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三届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2016年度福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申报第十三届“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2016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团闽委联【2016】7号)和《关于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团闽委办【2016】1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团委按照团省委申报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组织推报“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个人”、“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候选人或候选集体,校团委将在各学院团委推报的基础上遴选推荐。
2、申报对象应认真填写申报表(表格附后),经推荐单位盖章同意后,于3月18日前报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jdtwbgs001@。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附件2:关于申报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附件3:申报表
共青团集美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3:
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教师、青年卫士、青年警察、青年专家、青年医务工作者、青年法律工作者、青年新闻工作者、其他等。
第十三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
申报表
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等。
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015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注: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专职团干部指专门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兼其他工作的人员;兼职团干部指既从事共青团工作,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
2015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注: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