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假日加班手术奖励的有关规定

关于节假日加班手术奖励的有关规定
关于节假日加班手术奖励的有关规定

关于节假日加班手术补贴的有关规定(试行)为更好的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解决住院难、手术难的矛盾,缩短病人住院时间,减少住院费用,降低病人负担,提高社会效益;同时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生产要素重点参与分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和卫生厅关于各医医疗机构要实行无节假日全天候开放手术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节假日加班手术补贴的有关规定。

一、补贴范围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给予节假日手术补贴;补贴部门包括临床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及病理科。

二、补贴原则:节假日手术补贴发放到科室,由科主任进行二次分配。参与补贴科室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补休。

三、补贴要求

1、必须是住院病人在医院大手术室节假日完成的手术。

2、临床手术科室必须在完成当月综合目标管理E档总台数和大手术台数(见附表)要求的基础上,才能按手术费提成补贴,否则不能提成(春节例外)。麻醉科、手术室和病理科不受手术基数的限制。

3、临床手术科室要提前一天,将择期手术通知单、麻醉通知单送达麻醉科、手术室。节假日急诊手术提成补贴同择期手术。

四、补贴办法

1、节假日手术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单纯手术费的80%给予补贴。

2、分配办法:

临床手术医生75%;

麻醉医生10%(如无麻醉医生,该部分给临床手术医生);

上台护士8%(如无上台护士,该部分给临床手术医生);

巡回护士7%。

如送病理,病理医生5%,从临床手术医生部分扣除。

五、监督考核

节假日手术补贴所需数据资料由手术室和住院部提供,医务部核实,提供的数据应保证真实可靠,财务部监督把关。临床科室要切实“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杜绝无故拖延手术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医务部和护理部要对节假日手术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和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予以手术费提成处罚,并将检查结果报财务部。

六、各科室将节假日手术提成发放表及时报财务部。

七、本规定自2005年5月1日起试行。

附件:

临床手术科室基数

(1)“五一”、“国庆”长假基数按80%计算。

(2)“春节”不计算基数。

备注:临床手术科室基数表的手术台次总基数是根据各科室综合目标管理的最低档制定,大手术台次比例眼科、耳鼻喉科根据总部有关规定制定,其他手术科室根据2004年实际大手术台次并结合科室业务发展情况制定。手术台次总基数与大手术台次实行动态调整。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费算法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费算法不同以今年中秋、国庆假期为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从9月18日至10月10 日,休息日12天,工作日11天。其中,9月19日(周日)、9月25日(周六)为中秋节借调的上班日,9月26日(周日)和10月9日(周六)为国庆借调的上班日。中秋节假期为9月22日、23日、24日,国庆假期为10月1日至10月7日。 “两节”的假期可以细分为两类,分别是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至3日,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9月23日、24日以及10月4日、5日、6日、7日,这6天为休息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法定休假日工作按加班处理。因此,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按3倍算,不能以补休代替。6天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再按照2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据人社部的负责人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例如,如果某职工月工资2000元,用人单位安排其在10月1日加班,由于当天属于法定假日,因此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其在10月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由于当天属于休息日,因此其加班工资为: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0(元)。 好i! 中秋,十一双节将至,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而加班工资中的节假日与休息日又有何不同呢?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为法定节假日;另一类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6天为休息日。

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法定加班工资案例.doc

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法 定加班工资案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日工资基数。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月薪为2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工资基数就 是:2500÷21.75=114.9元。 春节加班工资算法。 下面我们来算一下春节加班工资。春节7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春节七天假期中,初一到初三是国家法定假日,初四到初七是休息日。 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2014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计3天。在这三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3。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300%×3=1034.5元。

春节休息日加班工资。 2014年春节假期,休息日为农历正月初四至初七共计4天。在这四天工作,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4。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他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就是:2500÷21.75×200%×4=952.4元。 春节加班工资总数。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春节加班工资等于春节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和休息日加班工资之和。如果月工资为2500元,春节加班工资=1034.5+952.4=1986.9元。 五一假期加班工资。 下面,我们在算一下五一假期加班工资。五一假期中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二日、三日2天为休息日。如果月工资为2500,五一加班工资=(2500÷21.75天×300%×1)+(2500÷21.75天×200%×2)=804.6元。 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

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

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 加班不仅是一些私营公司的专利,相关的机关单位也有加班调休制度。 下面学习啦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范文一加班调休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1.1 为提高效率,兼 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2.1 适用 于仲伯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 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综合部,并负责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综合部 进行确认并备案。 3.3、各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主管统一管理。 第四条 出勤规定:4.1、生产部生产人员,根据生产需要有生产部统一安排;需要加班或 活工部分,由生产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 4.2、仓管部人员,每周休息一天,节假日上班的或周日上班的,给予当月调休;因工作需 要,无法调休需要加班的,由仓库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 4.3、销售部、财务部及行政人员,每周休息一天(周六或周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果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给予当月调休;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无法调休的,由所在部门主管 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记录。 4.4、生产主管和仓库主管,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两人不能同一天休息),节假日值班的, 两人可以轮休(当月调休);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除外。 4.5、司机原则上每周上班 6 天(星期六、星期日可以照常上班),有事时,可以调休;不休 息上班的,按加班对待。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5.1、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加班者均 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以便统计出勤。 第六条 附则 6.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公司办。 6.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6.3、本制度自 2013 年 08 月 01 日起执行。 洛阳市仲伯稀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3/7/31 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班补休制度范文二机关 人员加班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机关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每日正常工作 8 小时,每周正常工作 40 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 息日。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要从严控制加班加点,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凡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应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 加班工资。

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提纲

年关岁首最关键关键时刻安为先 ――公司副总经理同志在安全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体干部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以及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专门组织召开这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是对2011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简要回顾与总结,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非常重大,请大家认真听会,以便会后更好的贯彻和落实。 2011年,在公司董事会、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年来,各分公司、各部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李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化安全生产基础、基层管理,不断实践,勇于探索,营造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完成全年经济工作和公司大局的稳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刚刚过去的2011年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基本上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取得了近几年来较好的成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全员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率有了大幅度降低。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在座的各位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生产经营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暑、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和同时评比。牢记了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人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各单位领导督促检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公司取得安全生产的好形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此,代表公司安委会向一年来辛勤工作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1年公司安全生产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改进,加大监管力度,从公司利益、职工利益出发,坚持不懈的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抓实。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下大力气抓住重点,抓出成绩。各单位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临近年末,各单位(部门)生产任务繁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各单位领导要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构建安全企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越是繁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各单位要召开“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加强安全生产的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解决事故隐患。 总公司成立了8个检查组,要求各检查组要按照安委会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有头有尾,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设备安全;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因提车速、抢产量而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对本单位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重点部位、岗位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专人具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 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全面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三、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

1至2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劳安科按照职工工龄计算应休假天数,各科(处)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原则上不影响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附件二)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办公室备案,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如职工本人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年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实际天数,视作加班,并按照本办法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各科(处)室确需安排职工加班的,要及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表》(附件一),详细注明加班人员、时间、天数、事由及加班类别,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定为加班后,将加班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用于兑现加班工资。 (二)***行政办公室每月月底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交劳安科,由劳安科根据此办法计算出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形成加班工资发放表,连同加班工资申请表一同报单位主管领

调休、补休、加班规定

XXXX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关于考勤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司各部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员工手册》,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和考勤规定是明确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各部门的理解不一致,导致考勤管理混乱。现将考勤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作息时间 1、《员工手册》中规定的作息时间,是以XXXX有限公司工作特点,参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作息时间制定的,显然与混凝土公司工作特点不同。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作息时间修改为: 上午08点30分上班,12点00分下班; 下午13点30分上班,17点30分下班。 本条规范性规定适用于定时工时制岗位。 2、采取打卡和监控录像相结合的考勤办法,必要时以监控录像记录时间确认上班真实时间。 3、考勤员在考勤工作中为他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勤员资格;为本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勤员资格,罚款500元。 二、关于调休、补休、加班

1、国家劳动法没有可以调休的规定,因此公司从没有制定过“调休”管理办法,公司禁止调休。 2、国务院每逢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中的调休,是便于工作和休假连续性的技术性调整,具有特殊的针对性,不是日常工作中可以调休的法规依据。 3、补休是因加班而取得的补回休息时间的权利,先加班而后方可补休。因某项工作的连续性不能中断或因某项紧要工作必须及时完成而占用休息时间工作是加班。 禁止在不具备加班条件的公休日或休息时间上班而后调休;禁止以调休的名义先休假而后在公休日不休息填补出勤日。 违反本条禁止性规定,按旷工处理。 4、将《员工手册》第27条第3款修改为“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因正常加班需补休的由部门负责人在15日内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计入加班工资。” 违反本条程序性规定,公司不予认可加班。 5、其他有关加班的事项,仍按照《员工手册》第27条的规定严格执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质管部和生产技术部每天深入一线,做好“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控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现场特殊作业确认、工艺控制指标的管理工作,做好相应记录,每天以OA形式向公司领导上报监管情况。 二、各分厂值班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深入现场对“两重点、一重大”、重点部位及关键设备监督检查,对现场特殊作业进行安全确认和审批工作,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出厂和使用情况,填写分厂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各装置、班组对所管辖的“两重点、一重大”、重点部位及关键设备做好日检查记录;岗位员工要按时巡检拔钟,如实记录生产情况,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严格执行票证管理制度,作业所在分厂值班领导和总调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和审批工作,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现场监管;夜间特殊作业须经公司值班领导和总调审批,安全质

管部要对在特殊作业时不办理相关作业票证、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的行为严查严惩。 五、各单位安排好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的保管工作,严禁锁入库房,防止作业时不能正常使用。 六、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工作,加强对隐蔽吸烟处的检查力度,尤其是电解装置一盐北侧、成品装置北侧、树脂库房北侧、机修办公楼,消除火灾隐患。 七、各单位要加强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安全纪律,禁止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禁止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蓄意闹事;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生产。 八、严格执行公司及分厂值班制度 (一)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值班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联系; (三)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岗位劳动纪律的检查,充分发挥值班作用; (四)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周末加班工资计算方法.doc

周末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周末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

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周末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员工加班补休制度

长春市铭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铭晟发【2016】 ZD004号签发: 加班补休管理规定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特殊情况下需要 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各部门按以下程序和规定执行: 1、员工加班前须填写《加班确认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2、如遇突发事件下班后安排员工到岗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 总经理电话申请,于加班第二天补办《加班确认单》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3、如因公司组织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同一部门集体加班的,本部门必须至少 于加班前一天出具加班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行政部备 案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员工加班公司不计发加班费一律安排员工补休。各部门要在不影响正常 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员工补休,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年度进行,不允许跨 年。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当年休完的,应在年末报公司批准后顺延,否则 视为放弃补休权利。对放弃补休权利的员工,年末行政部统计后作为员 工年终奖参考依据。 5、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需要延时工作者,视为履行职责,不作加班处理。 6、保安员及维修工等轮班制员工按排班表工作,逢法定节假日轮班上岗者, 视为加班,安排补休。 7、员工申请补休按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8、《加班确认单》按一人一事填写,员工申请补休时,行政部在其《请假 单》上注明存假时间,以便员工本人对补休时间统计的备查。 9、公司组织员工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如安排在上班时间之外的,一律不计 为加班,各部门为提高本部门员工专业技能而安排在上班时间之外进行 的专项培训不计为加班,例如保安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消防演习、工程 人员的实操培训等。 10、员工加班后才能申请补休,但员工当月考勤周期内的加班可以抵顶当月 的请假。

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江苏扬农锦湖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给公司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认真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公司安全部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加大督导力度,并要求各部门、各科室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特别是生产、储运、包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排查制度。严厉查办各种违章违纪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与生产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切实防止火灾事故。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为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部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到生产一线,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确保各项安全隐患及时得到处理。坚持查漏补缺,严格落实防护防范措施,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运行。 四是深化学习培训。为提高安全生产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素质,促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部进一步加大

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各类事故,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是严格值班制度。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安全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了锦湖公司“国庆节”值班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为事故防范及应对处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妥善进行处置。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反映迅速,救援及时,措施有效,处置得当。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安全部王俊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2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元旦即将来临,加班人员的工资怎么算,肯定是不少人关心的话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的通知,2010年元旦放假公休日期为1日至3日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六)、1月3日(星期日)是休息日,照常公休。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你会算加班费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2009-07-07 13:51 加班工资计算参数 1、时间参数: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2、工资参数: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没有约定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元旦期间加班工资如何拿:1月1日安排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多少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多少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生活中,不是遇到节假日,单位就要给员工放假的。只有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时候,才会按照规定给员工放假。而在放假期间,要是安排员工加班的话,则此时仍旧是要支付员工加班费的。那此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 行了解吧。 一、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多少 法定假日加班费为三倍工资 国庆假期,不少行业的员工需要加班,加班费到底该怎么算?据了解,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

位应当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备注:104天为休息日)。 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比照上述办法计算。比如,某单位一劳动者日均工资为100元,法定假日(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费,3天的法定假日加班费按照日工资的300%计算,加班工资共为900元。 其他4天均为公休日或者由公休日调整而来,按照法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如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没有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二、调休能代替加班费吗 加班费不得以调休方式代替 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发现,只有休息日安排加班并安排补休,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给了职工补休时间,也不能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

节假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正常休息的节、假日。 3、正常休息的节假日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安全管理 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前,由主管安全生产、安全科长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项目部范围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2、节假日期间尽量避免危险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所有危险作业进行升级管理。 3、节假日期间,公司应安排管理人员值班。 4、节假日期间项目部人员要加强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节假日期间,项目部要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巡查。

6、安全值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7、带班领导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8、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9、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人员应当向接班的人员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11、项目部应建立带班检查制度。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考核奖惩等。公司将定期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2020劳动法节假日加班规定

2020劳动法节假日加班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那么节假日加班,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节假日加班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劳动法关于加班支付工资报酬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式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式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如果是标准工时制,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日工资=劳动者月工资/21.5天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1.5 双休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2.0 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3.0 按照规定,在工作日或双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应的补休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补休的,仍然应当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节假日安全注意事项

节假日安全注意事项 一、目的:为全体员工渡过愉快、祥和、安全的节假日,减少节假日前后及节假日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注意事项: 二、安全生产方面: 节假日前后是各种事故的高发期,节假日前后员工的情绪波动较大,节假日前,往往思家心切或预想节假日活动安排,人在上班,思想却在开小差,把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臵于脑后,易发生意外事故。节假日后,也是这样,人在上班,心却还在家里或还在想节假日活动情形,思想不集中,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在节假日前后,要特别注意安全,严格依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作业,节假日前后发生的事故案例和血的教训举不胜数,节假日前后应加强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同遵守以下内容: ①、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集中思想,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循章办事,不串岗,不提前离岗,不随便换班。 ②、在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现场的易燃易爆品应集中存放严格管制。同时做好门窗、能源关闭工作并记录,经主管确认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③、在放假前做好办公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清扫环境,对材料定位好、整理好。 ④、在节假日非工作需要人员不得在现场逗留徘徊。 ⑤、节假日加班人员,应安心工作,集中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安全。 ⑥、值班人员按时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联系处理,确保公司安全。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同时应保持联系,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⑦、假日上班人员应做好各项点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处理。 ⑧、有请假员工,要安排好工作接替,不提前休假,也不延假,以免影响工

作。 ⑨、各级主管应对节假日前后安全注意事项确实做好宣导教育并执行,督促落实和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 2、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治安方面。 ①、应遵守社会法纪,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 ②、外出参加集会、文体等活动要谦和礼让,并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和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③、访亲探友饮酒适量,防止酒后失态及行为失控,发生意外。 ④、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照车。 ⑤、外出应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保护自己人身财物安全不受侵害。 ⑥、在人多拥挤场合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被盗和遗失。 ⑦、外出或参加集会活动中发生纠纷,应理智调解,不要逞强争斗,扩大事态,激化矛盾。 ⑧、若发生意外,要及时报警。 3、生活区安全方面: ①、应自觉遵守生活区管理相关规定。 ②、生活区严禁赌博、打架斗殴。 ③、饮食注意卫生,饮酒适量,防止饮酒过量寻衅滋事。 ④、注意防火,吸烟要将烟头熄灭,不得随意乱扔,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⑤、娱乐要适时适地,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⑥、自觉维护生活区公共安全和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⑦、用水用电要节约,严禁浪费。 ⑧、外出要锁好衣柜等,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关好门窗,防止被窃。 ⑨、自己的存折和信用卡等要加密码。密码切勿告诉他人,以防不侧。

公司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公司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公司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公司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公司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休假日的工资应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以底薪1500元为例,日基本工资应为:1500÷21.75=68.97元,小时工资应为:1500÷21.75×8=8.62元, 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分别以上班为0、6、8、10个小时为例,来说明当天工资的计算。 上班为0小时,即休息,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0=68.97 上班为6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6=68.97+155.16=224.13

上班为8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8=68.97+206.88=275.85 上班为10小时,当天工资为:日基本工资+加班费 =68.97+8.62×3×10=68.97+258.6=327.57 所以,如果在法定休假日上班了,你只需要根据上班小时数,算出加班工资,再加上日基本工资,就是你当天应得工资总数。不过要注意的是,单位在算工资时,一般会把法定休假日算在基本天数中,加班费则另外单列为法定休假日加班费。 以上算法,不包括单位给的其它福利。 1:法定休假日为有薪假,不上班是有日基本工资的,劳动法第51条规定。 2:法定休假日不允许用补休来调整。不论何种原因,只要在法定休假日上班了,当天工资,就要按法定休假日上班来计算。 3:每年度的节假日安排,国务院一般会在上一年的公历12月份公布。 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4条规定。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加班费。

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补休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补休的规定 按照起实施的劳动法规定,是否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而不能以调休或补休形式代替。 《劳动合同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在不同规定的时候优先使用特别法,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时候适用一般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关于劳动法中的加班工资的理解。 我国劳动法第44条第2款明文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该条给用人单位一个信号:只要安排了补休就可以不支

付加班费。于是某企业接连一个月或者几个月加班,周末均不休息,为了逃避加班费的支付,该企业在下半年生产进入淡季的时候,才安排补休。这种做法真是“高明”得让人匪夷所思!不仅如此,不少企业都采用这个方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对该法条的误读! 首先,该条规定了休息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了补休就可以免于支付加班费。 再次,该法条没有规定补休的时间,比如补休必须在一个月或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及时安排,否则视为没有补休。这种规定是没有的。第四,尽管没有规定补休的时间范围,但是我国相关法规却明文规定了工资的支付周期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从这里完全可以看出,休息日加班要么补休,要么就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工资的一部分,每月必须按时发放。所以补休的时间应该是工资的支付周期时间之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doc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 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月工作小时数:20.83 8=166.67小时/月。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8)=月工资收入174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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