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隐私保护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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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患者说她最近月经不正常,身体不舒服,想 做个检查。“做过人流没有……”医生一边写病 历,一边询问一些私密问题。患者有些不好意思 地望望旁边的患者,说话有些吞吞吐吐。“都是 女的,有什么不好意思。”医生的话让患者更显 尴尬,她用手掩着嘴,小声地回答着问题。“当 时我正在做妇科检查,谁知风一吹,帘子掀了起 来,我当时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说起 前些天做妇科检查的经历,太原市民郭女士仍觉 得十分尴尬
在医疗工作中,一些医院关注疾病远胜过关注病 人,只注意技术性,淡化了服务性,缺乏维护患 者权利的有效措施,致使医患矛盾和纠纷不断。 医院人性化服务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尊重患者的 基本权利,包括知情同意、隐私保密等,它的防 伪标志就是“尊重”。在诊疗护理活动中,通过 增强医护人员自觉尊重患者隐私的意识并转变为 一种自觉的行动,使患者就医时不再尴尬、不再 感到人格的尊严正在滑落,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 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第三项规定:医 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生患 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护士管理办法》 第24条: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 不得泄露。
《护士条例》第18条:护士应当尊重、关心、 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护士条例》 第31条:泄露患者隐私的,由县级以上的地 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分工责 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 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 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2009年7月2日,记者随机采访了30多名成年 女性,90%的受访者都表示,曾遇到过看病 遭众人围观、隐私部位被当众检查等暴露 隐私的尴尬经历。怎么看待看病时隐私暴 露?记者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90%的受访 者都表示,曾有类似暴露隐私的经历。大 部分市民都表示“不喜欢”“很介意有旁 人在”。
为配合医生治病,尽管很介意自己的病情、 病因在众人面前暴露,但也只能忍气吞声。 “我们哪敢说一个‘不’字啊,说了,医 生还不得把我们轰出去。”于是,患者选 择了忍气吞声,徒留可怜的自尊心和已羞 得发红的脸颊。在看病的同时,保护患者 隐私该不该成为院方的责任?其他国家又 有哪些相关办法呢?
隐私被“旁听”、“观摩”在门诊各科室,大 诊室较为多见,患者在开放的大环境中公开自己 的隐私;在B超室、心电图室排队按次序,不分男 女,或仅在一布帘之隔的地方做检查,如有人擅 自掀开帘子催促,患者隐私就被“观摩”;在注 射室,一护士让患者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出一 侧臀部,然后对学生说:应该注射在那里,一点 儿也不避嫌。在病房男女同室普遍存在。在急诊 室,那就更加开放,在抢救患者的同时已经顾不 得其它。
解决办法 :医疗资源合理调配是关键,对于患 者隐私保护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省 内知名医院的院办负责人。他们的解释大 致相同:其实医院也很无奈。每家医院都 承担着大量的医疗任务,一个医生一天的 接诊量达到几十人次,同时医院也没有足 够好的硬件设施,因此这样的状况很难改 变。医院只能要求医生尽力维护患者的隐 私。
对此,不少大夫也表示无奈。某医院妇产科的李 主任说,以前也会把患者“撵”到门外等候,但 等她从检查室一出来,诊室又被围满了。“其实 这样弄得我也心慌慌的,总感觉患者在催自己。” 李主任说,如果有患者要求让其他患者回避,自 己肯定会让其他人到门外等候。李主任称,她曾 到省外一家医院参观,那家医院实行的是“一对 一”的就诊方式。进来一个患者就关上门,看好 后再叫下一个。当然也有医生认为,大家在同一 个诊室看病,没什么好顾虑的。
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全国 各地法院受理的公民隐私权受侵犯 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约占民事 赔偿案件的12%;到了1997年,这类 纠纷所站比例就上升到25%。
《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将患者隐私 权(公民个人信息)首次纳入《刑法》保 护范围。使得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隐私与隐私权
一般哲学意义上的“隐私”(privacy),是指 不愿为外人介入的私人生活,它是人类社 会化的产物。而法律意义上的“隐私”就 是让我独处的一种权利,让我独善其身的 一种权利,不受别人打扰的一种权利。
隐私权概念自1890年由美国法学家布 兰戴斯和活伦提出以来,逐渐被世界各国 法学界所接受,作为公民的独立的、基本 的权利确认下来加以保护,并纳入国际公 约,成为一项国际人权。
我国通说认为,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 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 秘密的权利,我国法律现在还未明文确定 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具体的人格权。我 国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经历了以名誉权保 护隐私到逐步从名誉权中分离出来,作为 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予以保护的过程。
为诊疗或学术报道需要,未征得患者 或其家属同意随意拍摄病变部位。
三、患者隐私的保护
我国患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我国法律现在虽然 还未明文确定隐私权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但 《民通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 到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 他人人格的,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 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 誉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进一步将 隐私权从名誉权中分离出来,任为一项独立的人格 权予以保护。
隐私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 第一是个人婚恋、家庭情况;第二是个人 的身体健康、疾病情况;第三是个人的财 主、通讯等具私人信息的内容。
二、医院中侵犯患者隐私的现象普遍存在
检测报告单随时公开在影像科、检验科把为 患者做的检测报告单随意挂在科室门前的 指定场所,让患者和家属自己去查找和领取, 使患者的诊查结果毫无保密性。
患者隐私保护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学习目标
1.了解隐私与隐私权的区别 2.了解医院中侵犯患者隐私的现象 3.护士如何进行患者隐私的保护
有一家省级医院三层妇产科门诊,走廊的休 息椅上坐满了患者和家属。大夫开始接诊 后,患者蜂拥而上。“放下病历,到外面 排队。”护士不时朝患者喊话,但仍有五 六位患者坐在诊室内不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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