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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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 行男女同工同酬…..”。
任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得与这三项原则 相抵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 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 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注]: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
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 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 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 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 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 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 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 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1.无防护。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 置、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 等等。
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装置调整不当、防护罩未 在适当位置、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
。
不安全状态
(二)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2.强度不够;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4.维修、调整不良。
。
不安全行为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堵塞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3.其他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1.使用不牢固的设备;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四)物体存放不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废 料和生产用品等采用了不安全的存放方式或存放在不安全 地点。
(三)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 面罩、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 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或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 要求。
(四)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足; 2.通风不良; 3.作业场所狭窄; 4. 作业场地杂乱; 5.地面滑(有油、冰雪覆盖、其他易滑 物); 6.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黄色: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黄色 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 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被选用为警告色。
绿色: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如: 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 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
。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四类: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 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
。
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引起事故发生 的不安全动作;也包括应该按照安全规程去做,而没有去做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反映了事故发生的人的方面原因。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奔跑作业、酒后作业; 7.违章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 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作业
忽视其使和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
第二部分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建筑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
危险
危险——是指造成事故的一种现实的或潜在的 条件。
危险源——是指存在着导致伤害、疾病或财物 损失可能性的情况,是可能产生不良结果或有 害结果的活动、状况或环境的潜在的或固有的 特性。
危险度——是指一项活动或一种情况下,各种 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量度,是对失败的相 对可能性的主观估计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 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 故应急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 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 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警告标志图形共28个。
。
安全标志
(3)指令标志 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 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 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图形 符号为白色,衬底色为蓝色; 指令标志图形共12个;
。
安全标志
(4)提示标志 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 种信息(如标明安全 设施或场所等);
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 框。图形符号为白色, 衬底色为绿色;
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
令冒险作业”。
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
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 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轻伤事故:轻伤是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 以上,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成重伤的。
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 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损失工作日 等于或大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十项权利:
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 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 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 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 的进一步明确。
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
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 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 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⑩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 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 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 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 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 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 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 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 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基础知识
安质部 2008.7
。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常识
。
“安全”的概念
安全——是指免除了不可接受损害风险 的一种状态。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 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 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安全是相 对危险而言的,在现实条件下,实现绝 对的安全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说的安全 是指相对安全。安全工作就是力求减少 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
。
事故
事故的概念:是一种违背意志、失去控 制,不希望有的意外事件。事故是指个 人或集体在为了实现某一意图而采取行 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 反的情况,迫使这种行动暂时或永久停 止下来的事件。
。
事故的分类
记录事故: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 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未遂事故: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 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
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 含义是禁止人们产生 不安全行为。基本形 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 圆形和斜杠为红色, 图形符号为黑色,衬 底为白色。
禁止标志图形共23个。
。
安全标志
(2)警告标志
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 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 的危险;
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三角形边框及图形符号为 黑色,衬底为黄色。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 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 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 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 必要的劳动就业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 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 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五)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六)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等);
。
不安全行为
(七)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八)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
接、清扫等工作; (九)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十)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
合中,忽视其使用; (十一)不安全装束 (十二)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10、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
C、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 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安全色是用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 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作用是使人们能 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 安全,以防发生事故。
提示标志图形共3个;
。
紧急出口
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般来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 因有两种: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
。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 安全状态反映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方面的原因。 包括物、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不安全状态分下 列几类:
(一)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是我国 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依据和指 导原则。《宪法》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所做的规 定有:
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绿四种颜色 为安全色。
红色: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 奋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 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即红色 的注目性非常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其 表示危险、禁止和紧急停止的信号。
。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蓝色:蓝色的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都不太好,但与 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错,特别是太阳光直射的 情况下较明显,因而被选用为指令标志的颜色。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 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A、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B、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任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得与这三项原则 相抵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 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 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注]: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
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 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 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 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 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 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 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 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1.无防护。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 置、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 等等。
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装置调整不当、防护罩未 在适当位置、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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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状态
(二)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2.强度不够;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4.维修、调整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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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行为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堵塞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3.其他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1.使用不牢固的设备;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四)物体存放不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废 料和生产用品等采用了不安全的存放方式或存放在不安全 地点。
(三)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 面罩、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 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或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 要求。
(四)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足; 2.通风不良; 3.作业场所狭窄; 4. 作业场地杂乱; 5.地面滑(有油、冰雪覆盖、其他易滑 物); 6.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黄色: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黄色 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 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被选用为警告色。
绿色: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如: 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 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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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四类: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 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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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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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引起事故发生 的不安全动作;也包括应该按照安全规程去做,而没有去做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反映了事故发生的人的方面原因。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奔跑作业、酒后作业; 7.违章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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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 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作业
忽视其使和不安全装束。 1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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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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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
危险
危险——是指造成事故的一种现实的或潜在的 条件。
危险源——是指存在着导致伤害、疾病或财物 损失可能性的情况,是可能产生不良结果或有 害结果的活动、状况或环境的潜在的或固有的 特性。
危险度——是指一项活动或一种情况下,各种 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量度,是对失败的相 对可能性的主观估计
②知情权:“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 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 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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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③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 建议”。
④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第四十 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警告标志图形共28个。
。
安全标志
(3)指令标志 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 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 基本形式是圆形边框。图形 符号为白色,衬底色为蓝色; 指令标志图形共12个;
。
安全标志
(4)提示标志 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 种信息(如标明安全 设施或场所等);
基本形式是正方形边 框。图形符号为白色, 衬底色为绿色;
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
令冒险作业”。
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
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 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轻伤事故:轻伤是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 以上,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构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成重伤的。
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 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损失工作日 等于或大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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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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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十项权利:
①合同权:“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 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 事项。” [注]: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 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 的进一步明确。
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
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 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 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⑩工会监督权:“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 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 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 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 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 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 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 处理。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 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基础知识
安质部 2008.7
。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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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的概念
安全——是指免除了不可接受损害风险 的一种状态。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 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 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安全是相 对危险而言的,在现实条件下,实现绝 对的安全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说的安全 是指相对安全。安全工作就是力求减少 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
。
事故
事故的概念:是一种违背意志、失去控 制,不希望有的意外事件。事故是指个 人或集体在为了实现某一意图而采取行 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 反的情况,迫使这种行动暂时或永久停 止下来的事件。
。
事故的分类
记录事故: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 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未遂事故: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 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
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 含义是禁止人们产生 不安全行为。基本形 式为带斜杠的圆形框。 圆形和斜杠为红色, 图形符号为黑色,衬 底为白色。
禁止标志图形共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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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
(2)警告标志
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 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 的危险;
基本形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三角形边框及图形符号为 黑色,衬底为黄色。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 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 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 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 必要的劳动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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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 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 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五)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六)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等);
。
不安全行为
(七)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八)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
接、清扫等工作; (九)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十)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
合中,忽视其使用; (十一)不安全装束 (十二)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10、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
C、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 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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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安全色是用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 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作用是使人们能 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 安全,以防发生事故。
提示标志图形共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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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出口
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般来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 因有两种: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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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 安全状态反映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方面的原因。 包括物、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不安全状态分下 列几类:
(一)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是我国 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依据和指 导原则。《宪法》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所做的规 定有:
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绿四种颜色 为安全色。
红色: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 奋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 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即红色 的注目性非常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其 表示危险、禁止和紧急停止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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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蓝色:蓝色的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都不太好,但与 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错,特别是太阳光直射的 情况下较明显,因而被选用为指令标志的颜色。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 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A、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B、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