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暂行管理办法

云南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暂行管理办法
云南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暂行管理办法

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暂

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高效有序的监管模式,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金属冶炼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6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要求,结合我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坚持分级指导、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全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负责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州(市)行政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由省安全监管局评定的金属冶炼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对全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查等工作。

各州(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金属冶

炼企业(含央企和省属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负责审定和管理本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含央企和省属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对本州(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及时上报需要省安全监管局审定安全风险等级的金属冶炼企业,定期向省安全监管局报送上报本州(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汇总表。

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和管控工作,负责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的初次评定及定期向州(市)安全监管局报送本辖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汇总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的责任处(科、股)室和责任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监管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等级评定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等情况,对照《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定。

第六条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标识,对应1级风险为红色,为

重大风险;2级风险为橙色,为较大风险;3级风险为黄色,为一般风险;4级风险为蓝色,为低风险。

第七条企业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4级风险(蓝色级),80分至90分(不含)为3级风险(黄色级),60分至80分(不含)为2级风险(橙色级),60分(不含)以下为1级风险(红色级)。

第八条金属冶炼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退出安全风险分级监管范围:

(一)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解散的;

(二)依法被关闭或者取缔的;

(三)停产时间超过一年的企业。

第九条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等级,一般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每年公示一次。

第十条金属冶炼企业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安全风险等级随之提高:

(一)存在州(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提高一级;

(二)存在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提高两级;

(三)发生导致人员重伤或1起一般事故的提高一级;

(四)一年内受到1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提高一级;

一年内受到2次及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提高二级;

(五)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或者整改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的提高二级;

(六)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提高一级;

(七)一年内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事故的,直接提至红色等级;

(八)存在瞒报事故行为的直接提至红色等级。

第十一条金属冶炼企业在一年内未发生导致人员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其安全风险等级降低一级: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上升一级的;

(二)获得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

(三)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安全生产荣誉称号的。

第十二条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程序如下:(一)初次评定

1.由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试行)》,对辖区内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初步评定。

2.州(市)安全监管部门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

门初步评定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结果进行复核,负责辖区内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等级的最终评定,并在本部门政务网站公示评定结果;对于复核和评定等级存在困难的,可聘请专家协助实施。

3.新依法成立并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停产半年以上复产复工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定为橙色级,1年后按照初次评定对其安全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

4.金属冶炼企业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凭充足的理由和依据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辩,并申请重新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定。

(二)复评

1.确定存在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调整、评定。

2.其他情况,依据金属冶炼企业上一年度等级评定情况以及本年度内安全生产绩效,由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试行)》进行初评后,报州(市)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安全风险等级复核、确认和公示;对于有关工作存在困难的,可聘请专家协助实施。

(三)报备

1.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应于每年1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初评结果报州

(市)安全监管部门,州(市)安全监管部门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复核、审定和公示等工作。

2.自公布评定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州(市)安全监管部门将本辖区内的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辖区内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情况,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差异化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4级(蓝色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3级(黄色级)企业实行随机抽查;2级(橙色级)企业加强监管,定期检查;1级(红色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随时检查。

第十四条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完成以下检查任务:

(一)4级(蓝色级)企业每年原则不少于1次;

(二)3级(黄色级)企业每半年原则不少于1次;

(三)2级(橙色级)企业每季度原则不少于1次;

(四)1级(红色级)企业每月原则不少于1次。

第十五条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所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企业完成以下检查任务:

(一)4级(蓝色级)企业酌情检查;

(二)3级(黄色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

(三)2级(橙色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1级(红色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

第十六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1级(红色级)、2级(橙色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1.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试行)

2.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指导标准

附件1:

云南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试行)

2.各州(市)安全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评分标准。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指导标准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环境不良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后果较轻,不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后果严重,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故或重大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别不考虑隐患整改的难度,重点考虑危害后果及事故发生概率。

注:群死群伤事故:特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包括急性中毒)3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经济损失:特指1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6.1 冶金行业

1. 厂内铁水、钢水与液渣,未设专线(或专用通道)运输的。

2.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的。

3. 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

4. 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的。

5. 经大中修或新砌的冶炼、熔炼炉,新砌槽、罐(盆、包)等盛装、运输容器,未按设计要求砌筑、未按设计规定的烘烤曲线烘烤的。

6. 高炉炉基周围,转炉、电炉、精炼炉炉下区域,连续铸造漏钢事故可能波及区域,铁合金冶炼出铁、出渣、浇铸区域,铁水罐、钢水罐、渣罐吊运、倒罐等相关作业区域及装载车辆运行区域的地面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金属铸造、连铸流程未设置溢流槽、事故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7.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的。

8. 高温工作的熔融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相关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

9. 氧枪、水冷炉壁、炉盖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

冶炼电源(电弧炉)、氧气开闭等联锁的。

10. 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的;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的;柜顶未设防雷装置的。

11. 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12.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的。

13. 煤气放散塔的高度低于50米或未点火放散。

14. 休息室、浴室、更衣室设在风口平台和出铁场的下部,操作室、值班室设在热风炉燃烧器、除尘器清灰口等可能泄漏煤气的区域的。

15.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的;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未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的。

16. 容易聚集窒息性气体的底吹阀门站、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未设置通风装置的。

6.2 有色行业

1. 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

铸造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

2. 装有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在吊运

过程中未走规定线路的。

3.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的。

4. 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的。

5. 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熔炼、铸造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的;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的。

6. 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7. 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的。

8. 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有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的。

9.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的。

10. 经大中修或新砌的冶炼、熔炼炉,新砌槽、罐(盆、包)等熔融有色金属盛装、运输容器,未按设计要求砌筑、未按设计规定的烘烤曲线烘烤的。

11. 有砷化氢气体产生的作业装置未按要求加盖密封,

未设抽风装置,现场未配有砷化氢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

12. 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的。

6.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和设备设施

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为多层厂房时,未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的。

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居民区内的。

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置有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的。

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未按工艺分片(分区)独立设置,各除尘系统管网互通互联的。

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未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的。

6.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选用干式电除尘器或正压送风除尘的。

7. 粉尘爆炸危险20区电气设备未使用防爆电气的。

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未采取可靠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的。

9.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对作业现场及设备内部积尘未进行及时规范清理的。

6.4 有限空间作业

1.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并在作业场所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

2.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

3. 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作业的。

4.未配备相应检测仪器、应急救援器材的。

6.5 其他

不在本指导标准内,但符合重大事故隐患定义或特征,经专家组论证,其后果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也可视为重大事故隐患。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参考学习]

目录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3.1 危险源 (3) 3.2 危险源辨识 (4) 3.3 危险和有害因素 (4) 3.4 风险 (4) 3.5 风险点 (5) 3.6 风险评价 (5) 3.7 风险分级 (5) 3.8 风险分级管控 (6) 3.9 风险信息 (6) 3.10 事故隐患 (6) 3.11 一般事故隐患 (6) 3.12 重大事故隐患 (7) 3.13 隐患排查 (7) 3.14 隐患治理 (7) 3.15 隐患信息 (7) 4 体系建立基本要求 (8) 4.1 成立组织机构 (8)

4.3 实施全员培训 (11) 4.4 编写体系文件 (12) 4.5 实施风险评价 (12) 5 风险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3) 5.1 确定风险点 (13) 5.2 确定危险源(或辨识对象) (14) 5.3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14) 5.4 确定事故类型 (15) 5.5 确定事故后果 (15) 5.6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16) 5.7 实施风险评价 (17) 5.8 确定风险分级与管控层级 (17) 5.9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9) 5.10 实施安全风险公告 (20) 5.11 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20) 5.12 安全风险较高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 (20) 6 文件及资料管理 (21) 7 持续改进 (21) 7.1 绩效评审 (21) 7.2 更新 (22) 7.3 沟通 (22)

A.1风险矩阵法(LS) (1) A.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 (2) A.3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法(MES) (4) A.3.1控制措施的状态M (4) A.3.2人体暴露或危险状态出现的频繁程度E (4) A.3.3事故的可能后果S (5) A.3.4根据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程度 (5) A.4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6) A.4.1工作危害分析方法概述 (6) A.4.2工作危害分析法各因素取值判定依据 (6) 附录B: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示例 (8) 附录C:较大危险因素辨识表示例 (10) 附录D:重大风险汇总表示例 (11) 附录E:岗位1级、2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牌示例 (13) 附录F:××省金属冶炼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别标准 (14) F.1 冶金行业 (15) F.2 有色行业 (16) F.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和设备设施 (18) F.4 有限空间作业 (19) F.5 其他 (19) 附录G:安全风险较高岗位人员安全风险评价表 (20)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河南盛元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8月6日 编制人:秦雨

河南盛元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文件 豫盛元字(2018) 第05号签发人: —————————————————————————————————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方案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有效实施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消 除风险,杜绝和减少各种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 生产,特此开展安全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体系建设。 请各部门及时进行传达,并给予相关工作配合。 河南盛元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1) 一、任务目标 (1) 二、成立“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 三、责任分工 (3) 四、实施步骤 (3) (一)文件准备与宣贯阶段 (3) (二)“双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阶段 (4) (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阶段..7五、工作要求 (1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河南盛元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加快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以下简称“双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为实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盛元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经项目部集体成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钱安全风险管理,防范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同、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流程,根据安全风险列别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3、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本专业管理范围内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 二、安全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 1、风险评价的方法 风险矩阵法 将可能性发生的大小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用定性的语言或表明相对差距的分值来表示,然后将两者结合起来,得到形似矩阵的风险程度的表示。 风险矩阵

MES法 LEC法 风险控制 是指根据危害评价的结果,选择、制定和实施适当的风险控制计划来处理风险,它包括风险控制方案范围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的评定、风险控制计划 2、安全对策措施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在考虑、提出安全对策措施时,有如 下基本要求: 1) 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 2) 能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3) 能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危害; 4) 能有效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5) 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3、制定安全对策措施应遵循的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1)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

当安全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要求, 并应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岗位安全作业标准、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遥控技术等。 ◆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确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采用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2)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针对性是指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评价中提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后果,提出对策措施。由于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后果具有隐蔽性、随机性交叉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的活动场所,包括设备设施、原料产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3.定义: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4.职责: 4.1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x 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 4.2确保本公司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公司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风险分布等级、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绘制风险分级管控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安全风险等级评价程序

5.1 成立评价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组,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组长、生产、安全、设备、电器、化验的管理人员参加,编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x级管控管表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公司的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文件。 5.2 评价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确定安全风险类别。采用相应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5.3风险评价等级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主要设备损坏的。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一般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伤。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5.4安全风险评估 5.4.1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 5.4.2根据安全风险评价依据,由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组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评价。 5.4.3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行“一风险一档案”。 5.5风险控制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 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职责 3.1.1 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 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 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 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 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 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 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 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 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 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 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 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 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 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 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 负责“两个体系” 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2.9 负责各部门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上报资料的审核、反馈; 3.2.10 定期向“两个体系”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情况; 3.2.11 汇总较大以上风险,对公司较大以上危险点定制风险告知牌; 3.2.12 负责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 3.2.13 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2.14 及时完成“两个体系”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3.3 车间职责 3.3.1 协助分管经理,检查、部署、落实本车间“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3.2 负责确定本车间“两个体系”创建人员名单; 3.3.3 负责培训本车间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3.4 负责考核本车间“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3.5 负责本车间“两个体系”有关资料: 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风险评级和分级等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手册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

二〇一七年四月 目录 1 范围................................................. - 4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 3 差不多要求........................................... - 4 -3.1成立组织机构........................................ - 4 -3.2实施全员培训........................................ - 5 - 3.3编写体系文件........................................ - 5 - 4.1风险点确定.......................................... - 5 -4.1.1风险点划分原则 .................................... - 5 -4.1.2风险点排查........................................ - 6 -4.2危险源辨识.......................................... - 7 -4.2.1辨识方法.......................................... - 7 -4.2.2辨识范围.......................................... - 7 -4.2.3 辨识内容......................................... - 8 -4.2.4 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不及后果..................... - 8 - 4.3.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 - 13 - 5 风险评价............................................ - 17 -5.1 风险度(危险性).................................. - 17 -5.2 风险评价方法...................................... - 17 -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全套)20180525

文件编号:AQFJFXGK002 受控状态:受控 xxxx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03月

目录 目录 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2) 2.作业活动清单 (4) 3.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7)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11) 4.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13) 5.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50) 6.风险点登记台账 (91) 7.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92) 8.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08) 9.风险点统计表(设备设施) (158) 10.风险点统计表(作业活动) (162) 11.危险源统计表(设备设施) (166) 12.危险源统计表(作业活动类) (170) 13.作业活动风险管控登记台账 (172) 14.设备设施风险管控登记台账 (175) 15.公司各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一览表 (179) 16、xxxxx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80) 17、xxxxxx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188) 18、现场(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195) 19.现场管理(设备设施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203) 20、xxxxxx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212) 21、2017年隐患排查计划 (240) 22、2018年隐患排查计划 (241) 23、现场(设备设施)类隐患排查表 (242) 24、现场(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表 (254) 25、隐患排查治理通报 (264) 26、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265) 27、隐患整改台账 (267) 28、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269) 29、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274) 30、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 (279) 3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280) 32、安全生产风险点登记表 (282) 32、安全生产隐患点登记表 (289) 32、职业危害风险点登记表 (294) 32、职业危害隐患点登记表 (298) 3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告知牌 (300)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安全生产双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全套的资料,需要的话求球:324319245。 第三条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

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李佩法 副组长:汪树岐 成员:张文天袁立伟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工作并指导、审查、批准;负责审查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 安全科负责组织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织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的审查。 其他科室确保本单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本科室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本科室的危害/风险记录,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的辨识 第六条风险点的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的风险点分成以下两大类: 1.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版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1号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玉普 2018年1月4日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

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有限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与职业危害管理,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对公司风险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切实降低风险,消除或减少安全事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全部生产、施工活动及设备、设施,包括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原料产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与规章等。 3.定义: 3.1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3.2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3.3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职责: 4.1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公司各单位成立以第一负责人为组长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4.2风险分级管控职责 4.2.1主要负责人职责 1)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等。 2)确定公司及各单位职责与责任,授予权限以促进有效的风险管理。 3)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定期对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 4)确保全员及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履行其职责。 4.2.2分管负责人职责 公司安全总监等是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过程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4.2.3安全环保部职责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编制与完善,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单位风险管控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风险结果进行评审。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3.2.1安环部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小组,确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负责“两个体系”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完整版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六条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和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接受股东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十条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存在金属冶炼工艺的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全套)

精品文档 文件编号:AQFJFXGK002 受控状态:受控 xxxx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03月

目录 目录 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2) 2.作业活动清单 (4) 3.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7) 3.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11) 4.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13) 5.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50) 6.风险点登记台账 (91) 7.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92) 8.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08) 9.风险点统计表(设备设施) (158) 10.风险点统计表(作业活动) (162) 11.危险源统计表(设备设施) (166) 12.危险源统计表(作业活动类) (170) 13.作业活动风险管控登记台账 (172) 14.设备设施风险管控登记台账 (175) 15.公司各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一览表 (179) 16、xxxxx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80) 17、xxxxxx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188) 18、现场(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195) 19.现场管理(设备设施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203) 20、xxxxxx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212) 21、2017年隐患排查计划 (240) 22、2018年隐患排查计划 (241) 23、现场(设备设施)类隐患排查表 (242) 24、现场(作业活动)类隐患排查表 (254) 25、隐患排查治理通报 (264) 26、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265) 27、隐患整改台账 (267) 28、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269) 29、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274) 30、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 (279) 31、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280) 32、安全生产风险点登记表 (282) 32、安全生产隐患点登记表 (289) 32、职业危害风险点登记表 (294) 32、职业危害隐患点登记表 (298) 3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告知牌 (300) 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工程名称:宽城通源二手车交易咨询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单位:旺华建筑工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为全面辨识、管控,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围之,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班组是本项目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印杰 副组长:王海滨 成员:袁东权、杜景华、昆、袁国柱、袁国军、 胡艳秋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组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围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成员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4、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安全员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班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组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项目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无棣恒福盐化有限公司 2018年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确定一般和重大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3 频次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管控的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4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1-2017 5 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实际运行情况,成立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风险管控小组组织各单位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 公司风险管控领导小组成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厂长 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班长等。 各级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批准重大及重要的风险清单。 副组长职责: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文件编制,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组员职责:具体落实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区域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其他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电气等部门及人员积极按照企业部署,成立本部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完成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6 工作程序

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整理版

2018年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辨识公司范围内影响安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确定一般和重大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以预防、降低或消除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3 频次 常规每年至少一次,此外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一次。 4 依据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长令第二号) 5 原则 5.1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实际运行情况,成立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

组,由风险管控小组组织各单位进行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 5.2公司风险管控领导小组成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 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班长等。 5.3各级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批准重大及重要的风险清单。 副组长职责: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文件编制,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组员职责:具体落实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各自区域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其他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电气等部门及人员积极按照企业部署,成立本部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完成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 6 工作程序 6.1首先对所有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培训。 6.2编制风险源统计表及设备设施清单和作业活动清单。 6.3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管控。 6.4根据风险管控准则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合理取值,综合评价风险等级。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 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X x x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1.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的活动场所,包括设备设施、原料产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3.定义: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4.职责: 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x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 确保本公司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公司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风险分布等级、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绘制风险分级管控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安全风险等级评价程序 成立评价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组,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组长、生产、安全、设备、电器、化验的管理人员参加,编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x级管控管表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公司的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文件。 评价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确定安全风险类别。采用相应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风险评价等级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方案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方案 各村(责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泰州市、**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全市金属冶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安委会《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乡决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并结合贯彻省、泰州市、**市安监局《关于报送金属冶炼企业信息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26号)提出如下要求。 一、排查治理范围 本辖区内所属金属冶炼企业。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5月1日前,对金属冶炼企业进行调查,填写完成企业统计表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 2.6月15日前,建立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名册,完成一企一档(见附件3); 3.结合推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较大作业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着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从严整治存在煤气发生装置配套生产等四类重点金属冶炼企 业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三、工作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部署培训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乡安全监管人员要进行金属冶炼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结合较大风险作业场所规范化创建,重点解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等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对金属冶炼企业的相关规定,专题分析本区域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落实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下旬—6月中旬) 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健全“一企一档”,主要包括金属冶炼企业基本信息、较大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执法等基本档案信息内容。对现场情况复杂、排查存在难点的情况,可邀请相关专家一同参与。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中旬-9月下旬) 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强化煤气、熔融金属运输等重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现场安全隐患。企业自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主动向乡安监部门报告。要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检查、夜查等方式,对当地重点企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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