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17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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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17年发布)
【发布部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发文字号】鄂环办
〔2017〕42号
【适用区域】湖北省
【发布时间】2017-04-16【生效时间】2017-04-16【关键词】环境,环境许可及管理,排污许可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
鄂环办〔2017〕4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有关要求,做好“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省环保厅制定了《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胡敏
联系电话:(027)87167480(兼传真)
邮箱:hbshjjc@
附件:《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附件
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湖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全面掌握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提高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省环保厅决定于2017-2020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整治工作。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建设“美丽湖北、生态湖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瓶颈,分类推进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坚持依法依规,推进综合施策,充分发挥企业、政府和社会等各方作用;坚持信息公开,积极发动群众,不断深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在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高压态势的同时,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对象及目标
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工作对象为钢铁、火电等43类行业中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工业污染源。
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以下简称“8个重点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效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认真开展排放情况评估
1.排查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各地环保部门要在深入总结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捡查工作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污染物在线监控等情况,深入分析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的问题。2017年4月底前将8个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源及超标排放企业信息统计表,2018年4月底前,将其余行业工业污染源及超标排放企业信息统计表报送省环保厅(见附件1、2、3)。
2.开展行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工作。省环保厅将从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方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方面,针对污染源是否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评估指南,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评估工作。各地应要求企业自身开展完成达标状况评估,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二)强化监管约束,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
1.明确超标排放整治方案及时限。在全面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各地环保部门要对查出的所有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整理,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各地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超标企业及时实施整改,全面整改到位,彻底解决问题,并将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2017年10月底前,各地要完成8个重点行业超标整治任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物超标问题整治工作;2020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