
的标的物,一旦当事人拒不交付子女时,
执行人员采取种种办法,将孩子找到后
强行抱走,送给申请人。二是有的法院
认为子女不能作为执行标的,如当事人
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 将罚款数额提高到10倍:个人1万元以下,单位 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 一、民事执行的概念
–1、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执行根 据,运用国家司法执行权,依据执行程 序迫使被执行人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 容的行为。
理论上讲,执行人身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 自由,违反宪法的规定,应坚决反对; 把人身排斥在执行对象之外,是由民事 案件性质决定的,只需执行特定的财产 或行为。
离婚案件中子女能否强制执行。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2
在离婚案件或子女抚养案件中,往往涉
及到一方当事人院运用国家 强制力保证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 书付诸实现的活动,借以实现国家意志,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
• 二、民事执行程序 • 民事执行程序是指调整人民法院的执
行活动,确定人民法院与当事人,有 关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执行关系的 行为规范。 •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 别。两者的联系是:首先,执行程序 和审判程序都是完成民事诉讼法任务 的法定程序,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同 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其次,审判 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根据,执行 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和完成。
2
• 执行制度的改革(二) • 增加执行法院的范围(201条): • 第一审法院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
在地法院
• 延长申请执行的期限(215条): • 申请执行时效统一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的规
定
• 规定履行期间或分期履行期间,未规定履行期间 • 强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103条): • 可以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的主要负责
• 10、特别行政区法院委托执行的判决书、 裁定书和仲裁裁决书
•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1
• 六、执行对象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或与财产 有关的行为,人身不能作为执行对象。
执行程序的一个原则就是执行对象有限原 则,即执行对象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人的 财产和行为,而不能以义务人的人身作 为执行对象。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7
• 3.执行手段的强制性 由于义务人拒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享有执行权的司法机关运用国家强制 力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以保障权利 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4.执行根据的有效性 执行必须 有执行根据,该根据就是各种发生法 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未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作为执行根据。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9
• 1、发生法律效力的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民 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
• 2、发生法律效力的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 判决书和裁定书
• 3、发生法律效力的并具有给付内容的行政 判决书和裁定书
• 4、 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 定、行政处理决定
• 5、国内仲裁机构制作的具有给付内容的仲 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专题六 执行程序
• 教学目的和要求: –认识民事执行的意义,理解执行 的原则,明确对不同标的执行应 适用不同的程序和措施。
09.11.2020
1
• 执行制度的改革(一)
• 强化执行措施: 1、建立“立即执行”制度(216条第2款) 2、建立财产报告制度(217条,当前及前1年财
产情况)
3、建立执行威慑机制(231条,限制出境,在征 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其他措施)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8
• 四、执行的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 律文书为根据;
–2、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 给付内容;
–3、义务人故意推拖或拒绝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五、可以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 执行 根据,是指人民法院执行组织据以执行的 法律文书。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
• 两者的区别是:首先,执行程序是以司法执 行权为基础的法定程序,而审判程序则是以 审判权为基础的法定程序。其次,执行程序 是由多种执行方式和强制措施构成的单一程 序,而审判程序是多种程序审理不同案件的 程序,其中既有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各种程 序,又有审理非讼案件的各种特别程序。最 后,执行程序的主要任务在于实现法律文书 确定的内容,而审判程序的主要任务是依法 确认权利义务关系或者确认事实状态并作出 裁判。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6
• 三、执行程序具有下列特点:
• 1.执行程序的法定性 执行是直接运用 国家司法执行权力的行为,因此,无论对 何种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都必需严格按 照《民事诉讼法》、《意见》及《执行规 定》的规定进行,不得违背法定程序。
• 2.执行机关的特定性 人民法院是唯 一有权按照民事执行程序执行生效法律文 书的机关。任何依法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 加以实现的法律文书,只能由人民法院执 行组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