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合作社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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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之路福建省沙县新农人养蜂专业合作社戴巧玲 2011/10/15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在经历了30余年的迅猛发展,现已进入世界经济强国前列,国力也与日俱增,在国际舞台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也充满希望。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体现,而实际发展中,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已越来越制约我们的进一步发展,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我国的农业现状依旧不容乐观。这主要表现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害能力差;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少;农业一线劳动者年龄老化,绝大多数青年一代不愿务农,素质较低,机械化程度低,对农业投入非常少,农业产业收益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型的农民在现代经济浪潮中,由于缺乏技术、不懂经济规律、不会市场营销、缺少良好合作,因此,传统农业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改变成了必然选择。于是,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它是社会经济与广大农民求存的共同产物。

下面,我们根据专业合作社在世界各地的实际运营效果谈一下合作社的优势——

(一)对农民的好处

1、降低生产成本。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可以联合购买使用大型的生产资料如农业机械、加工设备等,降低独立购买这些生产资料时必须支付的消耗成本;可以统一批量采购农用生产资料,获得较

低的市场价格;可以联合引进、使用先进技术,降低单个农户提高技术水平的成本。

2、降低交易成本。农民买卖农产品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界定和保障农产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和执行交易合同的费用、监督违约行为并对之进行制裁的费用以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如果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来销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就可以使多个成员到市场进行的多次交易变为一次。由于交易费用与交易次数成正向关系,成员的数量越多,交易的市场越复杂,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节约交易费用的成效就越明显。

3、分散的小农户因其规模小、素质低、实力弱,进入市场时,很难获得与交易对手平等的谈判地位,极易成为中间商的盘剥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市场交易,就可有效地抵御各方面对农民利益的侵蚀,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

4、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运行过程,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直接锻炼,从而提高市场意识、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5、合作社的运作有助于技术的创新和新知识的传播,并使农民有机会接受专家的指导。农民可以在科技应用得到推广、科技意识得到提高。

6、有组织才有力量,通过组织表达的意愿也较容易重视,农民

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把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同时,也可以及时得到政府发布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等信息,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二)对政府的好处

1、协助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自身行业的发展比较熟悉,从而可以在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提出有效建议,并协助落实。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发达国家经验表明:现代农业发达的国家,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是对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培养新型农民的平台。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农村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才能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产业为依托,以共同利益为纽带,打破行政区域界限而组建起来的经济组织,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以合作社为主体组织农民培训,通过示范与指导等方式,结合本产业特点,向农民传播新技术、新信息,使培训更有针对性、专业性,农民容易接受,而且覆盖面广,培训效果显著。真正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现代发展理念的新型农业经营者。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体。农产品

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合作社是将相同产业的农民组织起来的利益连接整体,通过对入社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科学采收,从而实现农业的标准化生产。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渠道。实施品牌战略是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商品占有率最有效的途径。一家一户由于生产规模小,注册商标运行成本大、品牌档次不高,难以做大做强。通过合作社对社员生产的相同农产品统一注册商标,打造品牌,才能上规模上档次。

6、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技术的示范者和传播者。现代农业说到底就是科技农业,农业科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不同季节的技术需求,与科研院所直接对接,通过科技下乡、“专家大院”,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合作社通过承担科技项目,利用成员土地进行示范,不仅解决了试验场地问题,而且能让成员直接参与,亲身体验试验的全过程,农民易于接受,发挥农业科技示范点的建设与引导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做给农民看,由点到面,进行推广,真正将农业科学技术传授到千家万户。

7、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现代农业的

发展和农业产业链条的扩展,必然导致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才能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即是实现生产方式变革的有效途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是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模式,通过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从而推动农业的产业化。

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西方的农业合作社发展比我们早得多,现在,农业合作社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受诸多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

(一)创办目的不纯

国家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带动农民致富、农业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人为了套取国家贷款、税收优惠等相关利益,并没有真正的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二)制度不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不处罚。这些规定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创办专业合作社,不过另一方面,从工商机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角度看,“四不”规定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比如:不验资的规定,直接造成合作社成员出资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和核实,为解决日后经营中发生的债务纠纷埋下隐患;不年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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