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行社区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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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行社区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的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并民[2008]41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8.06.10
【实施日期】2008.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行社区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民[2008]41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太原市民政局推行社区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六月十日太原市民政局推行社区虚拟养老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推进社区虚拟养老院的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6〕48号)精神,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社区虚拟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人生活条件为目的,构筑以市场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社区服务呼叫中心为纽带的为老服务体系,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虚拟养老院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模式
根据老年人不同的需求,依托太原市社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8181890社区虚拟养老服务”系统,开展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虚拟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实现社区虚拟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
经调研,拟在全市首选四个社区作为试点,分别为迎泽区老军营三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