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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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工资是基本收入;福利是提高性和弥补性的收入;保险是风险的保障
第一节公务员工资
一、公务员工资的含义和作用
(一)公务员工资的含义
公务员工资是指国家根据按劳动分配原则,分配给分务员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
公务员工资包含三层涵义:
(1)工资是公务员为国家服务的劳动所得,必须由国家财政支付。
(2)工资只能以法定货币形式出现,不能包含其他物质和非物质形式的权益。
(3)工资是公务员收入中最基本的部分,具有决定性地位。
第一节公务员工资
(二)公务员工资的作用
1.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务员队伍,为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条件。
3.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
工资的激励作用体现在:一是要超过公务员的“标准线”;二是工资关系是否公平合理。比如行业之间以及行业内部之间的平衡。
二、公务员工资的构成
所谓工资构成,又称结构工资或组合工资,是指由若干具有不同性质和职能的工资部分组成公务员工资收入总额。
建国以来,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见附表
我国历次工资改革情况
1956年第一次改革“职务等级工资制”
1985年第二次改革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
“职务级别工资制”
1993年第三次改革
2006年第四次改革
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
我国历次工资改革情况
1956年的职务等级工资制
在机关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共分24级。定什么级,拿什么工资。一般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1985年的结构工资制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工作人员工资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职务的高低。
结构工资制度的缺陷表现在:
1、工资分配过于强调职务因素,客观上造成了只有提升职务才能长工资的“官本位”。
2、缺乏正常的增资机制,工资的增长失去
了制度的保障。
3、平均主义愈演愈烈,工资关系畸形发展。
4、范围上的“包罗万象”,不适应干部科学
分类的要求,也难以与各类人员多样化的
劳动相吻合。
1993年公务员的职级工资制
19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规定:公务员实行以职务和级别为主的职级工资制。
职级工资的构成: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1、职务工资
职务工资是按照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所确定的工资,是职级工资制中体现按劳分配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务员条例的规定,公务员主要划分为12个职务层次(从办事员——总理),每一个职务层次设有若干个职务档次。
关于如何确定职务工资:根据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任职年限在4年以下的套入第一档,4—17年套入第二档…
职务与工资的对应关系是:
职务: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县长县长
工资: 50 63 79 96 118 144
2、级别工资
是按照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所确定的工资。设置15个级别。
设置级别工资,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考虑到全国机关干部有92%以上的是科级以下人员
考虑到同一职务层次的人员,在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上各不相同
考虑到与军队的军衔制、公安部门的警衔制接连起来,以便公务员的交流
级别与工资的对应关系是:
级别:15级 14 13 12 11 10 9 8 (1)
工资:55元 65 77 92 111 135 164 193 (470)
确定级别的具体办法是:
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的定级,分为两种情况: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人员的定级
初中、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定为十五级;
大专毕业生,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其他新录用人员的定级
主要根据其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人员来确定级别
关于如何晋升级别工资:
一是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每五年可以晋升一个级别,每两年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是公务员晋升职务后,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未达到规定升级考核年限的,级别不变。
3、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保障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需要并适当考虑赡养人口的因素所确定的工资。
93年公务员的基础工资是每人每月90元。
97年、99年、2001年、2003年调整了公务员基础工资。
4、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按照公务员的工作年限所确定的工资,它主要体现公务员的积累贡献。
工龄工资标准一年1元,一直到离退休的当年为止。
一般而言,领取工龄工资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40年
5、地区津贴
所谓地区津贴是指在国家制定统一的工资政策、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幅度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同而制定的津贴标准。地区津贴又分为两大类:
一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是地区附加津贴。
1993年的规定,地区津贴分为四类(其中海拔在4000米以上的地区为第四类),每人每月平均增加14元、24元、45元和85元。
2001年调整为:
一类区每月40元至100元,平均43元;
二类区每月80元至200元,平均86元;
三类区每月160元至320元,平均172元;
四类区每月280元560元,平均300元
6、其他津贴
主要是指职业津贴,即国家为了鼓励公务员长期或终身从事在某种特殊条件下工作而发给的一部分工资或补贴。
主要包括:
繁重和危险工作的特别工作津贴;
加班、夜班及节假日工作津贴;
国外工作津贴;
出差津贴。
试用期的人员,只领取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额只有一个,不再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的弊端
1、影响了公务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1)地区差距
(2)部门差距
(3)收入与个人贡献背离
(4)工资之外的名目繁多
(5)公务员收入偏低
2、基层公务员工资增长空间较小。
不利影响:(1)公务员的流失
(2)强化“官本位”意识
2006年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
公务员工资: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12级);级别工资(27级)
津贴
补贴
奖金
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级调整为27级,取消原有公务员级别。
(一)公务员工资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
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