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测监控系统报警信息处理制度为了确保监控系统故障稳定、安全、有序处理,关于监控系统故障处理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望相关单位、人员严格执行。
一、甲烷传感器报警处理程序及要求
1、监控室在监测到井下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报警后,由监控人员第一时间通知调度员、值班矿长,随后通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矿长、并做好通知记录。
2、报警后,调度员、值班矿长、立即向井下报警点负责人询问报警原因,工作面瓦斯情况,下达是否撤人,及撤人范围等命令。
3、调度员、值班矿长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相关情况,并征求处理意见,在公司未给出明确处理意见前不得向井下发出处理的命令。
4、调度员、值班长在得到公司处理命令后向井下监测工发出处理命令。
5、井下监测工和施工队人员在甲烷传感器报警后,未经调度室通知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6、监测工把处理情况反馈到调度室,调度员及值班矿长根据甲烷传感器运行情况及现场瓦斯情况下达是否进入人员或生产命令。
7、井下施工工作面,由于放炮、移动等原因造成甲烷传感器报警,要先向调度室汇报,不经调度室命令,不得私自采取任何措施处理。
二、在线传感器运行异常处理程序及要求
1、监控员在监控到传感器数值偏大、偏少、负偏、断线等现象后,首先向调度员及值班矿长汇报,然后通知监测监控维护负责人员,并做好记录。
2、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 2 小时内必须处理到位,处理后应向调度室进行汇报,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或不能处理的要说明情况及解决时间。
三、监测监控设备故障规定
1、对井下各种传感器存在的故障,监测维护人员提前向通风安全科进行汇报,通风安全科根据情况采取维修、更换、增添等措施。
2、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有监测维护人员进行定期标校、填写记录,对出现老化、过期等现象,有通风安全科负责维修、更换、处理。
3、监测维护人员要对监控中心的主机、备机、备用电源、监控分站、线路等设备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出现故障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在经调度室向公司汇报并经同意后进行处理。
四、处罚根据我矿制订的监测监控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