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考试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选题

1.预案的类型包括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

2.当犯罪分子实施枪击或爆炸时,临柜人员迅速按一蹲二护三报警四撤离的方法应对。

3.接送款环节防抢劫预案处置原则:预防为主、时刻警惕、及时报警、灵活应对,充分利用各种条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现场。

4.当犯罪分子抢劫款箱逃跑时,应记住犯罪分子人员数量、身体特征、逃跑路线、乘坐车辆和牌照号等相关信息。

5.营业场所发生挤兑事件预案处置原则:高度重视、有效协调,保障供给和营业时间。

6.总行每年组织全行开展预案演练,分行、中心支行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基层网点每季度进行一次预案演练。

7.营业场所每日应指定2名员工提前到岗,检查门窗、护栏(自助设备外观)有无异常。

8.撤防工作应严格执行《营业网点“110”布防、撤防安全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双人撤防”、“双人登记”、“双人签字”要求。

9.接款工作应保证在监控开启以及2名以上员工和保安人员上岗的情况下进行。

10.营业期间应保证至少3名员工当班、1名保安在岗执勤。

11.在对自助设备进行维修及维护或自助设备周围3米内进行施工时(ATM中装有防砸、撬、电气切割的110专用震动报警探测器),需提前与金融110报警中心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施工,否则容易引起误报警。

12.大音响报警器应每月至少进行二次测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其完好有效。

13.为了确保款箱交接安全,各分支机构款箱交接要有专人负责,交接人员应为我行正式员工,每次交接不得少于2人。

14.运钞车达到营业网点,“110”报警按钮前要专人值守,距按钮30-50厘米,能随手按到报警按钮。

15.布防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撤离,锁好门,检查无误两人才能离开。

16.要求布防期间实行静行制度,任何人不得进入布防区域,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布防区域,必须报经分、支行主管行长批准,离行时必须按布防要求重新双人布防。

17.按照隶属关系,坚持“上级对下级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原则,逐级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18.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单位、部门

应严格落实防火检(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消除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认真做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19.发生火灾后,事发机构应按照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事发机构所属分行、中心支行及所属总行部门应在90分钟内(以《消防事故报告》格式)向总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0.总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120分钟内向天津银监局安全保卫办公室报告。

21.按照职责分工,总行值班实行全年全天24小时主、副双人值班制度。

22.分行、中心支行工作时间值班,值班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主值班、副值班各一名),并明确固定值班电话。

23.分行、中心支行非工作时间值班,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营业的分行、中心支行均要安排值班人员值班。重要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由行级领导带班。

24.自2011年12月起,每月25日前各分行、中心支行必须将下一个月《值班安排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安全保卫部备案。

25.安全评估根据内容和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列为安全防范优秀单位;累计得分在95分至85分(含)的,列为安全防范合格单位;累计得分低于85分的,列为安全防范不达标单位;其中累计得分低于80分的,列为治安隐患单位。

26.安全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公安机关、银监部门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依据。

27.自助设备视频图像应叠加时间和日期信息,图像数据的记录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天。

28.自助设备的安装墙体采用实体砖墙时,墙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在防护性能不低于同等强度时,可采用其他材料,墙体厚度也可降低。

29.单位违反内部治安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之责任。

3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多选题

1.安全保卫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2.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恐怖、防破坏、防其它灾害性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人参和财产安全。

3.安全保卫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安全保卫部总经理室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人。职责是:

(一)对总行行长(分管副行长)负责,根据全行中心工作,组织制定全行安全保卫工作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安排。对总行机关和分行、中心支行及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筹划、指导、监督、检查分行、中心支行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与公安机关建立经常性的工作往来,负责涉及本行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定期组织全行安防设施、设备完好状态检查;

(五)部署全行开展安全防范教育,督促、检查分行、中心支行修订各种安全保卫工作预案,组织、检查、推动基层各种预案演练;(六)组织制定完善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标准、规范、流程;

(七)组织、部署全行的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普查、抽查、夜查、互查等;

4.支行(路街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一)支行(路街支行)行长是本支行第一责任人,对本行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二)经常开展安全防范常识学习,严格落实安全操作流程,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三)保障监控设备、大音响报警设备、“110”报警等技防设备完好;

(四)保障物防设施完好;

(五)保障安防、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完好;

(六)保障工作日志及日查记录落实;

(七)发生案件及时报案和及时做好先期处理,保护现场,提供线索,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5.严格报告制度,分支机构如出现案件或事故应及时向总行安全保卫部和相关处室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6.预案处置基本原则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