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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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术指征问题。
• 患者因肛门肿痛二天,体检发现肛管7点处有一条索 状硬肿,病历中显示院方并未记录发现病人有肛瘘 形成,院方在尚未给脓肿确切定位的情况下,连基 本的高位还是低位的脓肿,以及是否成脓期都没有 搞清,更别说脓腔所在间隙位置等确切情况,就要 求病人作脓肿肛瘘切开引流手术,而根据临床常规, 此时病人尚属早期,应当给予抗感染治疗,一个可 以择期的手术,院方却如此急于手术,不由得患方 产生这样的联想,院方是在真心为病人着想,还是 在为自己的病源或是钱袋子着想,院方有揽抢手术 之嫌疑。
• 按照临床常规,肛周脓肿要3在、条件术具前备、准脓肿备内问口又题明确。的 情况下,方能行根治术,而且术前要做好相应准备,院方在 这方面做得怎样呢?从院方提供的病历中,我们发现院方存 在术前准备不足和术前告知欺诈,一是术前检查不细,指检 或肛镜等基本检查未做,对脓肿和内口的定位模糊;二是肛 门手术是有菌手术,院方未进行有效的术前预防性抗感染, 且术后也未及时抗感染;三是术前告知具有欺骗性,从院方 病历中的肛肠手术知情同意书和麻醉知情同意书中可以发现, 院方术前告知患者所行手术为脓肿肛瘘切开引流术,麻醉方 式为椎管内麻醉,而院方实际给患实施了麻醉前给药﹢氯胺 酮静脉全身基础麻﹢骶管麻醉的复合麻醉,且未经患者同意, 擅自将手术扩大为一次性根治术。由此也可以看出,院方术 前告知有诱导病人手术之嫌疑,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 手术方式自由选择权。纵所周知,氯胺酮有诱发癫痫的副作 用;而扩大为根治术,手术对组织的侵扰更大,术后感染和 细菌播散的机率更高、面更大,不能排除患者后来的脑部感 染和癫痫与扩大麻醉和扩大手术无关。
• 二、 代理患方在医学鉴定会上陈述,点击医 疗行为存在的过失
本案医疗结果对患方造成了沉重的精神打击 和严重的肉体伤害,患方对院方的医疗行为 本能地产生了诸多疑虑,同时,也鉴于医学 的专业性特点,特提出以下问题与各位专家 共同商榷。
1、院方及其医务人员资质问题。
• 医疗护理工作是人命关天的职业,国家《执业医师法》以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要求都 非常的严格,因为患方无法知道院方及其医务人员的资质, 但由于院方在对患儿医疗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不规范,且媒 体既往也有过关于医护资质的负面报道,使得患方对他们的 资质产生强烈的质疑。希望医学会鉴定办公室及专家组认真 核实全部参与患者万某医疗过程医护人员的资质,包括南昌 市某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手术医师王某、苏 某均为中医师,而肛周脓肿一次性根治术本应由临床专业外 科医师主刀,王、苏二人为超范围执业,麻醉医师李系临床 专业外科医师,也是超范围执业,院方任用医务人员超范围 执业,存在明显过错,没有确保病人得到基本合法的医疗安 全,是导致病人出现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
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工作 • 第四,过失行为必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 第五,过失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可分为
单因单果、多因单果、单因多果和多因多果。在许多医疗事故中,由 于患者病情的复杂性、体质的差异性和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及其他 一些人为的原因,致使事故的发生多属于多因单果。
一、 医疗经过简述
• 经查阅院方病历和询问患方在场亲属,患者万某医疗经过简述如下:2006年2月 26日,患者万某,男,26岁,因肛门肿痛一天,听了广告后到南昌市某医院门 诊就诊,体检:肛门外皮肤红,扪诊肛门后方触痛明显,波动感不明显,初步诊断为肛 门脓肿,医生王某立即建议手术治疗,未作其它处理。2月27日上午9点30分,患 者再次来到南昌市某医院,医生将其收入住院。现病史:患者入院前2天,突感 肛门疼痛,大便时明显加剧,无发热,无腹痛及腹泻,无便血及肛内异物脱出, 无粘液脓血;体格检查:体温37.4℃、脉搏98次/分、呼吸20次/分、血压143/77 毫米汞柱,神志清楚,心肺和神经系统正常;专科检查:截石位、肛门缘规整, 肛旁7点位可扪及一条索状硬肿,触痛明显,未指检,初步诊断为肛周脓肿。医 生立即决定在30分钟之后,也就是10点进行手术,根本不由患者充分考虑,院 方肛肠手术知情同意书和麻醉知情同意书,告知患者所行手术为脓肿肛瘘切开 引流术,麻醉方式为椎管内麻醉。经仓促简单的术前准备后,患者就被送进了 手术室,院方实际给患者实施了麻醉前给药﹢氯胺酮静脉全身基础麻﹢骶管麻 醉的复合麻醉,实施的手术也扩大为一次性根治术。术后院方观察不细、处理 不及时,当晚病人就出现体温升高、神志不清,至28日凌晨体温升至39.5℃, 出现精神障碍、抽搐等症状,但院方在28日早晨查房时才发现,处理简单,到 28日下午3点才用抗感染、镇静等药物。但患者仍持续高热不退,频发精神障碍、 抽搐等症状,院方不能明确诊断,却截留病人不转,肆意耽搁病人宝贵的时间, 在患者病情不断加剧,家属强烈要求下,才于3月1日承认“鉴于本院诊治条件” (见南昌市某医院出院记录),将患者转入省级医院。现患者出现四大伤害后 果,即症状性癫痫、记忆力减退、肛周极度瘙痒和大便失禁,长期服用抗癫痫 药,不能工作、生活自理能力差。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 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定义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构成要件
• 第一,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 第二,医疗事Leabharlann Baidu责任人必须有违法过失行为 • 第三,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行为,包
4、术后治疗问题。
• 院方在对患者术后治疗护理上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观 察不细,麻醉和术后病人是重点监护对象,患者在手术当晚 就体温升高,神志逐渐异常,而院方在次日早上交班时才发 现病人神志不清,全身抽搐,责任心极差;二是抗感染治疗 不及时,术后前三天是感染的好发期,患者术前就有低烧, 术后体温逐渐升高,至28日凌晨体温升至39.5℃,出现神志 不清、抽搐等症状,败血症的可能性极大,而院方直到28日 下午3点才上头孢抗感染、镇静等药物,降低体温的措施也 不得力;三是转院不及时,患者术后持续高热不退,频发精 神障碍、抽搐等症状,院方不能明确诊断,却截留病人不转, 肆意耽搁病人宝贵的时间,在患者病情不断加剧,家属强烈 要求下,才于3月1日承认“鉴于本院诊治条件”(见南昌市 某医院出院记录),将患者转入省级医院。纵所周知,严重 和持久的高热惊厥可以导致包括神经元缺失和胶质增生的脑 损害,主要在颞叶内侧面,尤其在海马体,而产生症状性癫 痫。CT结果也证实该病人新发大脑损伤的事实,因此,该例 病人符合因高热惊厥后遗症状性癫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