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保养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设施保养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满足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要求,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确保设备得到正确及时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包括各种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工作。

3、职责

3.1生产部维修车间负责公司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工作;

3.2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点检和报修;

3.3物控原料库房负责设备备件的保管及库存量的信传递;

3.4生产部维修车间汇同各部门共同编制所在部门的检维修计划和方案;

3.5安全员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程序

4.1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1.1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负责设备定期的维护,做好记录。

4.1.2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按规定定人、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地对相关设备各润滑点进行润滑,做好《设备润滑记录》。

4.1.3设备操作人员在交接班时认真将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交接,接班人员每次接班时对设备进行点检,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嗅、看、擦),填写《点检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修。

4.1.4维修人员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还要定期巡查,巡回检查中随身携带抹布、工具,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嗅、看、擦),并随时查阅辖区内的设备点检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妥善处理。

4.1.5各使用部门按规定对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并保存有关资料。

4.2设备的维修

4.2.1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维修车间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行大修和中修,大修每年不少于一次,中修每月不少于一次;小修则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进行,由设备操作人员提出申请,维修车间根据申请内容,安排人员进行检维修。

4.2.2年度大修根据开机实际情况,由维修作业负责人组织维修人员检修,维修人员负责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4.2.3设备使用者建立使用设备运行台账,即《月度设备运行情况说明》,维修车间根据《年度设备维修计划》、《月度设备运行情况说明》编制各部门的《月度设备维修计划》,报生产部审批,按计划和《设备保养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保养,并做好实施记录,并且对本部门计划性维护活动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制定今后维护活动改进目标及措施。

4.2.4检维修时,设备使用者提供该台设备在运行中的台账,便于维修人员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台账每月交生产部归档。

4.3检维修前的准备

4.3.1检维修作业进行前,检维修作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并负责落实,填写相关记录。大修、中修和危险性较大的临时检维修作业,检维修作业负责人还需组织编制检维修方案(方案包含详细的检维修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并报生产部批准。

4.3.2需停车进行的检维修,操作人员应做好停机记录,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及时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3.3大修、中修作业进行前,设备使用车间负责人和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办理生产设备交付检维修手续,交接手续由维修车间存档保存;小修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和检维修人员进行作业前交底。

4.3.4检维修作业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规定,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明确车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强化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形成完整记录并保存。

4.3.5维修人员和物控原料库房确认维修配件库存,物控原料库房及时传递库存量的信息。

4.4检维修作业管理

4.4.1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安监部进行监督检查。

4.4.2设备维修时带油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或设备上,设备出现漏油情况,必须马上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有盛体;必要时加二级盛体,防止油污污染,维修完毕及时清理现场;

4.4.3在检修过程中,检修负责人一定认真作好记录,认真填写《设备定期维修记录》;

4.4.4检修时间结合我公司生产的特点(主要是流水线连续作业)和设备特点(主要是群体设备)不能做硬性规定,可结合计划停机进行检修。

4.4.5 由于设备故障造成停机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故障,使用部门要及时通知维修车间并做好停机记录,维修车间应组织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并举一反三抓落实。

急需维修的设备,无论白天或晚上,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若不到现场,当班班长可越级上报,对不及时维修的相关责任人,生产部有权进行处理。

4.5检维修后的验收

4.5.1设备检修完成后,属日常小修的,进行运行试验合格后,设备维修人员填写《电工、钳工维修记录》并由设备操作人员或班长签字确认,并将此记录按周上交维修车间负责人处签字后交由设备管理员处存档备案。

4.5.2对于进行大修的设备,检修完毕,进行试车合格后,维修车间组织相关人员与设备使用部门要共同验收,填写《设备大修记录》,并将设备移交设备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工作应保证:安全设施和附件齐全、有效,压力表、安全阀和检测报警设施具备合格证件或报告,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

4.5.3设备大(项)修理应恢复原出厂精度或满足工艺要求,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凡对设备进行大修、技改,对关键设备进行更换,维修车间设备管理员都应及时在设备档案中做好更新记录。

4.5.4维修车间负责申请设备急需配件、易损配件的购买计划,由库管员根据库存提交月度购买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批,交供应部购买。

4.5.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建立运行台账,便于维修人员维修参考。

4.5.6车间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车间的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维修人员定期检维修,检修之前制定检维修计划。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确因检维修需要拆除的,需经安监部同意,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相关记录

5.1《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设备润滑记录》

5.3《年度设备维修计划》

5.4《设备运行台账》

5.5《月度设备维修计划》

5.6《设备大修记录》

5.7《电工、钳工维修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