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经费支出范围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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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详解
一、办公费:反映学校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印刷费:反映学校的印刷费支出。
三、手续费:反映学校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四、水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五、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六、邮电费:反映学校开动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七、物业管理费:反映学校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应由学校承担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八、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九、差旅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人员调动旅费补助等。
十、出国费:反映学校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十一、维修(护)费:反映学校日常开动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二、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十三、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动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十四、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为完成其业务活动但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专用材料、一般教学设备支出,如教学实验所需材料、药品试剂、动物、低值易耗品、工具等购置费用。
十六、设备购置费: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不包括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师训经费),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培训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严格按《郧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管理暂行规定》(郧教发〔2007〕72号)执行。
2.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③差旅费开支标准:在县城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30元以下标准凭据报销;在市级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50元以下标准凭据报销;在省级以上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70元以下标准凭据报销。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县城与乡镇往返4元,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到一般地区办事,当天往返的可报误餐补助10元。城区(本县境内)公务不得发放误餐补助。在乡镇内、乡镇间开会、办事、培训等不予发放补助。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票。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指汽车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年检年审费、养路费、意外事故开支、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能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小汽车(包括5座及以下的商务车、中客车)按县财政规定的年度预算编制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原则上不得租车。
4.会议费是指学校年度组织召开的教育工作或教育教学工作总结、表彰会所开支的餐费、资料费等。日常会议所需的开支,原则上不在会议费之列。
5.招待费
①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招待费,是指学校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2%。
③学校招待费必须全部在“招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更不得列入单位内部食堂的成本。
6.加班补助费
中小学校教职工特殊情况必须在节假日加(值)班又不能补休的,每天发放补助费不得超过20元,值夜班不能补休的,每晚不得超过10元。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办理法定工作日内应完成工作而加班的以及在节假日组织教师监考、阅卷的,不得发放加班补助。星期天、节假日应采取轮流值班,但不得发放值班补助。
7.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年初上级部门将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学校。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郧县教育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执行。有关部门和教育服务中心向学校提供集中采购物品时,须同时向学校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
②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必须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招标,或教育服务中心集中招标或学校自主招投标。
8.中小学远程教育经费
按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5%安排,主要用于远程教育、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人员培训,网络通讯,设备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