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02•【字号】陕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0.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2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和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责任分工。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基层政府)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统筹推动本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时间节点。
2020年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021年,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基本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
二、重点任务(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省自然资源厅等17个省级部门,要以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今年10月底前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的工作指南,并指导基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9〕3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9〕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4日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全市行政机关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检查对象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公布抽查检查结果的工作。
第三条全市行政机关通过双随机方式行使监管职能,制订抽查计划、确定抽查范围、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抽查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应当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应当依法及时实施检查、处置。
第四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遵循“全面实施、规范透明、分级分类、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原则。
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对接、数据共享和工作门户运行等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
2020年6月底前,持续完善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归集各类监管数据,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各市、省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12月底前,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搭建起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我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2020年6月底前,与权责清单相衔接,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纳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并汇集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动态更新。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2020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规划,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应用自建监管系统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完成系统升级并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对接。
(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山东旗舰店的建设维护,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依法及时公示监管信息和曝光信息,建立信息查询应用端口;开展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升级,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大数据局配合)(三)优化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
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标准规范,对接联通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等平台数据,汇聚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知识库等数据库。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长府办发〔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0〕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30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依法监管。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公平公正。
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坚决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让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民政函〔2020〕号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民政函〔2020〕号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有关处室:根据市双随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0〕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石家庄市民政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民政局2020年2月28日石家庄市民政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0〕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监管重点,不断完善“两库一单”,熟练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日常监管,确保监管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善随机抽查方式,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性、标准化水平。
(三)根据监管领域实际,科学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按照5%的比例,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严格按照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及时开展检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要确保每次随机抽查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编制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0〕2号)要求,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我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的重点、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确保严格按计划落实抽查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5篇)(篇一)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实现各有关部门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做到年度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落实跨部门联合抽查在全区的全覆盖。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要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要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
要于3月中旬前完成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加强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信用监管作用和抽查效能。
各部门要加大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步提高各部门抽查检查结果信息的统一归集与互认共享,充分发挥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中的威慑力。
在此基础上,探索网上监测监管,加强涉企信息监测分析,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的覆盖面和随机抽查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不断完善抽查监管应用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三)广泛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政府要全力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2018年,政府都要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联合抽查参与部门数量,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不少于5个,不断提高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青发改营商〔2020〕399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2019〕4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青政办〔2020〕34号)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双随机”抽查事项审核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1日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2019〕4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青政办〔2020〕34号)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我委依法履行对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的监督检查、工程咨询单位的监督检查、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等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职责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荣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1•【字号】荣昌府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2020年9月1日荣昌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渝府发〔2019〕19号)精神,持续深化全区“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调推进原则,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基础上,2020年底,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区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力争2到4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一)使用统一监管工作平台。
1﹒平台整合融合。
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以全市统一的跨部门、跨层级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市级平台)为依托,开展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1.19•【字号】冀市监函〔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0〕4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现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19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尽联”,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完善“一单两库”。
省局各业务条线要对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第一版)》(冀市监函〔2019〕255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业务条线的监管事项,将适用“双随机”方式监管的事项,全部纳入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做到监管事项“应纳尽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要求,结合监管特点和需求,将各业务条线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通过贴标签、批量导入等方式,进行分类标注,做到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进行分类标注,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和随机抽查的高效率。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0〕1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确保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三)搞好“双随机、一公开”地方平台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平台的对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效果。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细化“一单两库”。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作用,不断组织完善本级“一单两库”。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三定”职责及在河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确定年度《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并负责对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本级监管清单,并承担对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主体责任。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抽查比例,科学分配、合理使用执法资源。
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尽纳。
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
综合考虑内部职能划分、执法检查人员种类、专长等,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
实现对被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检查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完成时限:3月底前)(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莱西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莱西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莱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9•【字号】西政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27号),加快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2020年年底前,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2022年年底前,基本构建起以风险监管为目标,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共治监管为依托的创新性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
二、重点任务(一)推广应用省工作平台。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
各相关部门依托省工作平台,进行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协调解决省工作平台在我市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科学制定抽查计划。
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监管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制定部门内部年度抽查计划和由本部门发起的部门联合年度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应当涵盖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29•【字号】徐政发〔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以及《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通过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多头监管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
在市场监管领域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
力争三到五年内,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以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科学监管、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一)做好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广运用。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实施“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检查表格打印、检查结果回填、检查计划和结果公示等,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范文五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范文五篇【篇一】根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狮城管〔**〕8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双随机工作计划:一、实施对象范围适用于**地区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的**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市政公用事业处辖内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服务公司和市供水公司等。
二、行业检查目标为加强燃气设施、垃圾焚烧厂、保洁服务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燃气设施、垃圾焚烧厂以及保洁服务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对燃气设施、垃圾焚烧处置工作以及保洁服务企业进行制度化、格式化、程式化、常态化方式监管,营造良好的供气环境、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营的目标,改善环境卫生,确保垃圾焚烧厂安全运营的目标。
三、检查职责分工检查工作由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按相应检查事项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行业检查细则(一)垃圾清扫及收运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保洁服务企业一线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环卫工人作业时间规范穿戴工作服、路面作业时必须安置安全警示标志、路面作业车辆应设有警示牌、反光条等;作业车辆必须按规定统一装配规范的警示灯、警示牌等安全标识;清扫保洁及绿地养护垃圾应密闭收集并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收运,不得倒入绿化带、坑沟、河道等,不得焚烧垃圾。
(二)垃圾处置管理检查重点检查飞灰存放情况,实时监控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甲烷含量情况;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设备防爆情况;余热锅炉测温测压表计、减温装置使用情况;以及提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情况等。
(三)燃气管理检查1、瓶装燃气企业检查: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站内道路交通、液化石油气装卸、压缩机和烃泵、气瓶灌装作业、储罐、工艺管道、安全阀与阀门、仪表与自控系统、消防与安全设施、公用辅助设施等内容。
2、管道燃气企业检查:调压设备、阀门井、管道施工保护、对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与安全设施、公用辅助设施等内容。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1.03•【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按照工作要求,我委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一是加强规划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理工作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提高全委工作人员的法治化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为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领导班子始终把依法办事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规矩意识,将依法办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资金、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敏感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真正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学习。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重点培训课程,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全过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1.27•【文号】国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
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
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坚持全面覆盖。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28•【字号】河北政办函〔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现将《河北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河北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河北区营商环境,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26号),结合河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区政府领导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组长:刘惠杰副区长副组长兼联席会议召集人:张福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强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公安河北分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民宗委、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26322932,邮箱:**************),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二、工作原则(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监管相关部门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实施行政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之年。
一年来,白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高位推动、点面结合,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全年市政府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6次;落实政府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5次,强化以案释法,市长带队,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70余名同志,大规模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促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设定了阶段目标任务,对照示范创建100项指标,明确责任人,压茬推进。
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采取书面和实地督察形式,倒逼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形成推进全市法治建设的工作闭环。
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务,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开展覆盖至村(社区)的专项法治宣传,张贴宣传挂图1.6万余份、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疫情防控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矛盾纠纷排查1780次,预防268件,调解矛盾纠纷4624件,成功4615件。
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在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到2019年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试点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在全市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累经验。
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到2021年底,基本确立具有成都特色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主要任务(一)统一抽查工作平台。
以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市级平台包括“一单两库”建设、抽查计划制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摇号匹配、检查结果录入、数据存档及综合运用等功能模块,通过市电子政务云实现政府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同步实现与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成都信用网数据交换共享。
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成都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统计局(以上统称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已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市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对《岳阳市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对《岳阳市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对《岳阳市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形成强大集聚效应,引领和支撑岳阳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根据相关规定,我委拟定了《岳阳市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有关机构及个人意见,请有意见的在本办法公开30天内对我委进行反馈。
联系人:刘威延,电话:8880480,手机:188****1861,电子邮箱:****************附件:岳阳市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1日岳阳市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形成强大集聚效应,引领和支撑岳阳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强化规划约束1、坚持规划引领。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全面完成产业园区及其功能区中长期规划编制。
创新编制思路,加强规划融通,有机融合产业发展、城市空间、土地利用等多种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2、坚持一县一园。
一个县市、区只保留 1家园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调区扩区后,可实行“一园多区”。
禁止不经申报新设各类工业区。
2020年12月以前,各县市区自行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通过调区扩区等方式一律纳入合规园区统一管理。
3、坚持项目入园。
严格控制园区开发面积,禁止擅自修改、变更或替代核准的园区四至范围。
新上工业项目必须建设在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合规园区。
4、坚持功能分区。
科学划定园区功能分区和拓展空间,合理确定园区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居住和生态用地比例,坚决改变园区功能分区散而乱、项目布局随意化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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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x发〔2019〕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x 政字〔2019〕x号)等文件精神,落实《2020年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x双随机办〔2020〕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一单两库”。
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一单两库”。
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组织梳理在xx 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的监管事项,对监管事项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纳入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以及各自的抽查比例,促进执法资源科学分配和合理使用;要按照国发〔2019〕5号和冀政字〔2019〕22号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检查对象行业、领域、种类等,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执法专长等,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依据上级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本地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确保符合各业务条线上级工作的要求,还要符合监管重心下移的要求,合理统筹各所的任务占比,在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5%以上的任务目标。
(三)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随机抽查检查。
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对每次抽查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
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
(四)提高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
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和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
要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
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升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要充分认识到随机抽查是一项新的监管理念和方式,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务必抓好对各所的规范化建设的培训指导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本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强化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做好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
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密切协同配合,真正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
加大对各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召开会议调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调研,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四)注重情况反馈。
根据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