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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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范围和方式,落实监管职责,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采购应该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和效益原则,确保品质,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含义。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公司通过购买、租赁、委托等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适用范围。

(一) 物资类

1.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汽车及其零配件、零星维修、食堂、宾馆、绿化园林及后勤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等;

2.生产物资: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农药化肥、清洁用品、卫生工具、客房日用品、苗木花卉等;

3.办公物资: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

4.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和各类劳保物资。

(二) 服务类。主要包括律师服务、注册会计师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租赁服务、车辆维修服务、办公设备设施维修、文化项目及宣传策划、项目外包、劳务外包、合作经营(含食堂档口)、委托代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物资和服务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及职责。公司成立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下设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由后勤处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后勤处班子人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单位的各类招标与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及职责。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由后勤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司党总支纪律委员行使独立监督权,不行使表决权,成员由财务部、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公司招标采购事宜暂归口财务部管理,履行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的具体职

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 审核各二级单位提交的年度采购预算报告和项目申请;

(二)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审核二级单位招标文件和方案;

(三) 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进行审查和考察;

(四) 组织实施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活动;

(五) 签发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六) 组织合同文本会审;

(七) 负责与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包括采购结果公示、采购项目备案、采购合同签订等;

(八) 负责招标文件和合同归档保管。

第七条定价工作小组及职责。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定价工作小组。定价工作小组由二级单位负责人、采购人员、财务部派员、后勤处负责纪检的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二级单位负责人或副职担任。对采购物资和服务的安全、质量和价格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审核供应商的有效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其他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证明等;(二)负责在物资采购前的市场调查和询价工作,制作价格明细表,并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协商确定价格。大宗物资每月询价定价一次,其他物资视采购周期进行询价定价。坚持货比三家,严格质量标准,确保价廉物美;(三)负责本单位相关具体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并每月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服务态度、诚信守法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八条二级单位职责。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并提交年度采购预算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申购单位应指定1-2名采购人员负责提交采购项目预算申报、编制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并参与或列席采购评审;

(二) 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立项审批的准备工作;

(三) 向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提出招标采购申请,需与供应商签订年度供货协议的采购项目,应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临时需求采购项目,应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

(四) 参与招标与采购技术答疑和现场考察;

(五) 参与开标与评标过程;

(六) 负责审核合同技术及服务相关条款;

(七) 负责有关中标项目的竣工验收;

(八) 负责采购到货物资的仓储保管和台账管理。

第九条根据招标与采购工作实际需要,由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组建招标与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等),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必要时,邀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参与。

第三章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

第十条限额标准。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凡未纳入学校归口职能机构管理的采购事项,均应纳入本办法采购的范围。

一、物资类

(一) 设备设施。根据《仪器设备采购细则》(湖大行字﹝2017﹞17号)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含)以上的,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维修服务、零配件更换及改造升级等,纳入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预算在2万元(含)至20万元的,通过竞价采购系统实行网上竞价采购。

(二) 生产物资类项目。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含)以上的,由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若学校归口管理机构不予受理的,由公司组织采购;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按如下办法管理:

1. 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除大米、面粉、油类、鲜肉、冻货、鲜禽六类明确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外,其余不予受理的物资由公司组织采购,确定合格供应商。餐饮原材料具有品种较多、价格随季节波动、单次采购量小但采购频率较多等特点,其每次采购可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市场询价后,选择质量优、价格低的供应商实施采购。全年单项累计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纳入公司招标管理,5万元以下的由二级单位与公司财务部协商确定。

2. 宾馆和其他单位大宗生产物资项目,根据上年实际采购情况核定,全年单项累计采购量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5万元以下的由二级单位与公司财务部协商确定。

3. 绿化项目(含花卉苗木等原材料采购)和零星维修原材料采购,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绿化项目采购预算在20万元(含)以上的,若学校归口管理机构不予受理的,由公司组织专业实施。5万元以下的由二级单位与公司财务部协商确定。

4. 办公物资和劳保用品。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5万元以下的由二级单位与公司财务部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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