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路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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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甲字第3601号
吴忠黄河公路大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委托单位:吴忠市交通局
评价单位:长安大学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完成时间:二零XX 年五月
前言
为进一步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干线公路网和跨黄河大桥布局,自治区拟在“十一五”期间规划两座黄河公路大桥,吴忠黄河公路大桥即是其中之一。
吴忠黄河大桥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境内,是国道109线和国道211线联络线中的控制性工程。
该桥位起自省道101线吴忠市利通区早元乡环岛处,向西跨越黄河,终点位于青铜峡市小坝城区南环路与东环路的交叉处,路线全长8.48km,其中黄河大桥长2258m,吴忠岸接线长2.826km,青铜峡岸接线长3.396km。
其建设对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完善国道网络和宁夏干线公路网,促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经济发展,特别宁夏吴忠市城市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06年11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发改交运[2006]2769号)。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1月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吴忠市交通局于2006年3月委托长安大学和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承担吴忠黄河公路大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价单位制定了环评实施计划,确定报告书的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监测方案等编制内容。
随后开展了全面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监测和资料收集工作,并对项目所在地有关居民、单位和专家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2007年5月,评价组编制完成了《吴忠黄河公路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吴忠市交通局、吴忠市环保局、青铜峡市交通局、青铜峡市环保局、吴忠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致谢!
吴忠黄河公路大桥环评小组
2007年5月
1总论
1.1项目由来
为进一步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干线公路网和跨黄河大桥布局,自治区拟在“十一五”期间规划两座黄河公路大桥,吴忠黄河公路大桥即是其中之一。
吴忠黄河大桥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境内,是国道109线和国道211线联络线中的控制性工程。
该项目建设对完善国道网络和宁夏干线公路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及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2006年11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发改交运[2006]2769号)。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1月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吴忠市交通局于2007年3月委托长安大学和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承担吴忠黄河公路大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价单位制定了环评实施计划,确定报告书的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监测方案等编制内容。
随后开展了全面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监测和资料收集工作,并对项目所在地有关居民、单位和专家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评价目的与原则
1.2.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评价范围内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的现状调查和评价,掌握评价区环境特征及环境制约因素,对项目施工和运营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工程选线和选址进行环境合理性分析,提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评价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工程设计和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及营运中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决策与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具体工作任务是:
(1)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判定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环境影响因素和环境影响因子,确定影响环境的主要工程和主要污染源参数;
(2)通过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获悉评价区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现状,分析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
(3)突出独立桥梁项目建设运营的环境影响特点,采用数学模式、类比调查等技术手段,预测项目建设可能诱发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
(4)综合分析本工程建设规模、选线选址与地方相关规划的相容性、协调性;
(5)提出指导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减轻和消除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实现公路桥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
(6)通过广泛调查,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为优化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提供依据。
(7)综合以上,从环境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1.2.2评价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踏勘、现场调查、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3)确保评价内容全面,突出评价重点,充分反映区域环境特点和工程环境影响特征;
(4)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1.3 评价依据
1.3.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发布;
4.《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1月1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起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起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起实施;
17.《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起实施;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1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务院
文件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日;
21. 环发[2003]94号,《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
22.《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3〕5号,《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办法》;
24. 《印发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
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164号;
25.《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
2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1991~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路网规划》及《宁夏干线公路网规划》(修订);
27.《吴忠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04.5。
1.3.2技术导则与规范
1.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 005-96),1996.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2.3—93《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1993.9;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4-1995《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声环境》,1995.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9-1997《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1997.1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2-93《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7.《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
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9.《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3-95);
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1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
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
28号。
1.3.3 任务依据
(1)《吴忠黄河公路大桥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吴忠市交通局;
(2)吴忠黄河公路大桥项目建议书批复(发改交运[2006]2769号)。
1.3.4 技术文件
(1)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吴忠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12;
(2)宁夏水利水电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吴忠黄河公路大桥防洪评价报告》,2006.8。
1.4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HJ/T2.1~2.3-93、HJ/T2.4-1995 、HJ/T19-1997和JHJ005-96),通过对项目建设地区环境条件、环境敏感点及环境质量现状现场考察及调查,同时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结果如下:(1)生态环境
按照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的要求,虽然吴忠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影响范围为5.14km2(小于20km2),但桥位区域黄河两岸的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较丰富,依据评价导则,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价范围包括桥梁中轴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以及取弃土场、工程临时用地等区域。
(2)声环境
本项目吴忠岸引线K0~K1段利用既有吴(忠)-青线拓宽,本段沿线环境敏感点较多,大桥建成后本段车流量会有所增加,交通噪声也会有所增加,但受噪声影响人口增加不多;K1~终点为新建,线路中轴线两侧200m受噪声影响总人口约2200人,部分位于吴忠城市规划区内,根据HJ/T20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核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桥梁两端引道线路中轴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
现状调查评价范围主要为环境噪声敏感区段背景噪声水平,预测范围为受项目建设噪声影响需进行城市规划的路段和敏感保护目标。
(3)水环境
本项目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排放可能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同时收费站生活污水若排放也会影响地表水体,根据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定为三级。
地表水评价范围为桥梁跨越的地表水体黄河在桥位上游200m,下游1000m的范围及线路穿越的灌渠。
工程在K0+000~K2+400涉及吴忠市早元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的评价范围为工程线位两侧300m区域。
(4)大气环境
本项目属于交通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流动汽车排放的尾气,根据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JTJ005-9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大气环境影响按三级评价。
评价范围为桥梁两端引道线路中轴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及其敏感点。
(5)社会环境
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沿线的实际影响范围。
由于实际影响范围难以确定,采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规定的直接影响区域即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包括线路中轴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基础设施、资源、景观等。
各专题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详表1.4-1及图1.4-1。
表1.4-1 拟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一览表
1.5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
根据拟建项目工程特点和项目所经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特征,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有:
(1)工程分析
(2)社会环境影响评述
(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景观环境影响的分析评述
(5)水环境影响评价
(4)声环境影响评价
(6)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7)交通运输风险分析
(9)公众参与
(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2)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评价工作重点:
(1)以桥梁下部结构施工期水生生态环境、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以及农业生态环境评价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以桥梁下部结构施工期水质保护等为核心的水环境影响评价;
(3)营运期的交通噪声影响评价;
(4)交通运输风险分析。
1.6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
1.6.1 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吴忠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所在地系银川平原的一部分,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海拔标高1100-1200m,向黄河倾斜,按微地貌形态特征项目区进一步可分为河床、河漫滩及江心滩、河流阶地三种地貌类型,黄河两岸一带为黄河冲积平原,地貌类型为河流阶地。
沿线沟渠纵横,水利设施较多,沿线两侧除分布有村庄外,主要为引黄灌溉区内的水浇地。
该区也处于吴忠市城市规划区内。
通过现状调查与核实,项目建设运营可能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桥梁两端引桥200m范围内村庄、基础设施、农田、地表植被、地表水体黄河水质,以及吴忠市早元地下水水源地等。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分布见表1-6-1~表1-6-3和附图1。
表1-6-1 水环境敏感目标及分布
表1-6-2 沿线声环境、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及特征
表1-6-3 生态及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1.6.2 污染物控制
(1)建设期
主要控制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压占土地植被和控制水土流失等,防止施工扬尘对沿线居民区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控制施工噪声,防止噪声扰民;防止施工垃圾随意排放, 控制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2)运营期
严格控制收费站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控制运营期汽车噪声和汽车尾气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控制运输事故风险可能对地表水体及沿途居民、农田的污染,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1.7评价标准
1.7.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沿线经过区域主要为农田、村镇等,均属于二类环境功能区,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7-1。
表1-7-1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mg/m3)
(2)声环境
环境噪声执行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预测评价道路两侧距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4类(昼间70dB,夜间55dB),35m 以外执行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沿线学校、养老院均执行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
评价区内的河段采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公路穿越的农灌渠执行GB5084-92《农业灌溉水质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7-2和表1-7-3。
表1-7-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mg/L,pH除外)
★水利部SL63-94《地表水资源标准》中三级标准的限值。
表1-7-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pH除外)
(4)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内的地下水执行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具体标准见表1-7-4。
表1-7-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值(GB/T14848-93)(mg/L,
pH除外)
1.7.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粉尘污染物排放和沥青搅拌站沥青烟排放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为 1.0mg/m3;沥青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18kg/h。
收费站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浓度限值,具体浓度限值见表1-7-5。
表1-7-5 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m3
(2)水污染物
收费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农灌,其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具体结果见表1-7-6。
1-7-6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3)噪声
施工现场执行GB12523-1990《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见表1-7-7。
表1-7-7 施工期噪声标准
(4) 水土流失评价标准
水土流失评价标准采用路线经过地区多年平均水土流失模数为参照量,并按表1-7-7分级。
表1-7-7 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
1.8预测评价时段
评价期限综合考虑施工期和运营期,并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运营期交通量预测年限,选择2011、2017、2025年分别代表营运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时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施工期评价年限为2007年~2010年,工期三年,2010年竣工通车。
1.9评价采用的技术方法
1.9.1技术方法
本评价采用“点线结合、以点代段、反馈全线”的评价原则。
对地表水、噪声以及环境空气进行现状监测及调研,对营运期的声环境运用模式计算法进行预测,水环境、环境空气影响采用类比分析法。
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采用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类比分析、评述的方法进行评价。
1.9.2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图:
2 工程概况
2.1项目地理位置
拟建项目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境内,位于东经106°05′~106°22′,北纬37°~38°08′。
起点位于省道101线吴忠市利通区早元乡环岛处,向西跨越黄河,终点与青铜峡小坝城区南环路与东环路的交叉处相接,路线全长8.48km,其中:黄河公路大桥长2258m。
其地理位置见图2-1-1。
2.2项目建设的意义
1、项目建设是完善国道网络和宁夏干线公路网的需要
吴忠黄河公路大桥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境内,是国道109线和国道211线联络线中的控制性工程。
国道109线是宁夏北连接内蒙古、西连接甘肃的一条重要道路,国道211线是宁夏向南连接甘肃、陕西的一条干线公路,本项目将两条国道连接在一起,充分发挥干线公路的规模效益。
随着两地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交通量增长较快,2005年吴忠市利通区境内黄河河段的过河交通总量达到24681辆/日(小客车),根据预测,到2030年,将达到75477辆(小客车)。
因此,现有的叶盛黄河公路大桥(建于70年代初)及青铜峡黄河公路大桥(建于90年代初)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所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宁夏干线公路网规划,对改善区域通行条件,满足区域交通快速增长,完善国道网络及宁夏干线公路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项目建设是区域经济发展及城市发展的需要
拟建桥梁将两个城市便捷的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大的工业区,实现资源互补和共享,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区域经济又好又快
的发展。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战略部署,吴忠市提出了“市区北扩西移,吴青连为一体”、“一城三区,相向发展,依托黄河,加速推进”的城市建设规划,充分利用黄河天然景观资源,把防洪工程建设与发展生态农业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城市规模,改善居住条件,使两地以拟建桥梁为纽带,形成以生态农业、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经济增长区和市区新景观,将吴忠市建设成具有塞上江南特色和回族风情的生态园林城市,为吴忠市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3、项目建设是加强吴忠市和青铜峡市两岸交通联系的需要
目前,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连接的有三座黄河大桥,分别是1970年建成的叶盛黄河公路大桥,三级公路标准,桥面宽8.5m,位于报告推荐桥位下游约12km处,2005年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2864辆;1991年建成的青铜峡黄河公路大桥,二级公路标准,桥面宽13m,位于报告推荐桥位上游约15km处,2005年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8726辆;2002年建成通车的北京至拉萨高速公路宁夏境陈袁滩黄河大桥,桥面宽34.5m,位于报告推荐桥位下游约3km处,2005年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8862辆;两个连接两市的单车道2005年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339辆。
陈袁滩黄河公路大桥为六车道,在近期高速公路交通量较小时,在桥梁两侧采用分隔措施留出两条单向慢车道,供青铜峡市与吴忠市利通区来往车辆通行。
慢车道宽4.5m,为单车道,混合交通。
为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要求所有车辆不能超车。
但由于桥梁较长,匝道技术标准低,各种车速的车辆及非机动车都有,一些驾驶人员凭侥幸心理强行超车,从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无法保证行车和行人的安全。
吴忠市利通区与青铜峡市的交通往来,除通过陈袁滩黄河公路大桥的慢车道外,都绕道青铜峡黄河公路大桥和叶盛黄河公路大桥通过,绕行距离分别是28.5km、21.5km,运营费用高。
随着青铜峡黄河公路大桥交通量的趋于饱和及叶盛黄河公路大桥的限制通行,大量车辆通过陈袁滩黄河公路大桥的慢车道通行。
但由于该慢车道通过能力有限,并经常发生堵车,因此部分车辆选择了渡船摆渡来往于吴忠
市利通区与青铜峡市之间,安全性较差、事故多。
为此,航运管理部门在2004年取缔了摆渡船只的营运资格,但仍存在私自摆渡的情况。
因此,综合分析现有三座桥梁的功能、现状及通行能力,为了满足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交通量不断增长的需要,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4、项目建设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
宁夏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吴忠市是全国、全区回族人口所占比例最高的地级市,回族人口占全市的47.9%。
宁夏属“老少贫”地区,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相对落后。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交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3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1 桥位
推荐方案桥位位于石(嘴山)-中(宁)高速公路陈袁滩黄河大桥上游约3km处,该桥位距青铜峡市、吴忠市利通区最近。
详见附图1。
2引道路线走向
推荐桥位对应路线方案:起自省道101线吴忠市利通区早元乡环岛,向西下穿京拉公路宁夏境(GZ25)高速公路,过李闸渠村六队折向西北经罗家湖,跨越黄河,过民生渠、罗家河干沟、太民渠,终点位于青铜峡市小坝城区南环路与东环路的交叉处,路线全长8.48km,其中黄河大桥长2258m,吴忠岸接线长2.826km,青铜峡岸接线长3.396km。
详见附图1。
3主要控制点
推荐方案主要控制点为:省道101线吴忠市利通区早元乡环岛、京拉公路宁夏境石-中高速公路K170+800处分离式立交、李闸渠村六队、罗家湖村五队、黄河大桥桥位和青铜峡市小坝城区南环路与东环路的交叉处。
2.4交通量预测
根据吴忠市利通区及青铜峡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通道内现有桥梁的通行情况,各特征年交通量预测结果见表2-4-1。
表2-4-1 项目特征年交通量预测值表
2.5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