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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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沙伦•M•凯,保罗•汤姆森著:《奥古斯丁》,周伟驰译,中华书局,2002年。

[3].[4].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江西人民出版社译

[5].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

在神哲学中叙法的奥古斯丁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09级法学专业

李阳升

090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沙伦•M•凯,保罗•汤姆森著:《奥古斯丁》,周伟驰译,中华书局,2002年。

[3].[4].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江西人民出版社译

[5].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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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哲学中叙法的奥古斯丁

李阳升

(09级法学五班,0901********)

摘要:奥古斯丁在他三十岁之后,把一生剩下的时间都投入到神哲学的研究当中去。在他钻研并探讨的神哲学却时刻与法律脱不了必须的关系,但因为奥古斯丁是以神学为主,因此其法律思想是是根植于神哲学思想的。神与人的关系,是奥古斯丁所研究的神哲学的核心,并围绕这这个核心进行对神哲学的研究。早年的经历给奥古斯丁后来潜心致力于钻研神学埋下了伏笔,也是令其得到感悟的来源,奥古斯丁的多本著作《论自由意志》、《忏悔录》、《三位一体论》、《上帝之城》得以形成,并为世人所传诵,都是得益其早年的经历和后来的感悟。本文从奥古斯丁的代表作入手,掌握其在神哲学中所体现的法律思想。

关键字:神哲学;《论自由意志》;《忏悔录》;《三位一体论》;《上帝之城》;法律思想

奥古斯丁的生平及其著作

奥古斯丁于354年11月13日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城,即今阿尔及利亚的苏克阿赫拉斯(SoukAhras),父亲是很有地位的异教徒,但财产不多,为人懒散偷安,贪恋世俗,直到临终的时候才信奉基督教,母亲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奥古斯丁自小受母亲教育的熏陶,尽管母亲十分期待奥古斯丁早日接受基督教的洗礼,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都没能使年幼的奥古斯丁领受基督教神圣正式的洗礼,母亲十分疼爱奥古斯丁,并十分关心他的前程。幼年在本城读书,以后先后至马都拉(即今阿尔及利亚的末达乌路赫Mdaourouch)和迦太基攻读文法和雄辩术(当时罗马教育分三级制,启蒙小学是识字和书算,十二至十六岁入文法学校,读文法、诗、文、历史,十六至二十岁入雄辩术学校,读修辞和哲学)。十九岁,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沙伦•M•凯,保罗•汤姆森著:《奥古斯丁》,周伟驰译,中华书局,2002年。

[3].[4].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江西人民出版社译

[5].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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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爱好哲学,由于探索恶的来源问题,因而皈依了摩尼教。毕业后,先在本城执教,后至迦太基任雄辩术教授八年。因不满迦太基的学风,便渡海至罗马,任米兰城雄辩术教授。奥氏在迦太基时,对摩尼教教义已感觉不满,至米兰后,受该城基督教教主安布罗西乌斯(Ambroasius)的影响,正式脱离了摩尼教,一度醉心于新柏拉图派的著作,对一切怀疑,但在界想上已逐渐和基督教接近。终于经过一次剧烈的思想斗争,于386年秋决定信奉基督教;便辞去教职,预备献身教会。次年在米兰领受了洗礼,启程回乡,至梯伯河口,母亲病逝。因此延迟一年回至非洲。391年,在希波(今阿尔及利亚的彭城Bone)升为神甫。395年该城主教病卒,奥氏便受任为希波主教。从此开始他在教会中的一系列活动,与教内各宗派展开剧烈的论战,成为当时基督教学术界的中心人物。430年汪达人(Vandali)侵入北非,是年8月28日,希波城被围的第三个月,奥氏病逝。[1]

奥古斯丁的思想和他的个人命运有着极大的关系,而且这种命运为他的哲学活动提供了推动力。从很小的时候,他就遭受到了一种深刻的道德上的骚动。奥古斯丁崇奉摩尼教共有九年,信奉异教,无疑是奥古斯丁母亲心里最大的痛,但他信奉摩尼教却是对“恶”的怀疑,这种怀疑正来自于异教徒贪恋世俗的父亲的恶和忠诚基督徒的母亲的善,因从小就受到这两种品性遗传的他,时刻无不想印证这两者最终的结果,于是被这种怀疑带领入了摩尼教。他一面治学,一面教书,他在迦太基因作了一篇戏剧诗而名声大振。但在信奉摩尼教日子久了,他开始怀疑这个教门理智上的效能,之后毅然地离开了摩尼教。离开摩尼教是奥古斯丁人生的一大转折点,之后他读到新柏拉图派的威克多林传记,看见他在老年时如何归向基督,心中大受感动。现在他才知道上帝不但是一切良善之源,也是一切真实之源。这也是奥古斯丁在其著作中极为崇拜上帝的善的原因,这种善与法律的制定为导人向善的目的息息相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沙伦•M•凯,保罗•汤姆森著:《奥古斯丁》,周伟驰译,中华书局,2002年。

[3].[4].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江西人民出版社译

[5].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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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生平的著作超逾一百一十三本及五百多篇讲章,他的学识跃然见于纸上。而当他每与一异端争辩时,他的神学奇才更是显露无遗,惹起神学界的注目。其实早在他受洗之时,他就立论攻击摩尼教;及后,又与当时盛行的几派异端邪说争辩,维护真道,力主教会合一,且帮助正流派澄清原罪和恩典的观念。

一、《论自由意志》中“恶”存在的原罪是法律产生的原因

性本恶论,是奥古斯丁讨论“自由意志”所围绕的主题,也是对“原罪”和恩典的关系的辩证。

在奥古斯丁年轻时经常为出现的道德上的恶的问题所困惑。我们如何才能解释人类经验中恶的存在?基督徒说上帝是万能的创造者,而且上帝是善的。那么,一个由全善的上帝所创造的世界又怎么能产生出恶来呢?因为奥古斯丁从他年轻时所学到的基督教中找不到答案,所以他转向了一个称之为摩尼教的团体。摩尼教徒对基督教是同情的,但是,由于他们自认为的理智上的优越而拒绝了旧约中的基本的一神论理论,以及人类的创造者和救世主是一个且是同一个上帝的观点。相反,摩尼教教导一种二元论的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在世界中有两个基本的本原,一个是光明和善的本原,一个是黑暗和恶的本原。他们认为这两个本原是同等永恒的,而且相互之间是永远冲突的。他们相信,这种冲突表现在人的生活之中,表现在由光明所组成的灵魂和由黑暗所构成的肉体的冲突之中。首先,这种二元论的理论似乎对恶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完满的回答,它克服了在一个善的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中却存在着恶这一矛盾。奥古斯丁现在可以把他的感性的欲望归之于外在的黑暗的力量所致。但后来奥古斯丁意识到,说恶全都是由某种外在的力量所产生无助于解决他在道德上的困扰。强烈情感的存在并没有因为对它的“谴责”被转向了某种它自身之外的东西而不再令人困扰。

“善”与“恶”的是辩证存在的,然而人性却是本“恶”的。奥古斯丁认为“从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开始,就已犯了罪,这种罪延续给了他们的后裔,于是所有人都是带着原罪来到人世,在上帝面前没有人是纯净无暇的”[2],“原罪说”是奥古斯丁神哲学思想的重要理论。正是“恶”的存在,才有忏悔和救赎的出现,更需要法律来制止。意志是由上帝赐予的,但却不是上帝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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