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及分析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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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

例及分析

标题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及分析学院理学院

专业班级物理111

学号 2011211670

姓名周娟娟

任课教师王雁琳

案例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

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2、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案例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

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案例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

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案例分析]邵校长做得对,李老师做得不对。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案例中的李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是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另外,李老师让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案例4、学校到底该不该收这5名学生

某校刚录取的高一新生中有5名男同学因初中时参与社会盗窃而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这些学生都很害怕,有的想逃避,有的不敢承认犯罪事实,有的不敢检举揭发。学校得知这消息后,立即派人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同家长一道做学生的工作,动员他们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坦白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学校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案情。

5个学生年龄都比较小(均在十五、六岁),犯罪情节又不很严重,所以公安司法部门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学校允许这些学生继续回校学习。对此,学校争议很大。不同意他们回校学习的领导、教师的理由是这些学生在初中时就有劣迹,参与盗窃时也不是自己学校的学生,这个包袱不能背。再说,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他们又是高中生,将其开除既不违反上级的有关规定,也不算过分。否则,以后对学校的荣誉影响很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规定:学生中如有被刑事处分的,则年底该校将不能被评为文明单位)。

[案例分析]学校应该收这5名学生。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有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即学校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这5名学生已经被该校录取,按照

《教育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学校应该予以保护。这5名学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于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也不得随意开除。作为已经被该校录取的这5名学生,更不能因为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即有的教师所谓的“劣迹”)就随便开除或不收学生。

案例5、学校泄露隐私,造成学生精神分裂案

几年前,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民事案件。

一位学生的母亲在起诉书中称,儿子2000年就读于丰台某小学,2004年7月因考试分数低,未能升入中学,而后在该校留级。为了能让孩子继续升学,母亲应学校要求到医院给孩子开了一张“中等智力低下的证明”,并向学校申请儿子年龄已大,不适宜留级,希望让他升入初中。

然而,她没有想到,这张证明给孩子带来了长达两年的精神伤害。学校很快把这个秘密公之于众。课上,个别老师当着众多学生的面多次侮辱他是“弱智、白痴、大傻子”;课间,个别同学还轮流打他,让他喊自己是“大傻子”。 2008年2月6日,她的儿子被医生诊断患了精神分裂症。她认为,是学校的

部分老师和学生长时间持续地对孩子打骂侮辱,才导致了这种可悲的结果。为此,她提出了巨额的赔偿要求。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学校、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学校将学生“中等智力低下”的秘密公之于众,是侵犯学生隐私权的表现;教师当着众多学生的面辱骂学生是“弱智、白痴、大傻子”不仅侮辱了学生的人格,也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教师任由学生打骂同学,没有尽到管理学生、保护学生的义务。《教育法》第29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由此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学校、教师都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增强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学校应该依法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教师应该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和教师都应该增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

案例6、女中学生状告班主任侵权案

去年暑假,北京某中学王雪的母亲邱女士发现女儿近来电话比较频繁,还有个男孩常在她家楼下徘徊,便找到女儿的班主任苏某反映情况,没想到这却将女儿带人了痛苦的深渊。

当苏某发现王雪与班里的一名男生关系比较密切后,便在课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王雪的书包、日记以及给其他同学的信件,还不许同学和她说话.原本性格活泼的王雪顿时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远离她,不敢和她说话。王雪在日记里写道:“苏老师经常侮辱我,逼我转学。我一想起这些就害怕,夜里常做噩梦……”由于无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于去年10月4日离家出走。4天后,当邱女士接到女儿电话,在南京找到她时,王雪哭着请求妈妈搬出北京。而在王雪出走后,学校和班主任却对此事漠不关心。

回家以后,王雪的心情一直很压抑,后来被诊断患上了忧郁症。邱女士特为女儿联系了一所新学校,但因原校提供的学籍卡被涂改过,转学手续迟迟没有办妥。对此,邱女士一家人认为这是学校在故意刁难他们,间接剥夺了王雪的受教育权.为此,去年12月1日,王雪将班主任苏某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诉讼的请求很简单,只要求老师的一声道歉。

[案例分析]1.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学生王雪(以及她的母亲邱女士)、班主任苏某和学校。

2.本案是一起侵犯未成年学生隐私权案。

(1)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除……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而教师苏某却采取了翻看王雪书包、日记,并让其他同学疏远王雪等歧视性行为,未能尽到教师应尽的义务,严重侵害了王雪的人格尊严,侵犯王雪的隐私权。

(2)苏某的上述行为和王雪的离家出走、精神抑郁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3)学校应对苏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和给予一定的精神补偿.

3.本案对我们的启示有:

(1)对青春期学生早恋或感情萌动问题,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及时了解学生在这个特殊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并加以正确引导,应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和隐私.

(2)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使其在履行教育职责的同时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要有对学生人权的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师的错误做法和过激行为。

(3)学生应正确处理青春期感情萌动和与异性交往问题,加强自我约束,遵守校规,努力学习,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与此同时,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加强自我保护.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课前准备制度 一、教师在授课前必须有所授课程三分之一的讲授教案,并且在讲授过程中应有一章以上的教案储备。同时,每学期的授课教案必须重新编写,不得原封不动地沿用“旧教案”。 二、任课教师必须熟悉所授课程的课程标准,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制定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并按照教学进度表的要求,实施教学。 三、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明确本次课应讲授的主要容,重点、难点和疑点,做到在脱离教案的情况下从容地完成教学任务。 四、任课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学校有关规定及上课时间、地点,学生的基本情况。 五、教学过程中如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师必须对电子教案、投影片、演示实验、插播片等作好准备,以确保形象化教学的效果。 六、教师应在上课前认真了解教学对象的学习基础,处理好本课程与完成课程及后续课程的衔接,科学、合理地组织课堂教学。 七、教师要拟定好每次课后留给学生的作业题和思考题。 课堂教学制度

教学是课程实施的主要途径,课堂教学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要通过讨论、研究、实验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使学习成为在教师引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为保证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特做如下规定: 一、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应努力提高讲课水平,以取得教学的最佳效果。课堂要以《大纲》和教科书为主,要依据、遵循以教师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在授课过程中要做到: 1、容熟悉:要尽可能脱稿讲课。 2、语言标准:坚持普通话教学,语言力求准确、生动、简炼,教态要端正。 3、条理清楚:在教学容的处理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体结构合理。 4、重点突出:要详略适度,难点分散,重点突出。每次课难易程度要适当。 5、方法得当:要注意启发式教学,培养学习的兴趣以及独立地去获得自己所需要知识的能力。 6、板书工整:板书是教师用文字和插图提供给学生的教学提纲,要求排版整齐,字迹工整,插图规,以便给学生治学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和问题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和问题摘要:本文试图从教育课程、现实问题课程改革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方向、强化基础学科和学科基础知识的趋势、加强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倾向、课程综合化的趋势和问题、课程生活化、社会化、实用化的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趋势 我国的基础教育及其课程教材经历了20年的改革和发展,在世纪之交的今天,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提高我国国民素质和造就成千上万的人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处于转型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给基础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新的使命。课程教材改革作为整个教育改革旋涡的中心,目前所受到的关注日益突出,批评和变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教育界内外乃至整个社会对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提出了许多尖锐的批评意见,那么,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些批评意见对未来课程教材改革的走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当前,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素质教育改革的决定以及高考制度和方式的改革等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措施,给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了更明确的方向,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光明的前景。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重新审视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为重心,更新课程观念,改革其中落后的不符合时代要求的

方面是当务之急。但是,任何改革的过程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如何估计课程改革的继承性、复杂性和困难性?这是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必须对改革可能出现的偏差和误区有所预见,作好认真的准备。从国际教育改革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不对课程改革的复杂性、困难性有充分的准备,改革可能最终成为纸上谈兵,或走弯路乃至最终失败。由于课程改革是一项涉及到人的培养和发展的事业,是牵涉到基础教育整体和各个局部的关键领域,是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共同完成的任务,这就规定了课程改革的继承性、广泛性、艰巨性和持久性。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是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最终获得成功的先决条件。那种过于依赖行政力量的干预的作法,将使课程改革可能再次出现政策和实践相互脱节的空壳化的情形,从而难以走出那种急进的、急躁的、急于求成的改革误区。国内外的课程改革实践证明,企图通过一次改革解决所有问题的做法是注定要失败的。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和思考来分析当前我国课程改革的趋势和问题,也许会使我们能够有更清楚的认识,并从中寻找答案。我们试图从以下7个方面来把握课程改革的整体趋势。 一、课程改革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方向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是注重学生个性的养成、潜能的开发、能力的培养、智力的发展的课程。把课程改革建立在脑科学研究、心理学研究和教育学研究基础上,把学生的发展作为课程开发的终极目标,使课程领域重新出现了科学化和心理学化的潮流。国际教育界早在70年

幼儿园教育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报告

幼儿园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 儿童是人类文明的传递者,由于其年龄小、心智未熟、认知辨控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儿童权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格外的保护,我国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儿童权利。尽管如此,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式,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流浪儿童问题、残疾儿童问题以及虐童事件,暴露出维护儿童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的脆弱一面,人们对行政主管部门松散监管的谴责、对师德师风的怀疑,及对侵害儿童行为受惩过轻的质疑,都引人深思,值得考究。 案例1 幼儿园张贴体检结果,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 案情:某幼儿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果公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是否患有鸡胸、包茎等孩子的隐私内容。幼儿园是否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 1、问:孩子有独立的人格和心理,任何人都不应该任意限制他们,也不应该举着各种美丽的幌子去任意揭露他们的隐私。事实证明,那样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隐私权保护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答疑:公民的健康状况是绝对隐私,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儿童同样有隐私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2、问:本案中怎么保护儿童隐私权? 律师解答:幼儿园应当为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家长立即要求幼儿园撤掉相关的体检结果,同时消除影响,若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心理,还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表孩子就此起诉幼儿园的侵权行为。同时,作为父母,还应多与孩子沟通,开导,尽量减少孩子因为隐私被公开而造成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案例2 幼儿著作权纠纷 案情:某幼儿园幼儿李某很有绘画天赋,他的画多次在儿童画展上获奖。有家出版社计划出版《儿童优秀美术作品选》,经该幼儿园老师的推荐,李某署名。但出版印刷时,作品只有“xx幼儿园供稿字样”。李某家长知道后,就找到出版社索要样书、稿酬及作者证明。出版社答复说,样书可以给,作者证明可以开,但选登李某的画得到了幼儿园的同意,稿酬已统一支付给了幼儿园。幼儿园则认为李某的画作得到了幼儿园老师的指导,又被推荐出版,对李某来说是一种荣耀,家长不应再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不得上课。 2、备课必须根据教材内容、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的重点、难点,做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 3、各学科提倡实行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内容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法学法、板书设计、教学步骤、练习作业、时间安排等,课后要有教后反思。 4、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以个人备课为主,个人备课要做到“五备”。备课程标准,教案必须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备教材,三个层次结合:学期备课、单元备课、课时备课;备学生,做到三个了解: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了解学生的知识、智力水平,了解学生的学习方法;备方法,做到教法、学法两同步。应根据教学任务,教学目标、教材特点以及学生年龄特点、知识水平,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学法应与教法同步,在备教法同时,应围绕如何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好基础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来指导学法;备教具,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要求,从实际出发运用多媒体教学。 5、在集体备课中,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及老教师的作用,并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6、备课(写教案)必须在课前备好。学期备课要在开学上课前备好;单元备课要在教本单元新课前备好,课时备课要在上新课前备好。 7、自然科学应做的实验,备课时教师要亲自操作一次,并准备好必要仪器设备,以保证上课时实验成功与安全。英语等其他学科教师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要预先协调好,以免上课时手忙脚乱,耽误上课时间。 8、教导处将在每学期期中期末会同教研组长定期检查备课、作业;平时根据需要做不定时检查。 二、上课基本要求 1、按课表上课。课程调度权属教导处,教师不得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代课。 2、教学目标要明确,教材处理要科学,教学方法要新颖、切合实际,教学手段灵活多样,大力提倡电化教学,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上课前十分钟应准备好教材、资料、备课本、书写工具、演示仪器、教具等。教师一经进入教室,不许中途出入,不许在课中令学生出堂为教师提取教学用品。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试行)明确教师职责 教师学习《城关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学校各级部门的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管理者必须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保障每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学习需要,发展需要,要为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服务。 实施细则 一、备课制度 语数教师进行半电子备课实验,兼职课程可全部进行电子备课。专职教师一律手写备课。 (一)通读教材备课制度 1、备课时教师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认真钻研教材,全面掌握教材的编排意图。在通读本册教材的基础上,明确本册教学内容在本学科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每单元的内容与其它单元以及其它学科之间的联系,做好教材的整合与补充,以便更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2、备课必须对总的教学内容、目标,重点、难点,学生学情,教学措施进行分析、明确各项目内容。对学期课时进行安排,列出教学进度。 3、年级备课中的总目标、要求等项目在平行班老师共同商议下统一制定。各班老师再根据自己班情、学情进行个体分析,写出教育教学措施,体现班级特色,达到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目的。 4、根据教情、班情、学情制定课题或教研专题。 (二)单元及课时备课制度

1、单元备课中要分析本单元教材内容、目标,教学重、难点,单元课时量安排。 2、每课备课教案中要有对本课的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具体分析,依据教材内容确定重点和难点是否分列。本科教材的课时安排。 3、每课时教案要依据本课时的教学内容制定相应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采取用的教学用具等内容。 4、备课中要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方法一要因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而定;二要符合教学规律,依据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依据学科特点和学习内容来定。 5、备课教案要以学定教。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制定相应程度的教学设计。备课教案应积极改革、创新,尽量体现教师的个人教学风格,不可过空、过大,严禁“形式教案”“套路教案”。 6、备课时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专题)制定相应教学措施,从细微处着眼,做到围绕教育教学进行教科研活动,教学问题为专题服务,专题为课题服务。 7、备课中要体现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能够帮助学生在教学实践活动中总结、提炼学习方法,并能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8、备课中要体现对学生的关注。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计教学过程,有针对性地提高优秀学生的学习能力,帮助学困生成长,做到面向全体教学,使每个学生每堂课都有收获。

(完整word版)学校教育管理案例分析

立德润物圆成材梦 惠民县辛店镇胡营学区小学王金堂 一、案例背景: 后进生问题一直是同行们热议的话题。后进生的转化问题是师德和学生品德升华的一个集中体现。后进生是指那些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都有比较严重的缺点,表现比较落后的学生。后进生的形成,固然与家庭、社会和学生等因素有关,但与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态度和方法更有直接的关系。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教育才能的基础在于深信有可能成功地教育每个儿童,我不相信有不可救药的儿童、少年或男女青年。”事实上,后进生也有其长处和闪光点,教师不应该舍弃,更应满怀热情去做好每一个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二、案例叙述: 小学六年级的男生张锐,是班里的一名后进生。在五年级时就听班主任讲过有关他的故事。接手了这个班以后确实领教了。他整天闹的同学讨厌,老师也烦心。上课时不是和周围的同学大声讲话,就是下位去把这个同学拉一下,那个扯一下,老师发现了马上回座位,老师刚转身他又闹起来,要不然就是趴在桌上打磕睡,作业时,别人都能认真完成,他就是空作业本交来,要不就是胡乱应付一下。总之,就是不爱学习,调皮捣蛋。 有一次我在上数学课《稍复杂分数乘法应用题》一课辅导过程中,我发现他又趴在桌上睡觉,我走过去,轻轻地推醒他,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做作业?”“不会”,他看也不看我,回答道。“那你为什么?”“什么也不会”,他摇摇头,“数学跟我没缘!”听到这里我当时真的火冒三丈,但是一种理性又让我平静了下来。我忽然做了一个决定,“你来当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吧!”当我做出这个决定后,全班同学都愕然了,他也痴呆呆的愣了很长时间,最终怀疑的答应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不交作业,成绩逐步提高,最后也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并且每到过节时还总是问候一下他的这位启蒙老师。我的心里美极了。 三、案例分析: 1、这样的学生并不是只他一个,学校有这类问题的学生也不少,这是一种长期养成地惰性习惯。 2、来自家庭的关爱过剩,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我们叫做溺爱,早期不会发觉有什么,一段时间以后父母再怎么严厉也已经晚了。 3 、家长、学校的老师,学生从没有夸奖过他,有的就是批评,久了,让他自己都以为自已无药可救了,对自己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 4 、越玩学习成绩也就越差,也就越不想学。 转化后进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首先培养后进生的自信心。后进生丧失了自信心,成绩长期跟不上,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爱与帮助,自暴自弃,对学习产生逆反心理。自信心是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及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创新教育的倡导,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课程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迅速,课程理论研究正面临极大的挑战和极好的机遇,课程改革实践呼唤科学的课程理论给以指导,而科学的课程理论不能脱离课程改革实践的源泉,也不能没有课程改革实践的检验。 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 从根本上说,课程改革的动因是我们面临的社会环境已经变了: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社会当中,知识以人们无法想象的速度在增加和更新,我们若不想被淘汰,就必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这就是说,具备学习的愿望、兴趣和方法,比记住一些知识更为重要。真正对学生负责的教育,应当是能够促进他们全面、自主、有个性地发展。显然,全国“万校一书”的课程体系、“万人一面”的培养方式,肯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由于高中教育已经基本普及,高中教育的功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从只面向少数人的精英主义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的大众教育,高中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不再是只为大学输送合格新生。当高中毕业生可能继续升学,也可能直接走向社会时,高中教育就应当转变为培养学生的“人生规划”能力、职业意识和创业精神,这些正是新课改所十分强调的。

此外,这次新课改借鉴了先进国家的课改经验,是对世界课程改革潮流的自觉顺应,这一点在高中课改中尤为明显。 新课改要改什么 人们常常以为课程改革就是改换教材,这是不正确的。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新课改主要有六大“改变”: (1)课程目标方面,反对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达成。比如学化学,过去只是明确地告诉你什么加什么会产生怎样的反应,现在我们经常不告诉学生结果,而是让学生自己去做实验,在实验过程中学习、理解和记忆,体验过程,培养能力,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2)课程结构方面,强调不同功能和价值的课程要有一个比较均衡、合理的结构,符合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突出的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类的课程得到强化,同时强调课程的综合性和选择性。 (3)课程内容方面,强调改变“繁、难、偏、旧”的教学内容,让学生更多地学习与生活、科技相联系的“活”的知识。 (4)课程实施方面,强调变“要学生学”为“学生要学”,要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学会合作。(5)课程评价方面,以前的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现在强调评价是为了改进教学、促进发展。比如,有的学生基础较差但很用功,只考了58分,没及格,老师可以给他60分甚至65分,以促使他更有信心地学习。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1.doc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1 薛庵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搞好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一、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防火 2、防盗 3、防骗 4、防抢劫 5、防爆炸 6、防溺水 7、防运动损伤 8、健康心理和良好行为教育 9、防交通事故10、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 二、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 1、新生入学教育 2、毕业生教育

3、宣传栏、黑板报、广播 4、专题报告会 5、早课学校领导讲话,班会课班主任讲话 6、个别谈话 7、实际演练 三、学生安全教育的组织开展: 由学校德育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织开展。学校根据工作计划和当前工作实际,确定当前学生安全教育的中心内容和重点形式。德育组在学期工作计划中要专列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体育课、实验课老师要结合课程实际做好每堂课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学生安全教育的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实现学校的管理目标。 2、坚持每学期开学初的“安全自查整改”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出相应的班级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 3、以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为抓手,在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做到长期性、经常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4、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登记考核。每班要建立安全教育与管理台帐,对学校规定的安全教育内容到位情况、班级自己开展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到位情况进行登记,列入班主任考核

内容。 5、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联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6、对问题学生、学习、生活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帮助,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7、加强学校网络使用安全管理。按公安部门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法规,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计算机教室加强安全管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注意计算机房教室的环境卫生,确保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学校教育制度案例分析

学校教育制度案例分析 外国语学院 2010级 英语(师范)三班 赵冬雪 20101154010083

学校教育制度案例分析 一、案例: 井底之蛙 吉林省某小学语文教师进行公开课比赛,讲的是“井底之蛙”这一课。课前,该名教师已将讲课过程中所要提出的问题以及该如何回答分别布置给了几个平时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安排好了他们何时发言,如何发言。而在安排的期间,班里转来了一个新生,教师忙于备课,并未多加理睬。这一天是公开课的日子,该地区教育局的领导、该校校长、书记等校领导以及校内多名骨干教师都前来听课。教师全程讲得很顺利,每当抛出一个问题,都有不同的学生举起小手,大声地正确地回答问题。在这期间,该名新生也曾举过几次手,但教师都没有叫他回答问题。而在课堂接近尾声的时候,教师发现多出了几分钟剩余的时间,这在公开课评价标准中是一定要扣分的,于是教师灵机一动抛出了一个漂亮的问题:“同学们,最后让我们来想象一下,小青蛙跳出井之后,会说些什么呢?”学生们先是一愣,因为这并不是老师之前所安排的内容,但随后还是有几个人举手,有学生说:“小青蛙说,世界原来这么美好啊!”还有学生说:“天空真大啊!”时间还是没到,可是除了该名新生没有任何学生举手,于是教师不得不叫了这名新生,新生站起来大声说:“小青蛙看了看外边的世界,又跳回了井里!”教师的表情瞬间石化,全课堂哄堂大笑,领导们也跟着笑了。下课后,教师把新生带到了校长办公室,批评道:“我用了一节课的时间,让青蛙跳出了井底,可是你一句话,又把青蛙送回去了,

我的努力不就都白费了吗?你没看见别的同学是怎么回答的吗?你为什么就让青蛙又跳回去了呢??”教师气得脸涨得通红,这是校长也强忍住怒火,问新生:“你为什么说青蛙又跳了回去呢?”新生边哭边说:“因为小青蛙看到外边环境污染地很严重,觉得还是井里的空气好,而且回到井里,用电脑上网,也能了解外边的事情,所以它就又跳了回去。”听到这个回答,校长和教师都惊呆了,他们虽然佩服新生的想象力,但还是告诉新生,以后回答问题要根据老师的指示回答,不能随意发挥想象,新生抹着眼泪走出了校长办公室。 二、分析: 学校教育阶段是个体发展的决定性阶段。上边案例中,校长和教师一味压制孩子的个性发展,遏制学生的想象力,是学生的发展无法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将教师所谓对的思想强加到孩子头脑中,影响了学生对事物评价的正确价值观,此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它会严重影响到孩子的个体发展。 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长期受儒家教育传统的影响。儒家教育传统中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与社会、国家问的高度同构性特征, 从根本上导致了我国学校教育制度以社会为本的价值取向。修齐治平的教育就是其突出的表征。尽管儒家的教育方法也着眼于个体, 如“因材施教”、“长善救失”及“循序渐进”等, 但其目的却正是要将个体塑造成社会群体中的和谐分子。个人价仇只是作为实现社会价值的途径和手段被承认, 而并不具备完善独特个性的特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课程与教学论》课程论文 对我国现阶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理论认识的综述 学院:教育学院 年级:2006级2班 姓名:李晓阳 学号:222006305211063 指导老师:范蔚教授

对我国现阶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理论认识的综述 (李晓阳 222006305211063) 【摘要】自2001年我国教育部启动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已经经历了近八个年头。在这期间,社会各界对新课改给予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从政府官员到学生家长,从专家学者到普通教育工作者纷纷献言献策,或总结经验,或积极探索,或针砭时弊,或解读政策。下面,我将就一些近年来关于对新课改的理论认识进行总结概括,希望对现行的课改有所裨益。 关键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综述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教育部于2001年启动的一项旨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改革,2004年9月,引人注目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首先在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四个省(自治区)启动。从2006年秋开始,安徽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省份增加到10个。这些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式全面铺开。本次课改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史无前例的,因此被一些人称作是一场“革命”。既然是一场“革命”,那就要有大动作,要有新气象,要与旧传统泾渭分明。 以下,我将就新课改的原因、目标、特点、具体教学方法现存问题及新的探究进行总结和探讨。 一、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原因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现阶段,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教育与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以我国的基础教育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还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而为培养“四有”新人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增强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含量”。 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破坏,还表现在由于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长期压抑,人的精神力量、道德力量削弱甚或消失。因此,本着“人的发展”的理念,当前世界各国普遍进行着课程与教学的改革。就我国而言,课改历经了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我国学校课程中应试教育仍然势力强大,传统的知识本位、学科本位并未得以根本性扭转,素质教育不能真正得以落实,与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极不适应。 (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已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潜意识中,并对我们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平性与素质教育所提倡的全面发展,还学生以自由,与体现主体性思想不谋而合;公开性或开放性原则与教育的不断变化相,追求终身发展理念异同工;公正性原则与考虑学生的差异性,让全体学生有所发展的观念殊途同归。基础课程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与时俱进,探索新的教学方法。 新课程改革不仅是教育改革的必要之举,而且是教育改革制度化、改革行为合法化、增强改革成果有效性、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政策介入教育实践问题的重大尝试。同时,对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评价标准、师生关系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调整,张显出课程改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整理

案例一: 1998年8月17日下午,某初级中学二年级某班学生上体育课。体育教师宋某上课时宣布:“为备战秋季运动会,有比赛项目的同学,这节课自由练习,其余同学自由活动。”之后,宋某就回办公室了。其间,学生张某在练习投标枪的过程中,由于动作变形,标枪偏离方向,正好扎在正在练习跳远的学生李某小腿上。后李某被送往医院,因肌腱受到损伤,不得不在医院疗养两个月,共花费医疗费6321元。李某的父母在与学校协商未果后,以学校失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7645元。 这是一起由于学校未在体育课上说明注意事项又未尽到学生的保护义务而导致学生受伤的案例。本案中,虽然李某受伤是由于学生张某练习标枪时失误所致,但不可推卸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宋某没有说明注意事项又未尽到保护义务。教师宋某在体育课中,不进行相应的保护和监督,而放任学生自由练习,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宋某的过失是很明显的,并且宋某所实施的是职务行为。由此我认为,学校应对这起学生伤害事故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 刘红瑞诉某村村民委员会等因其在幼儿班期间被其他幼儿玩火烧伤损害赔偿纠纷案。刘红瑞是村幼儿班的学生,诉讼时6岁。1999年,某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幼儿班,聘请本村村民张某任教师。2001年11月14日上午11:30左右幼儿班下课后,张离校回家,几个幼儿在教室里或火炉旁烤火。张小平玩火点燃了刘红瑞身上的衣服,刘红瑞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张闻讯赶来查问起火原因,刘红瑞说是张小平点燃他身上的衣服引起的。当日下午,刘红瑞被送往医院治疗,当时所见,刘红瑞嘴唇下翻,两腋粘连,双胳膊抬不起来。3日后转至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面、双上肢、侧胸烧伤,面积37%,深2度,住院25天,因无钱治疗而出院。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该村村委会给付3948.69元,张小平的监护人张海生给付1000元。 在这个案件的终审判决中,确定村委会责任的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幼儿班学生在家由父母监护,在校由学校监护。刘红瑞受到伤害和张小平给他人造成伤害,均系在校期间发生,学校理所当然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案件的点评中,需特别指出”,幼儿园对入园幼儿不是民法上的监护关系,也不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转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的保护、教育职责,来自于国家法律对这种职业的规定,并依据幼儿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入园生活、学习合同而实际产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学习生活期间,有保护其不受到伤害的义务,正因为如此,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除能证明幼儿园没有过错以外,是不能免责的。需进一步指出:“如果认为幼儿园对幼儿是一种监护关系,或者是一种监护职责的转移,那么,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其承担的责任就不是有限责任,而是全部责任了。” 案例三: 2003年3月19日上午,海城兴海管理区所属站前、前教、后教、钢铁、铁西、兴海、银海、苏家8所小学3936名学生、260名教师分批集体饮用了由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饮用后部分学生陆续出现了腹痛、头晕、恶心等症状。共有2556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有44名学生在本地医院接受治疗,85名学生在外地接受治疗。这八所小学由于过错致使有毒豆奶进入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第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

学校管理案例分析 (2)

学校管理案例分析 (2) 案例:周老师是个让领导头疼的人物。他总是挑领导的“不是”,学校工作确实难做。有时会做一些小事而让领导为难,曾经在排课中因为不顺他意而不去课堂上课。领导对他真是得罪不得。周老师是正式的师范毕业,可他的教学业务水平一般、工作能力一般,在学校里是个得过且过的人物。学校交给他的工作只能算是完成,没有什么成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平时不会认真去备课,拿着书本教,简单批改作业。不会去研究教学,从不参加什么教学评比。对于利益有时会看的很重,可以在不明真相的时候乱发布消息。 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决定引进竞争机制。每位教师必须完成相应的工作,并且得到良好的评价,才能在评优评先上优先选择,并且跟利益挂钩。在这样的情况下,周老师开始转变,工作状态也开始步入正轨。 分析:从这个案例中首先可以看到竞争的力量,不过教师竞争有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 (1)积极作用。①竞争作为一种激发自我提高的活动,在活动中,个人为了取得好成绩与他人展开较量。教师之间有了竞争,就能激发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位教师为了在竞争中胜出,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就会不断地努力,对自己的工作投入更多的情感和精力,促使自己不断提高、不断完善。②在竞争中很多的优秀教师会脱颖而出,学校也可以从中发现所需人才,选拔骨干教师,着力培养,打造名师工程,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引领教师的专业成长。②在竞争的过程中,通过比较,更多的教师能客观地评价自己,发现自己

的局限性,于是自我反思,自我完善,提高了自身的专业素质。使得学校更富有生气,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2)消极影响。在教师的竞争中必然会表现出“利己”与“排他”。这也是导致不恰当竞争或恶性竞争的罪魁祸首。而今,每位教师都越发地感受到各种竞争带给自己的恐慌与焦虑,失败者往往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付出物质代价。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教师必然由一种教学常态衍生为恶性竞争,形成各自为政的“围城式”教学。优秀教师的智慧和经验不愿与他人分享,成果得不到推广;年青教师由于求师无门,不得不“闭门”摸索,教育观念和视野不可避免地陷入狭隘和单一,阻碍了专业成长;整所学校处于封闭、保守的教学氛围。于是,直接导致了教师人际关系的紧张,影响了教师之间的交往,也影响了与学生的交往,甚至如案例中“为争先进,扯皮揭短”那样,把别人的成绩看作一种威胁,出现怨恨别人超过自己的嫉妒心理,加剧了矛盾。也可能由于竞争带来的挫折感和自卑感,于是对教育产生了不正确的观点和态度,个人发展处于停滞。 对于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尝试采用以下措施解决: 一、完善教师的评价观 学校必须摒弃成绩唯一的评价观,建立平时教学绩效与年终考试相结合的评估与奖励机制,做到过程与结果并重。因为考试成绩并不能与教师的教学水平完全等同,关键要让教师找准各自的“最近发展区”,大胆地进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从而摆脱“防御性教学”的束缚。 二、明确教师的工作目标和结构

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学校工作作息时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晨会(早自习):按照学校课程表上的安排,由早上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 2、课间操活动时间:晴天学校组织做操则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雨天学校不组织做操,则由值周人员负责; 3、中午放学:由上午第四节课任课教师组织集合排队有序走出校门; 4、班班有歌声活动课:由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负责; 5、下午放学: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队护送出校门; 6、课外活动和夕会: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负责。(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到夕会,包括夕会时间。) 7、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由本区域值周人员负责; 8、夕会至闭门时段:由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辅导教师、班主任、本区域值周人员、门卫负责,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产生的缘由情况确定所负责任的主次; 9、开门至晨会时段:由门卫、值周人员负责。 (说明:上述所涉及课时时段和任课教师均是指事发所在班级课程安排而定,以“学校课程表”作为界定的依据。)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专人考勤,严格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问题严重班主任不能独立处理须及时报值周行政领导进行

学校教学管理案例分析

如何化解教师不愿承担某些课程教学任务的困境 一青年教师承担了某系小学教育方面的课程两年后,觉得该课程难教,与教学法和班队活动之类的课程内容重复,学生学习兴趣不大,认为这门课学生毕业后在小学教学中用处不大,所以提出不再担任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建议系里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取消这门课程。系领导在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后,没有马上做出决定,而是到实习基地的小学进行实地调研,请教专家。得出的结论与该教师的结论完全相反:该课程在小学教学中很重要,从小学三年级直到初三,每周至少有两节,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学校创品牌、显特色的重要课程,市区的多所小学去年招聘能承担该课程的教师还招不到。了解情况后,系领导决定开展“校校合作”,邀请一位在该领域颇有研究心得的小学教师作为该系的兼职教师,让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来主讲该门课程,将其出版的教研成果专著作为该课程的教材,并将该课程作为学院精品建设课程立项。同时安排原来承担该课程的本系青年教师作为校外专家的助教,跟着校外专家听课,辅导学生,并协助专家进行精品课程建设。 点评: 1、对于教师提出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系领导没有急于下结论,也没有以不 服从安排的帽子强压任务给教师,而是首先想到调查研究,深入小学教学 一线,了解实际情况,请教专家。 2、及时调整思路,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聘请具有一线教学经历、有丰富 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来上该门课程,既保证教学工作的良性运转,又在开 展校校合作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3、对原任课教师的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既让其知道自己的不足,又给其学习 和提高的机会。通过听校外专家的课和协助校外专家进行网络课程建设, 使其对该课程的知识有更系统完整的认识和学习,为其今后再从事该课程 教学作好准备。 附件 二级学院院长的改革为什么失败 某大学一个二级学院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在全校排名靠后,师生意见较大。该大学对这个学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来自另一个学院的年轻教授周锋脱颖而出,提拔到该二级学院担任院长兼分党委书记。 到任后,周院长首先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两周后召开全院大会,找出前任领导班子的十大不足,提出了他要进行改革的十大举措。上任后第20天,他首先将宣布将行政人员减少一半,富余出的人员从事创收工作。其次,周院长狠抓劳动纪律,每个行政人员和任课教师必须签到,对迟到早退者扣除一定数量的奖金。同时,他给行政人员和教师办相关学习班,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补考,再不合格的除扣除奖金外,行政人员重新安排工作,教师暂时停课。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l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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