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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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其他特殊情况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
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批准
后实施。
⑤不得利用职务之便, 索取、非法收受患者 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 正当利益。(红包)
⑥服从调遣:遇有自然灾害、
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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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
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 ,
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3)主治(管)医(药、护、技)师的基本 条件 ① 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 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 际工作中应用; ②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 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 业技术问题,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 行业务指导;
通知
申请注册
复议或诉讼
※注销注册
※不予注册的情形
审核
注册 医师执业证书
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
申请机构
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 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 6、拟聘用证明或在编人事证明 7、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问:张某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还是医疗事故?
个体行医的特别规 定
1、资历:
须经注册后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执
业满5年
2 、取得《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
第四节 医师考核和培训
一、考核机构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 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 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 定期考核。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 回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 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重新注册的情形
1、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2、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应当先到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 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新 申请执业注册。
案例分析
王某于2003年4月30日在A市市立医 院做骨外科手术失败。实施手术者为张某。 张某,2001年大学毕业后到A市市立医院 骨外科工作,2002年9月参加了全国医师资 格考试,成绩合格,2002年12月1日获得 执业医师资格,2003年底领到执业医师资 格证书,但未进行医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二年的
4、其他情形
注册内容
执业人姓名 执业机构 执业地点 执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注销注册的情形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吊销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
遣。
德国调遣数百士兵 迎击禽流感
⑦报告: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
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
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
部门报告。
第三节 考试与注册
一、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应当具备的条
件
1、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2、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第二章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System of Law on Practicing Physician
重点、难点
医生是什么? 谁可以当个医生? 医生能做什么,不能做 什么?
第一节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执业医师法概述
考试与注册 考核与培训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案例分析
李某原是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泌尿
外科医师,2005年7月考上了上海医科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泌尿外科陈教授博士生。李某
经常在导师的带领下做相关手术。2007年12
二、卫生技术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 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 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 力量。 2、业务条件: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1)医(药、护、技)士的基本条件 : ① 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 术操作能力; ② 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 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③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④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问题:向谁告知?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 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值得思考的又一问题 —— 谁同意,有没有缺
点?
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 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应取得其家 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案例: 女青年秦某于2003年9月在初某陪同下到青岛 市人民医院作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手术中主治大 夫孙某让八九位医学生进入手术室观摩,初某也 随后进入手术室。此时,初某看见秦某躺在手术 架上,下身赤裸,处于昏迷状态。而医生则在秦 某旁边向医学生讲解着。事发后,双方对手术效 果没有异议,但秦某对医院不经同意擅自召集见 习医生观摩其流产手术,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极 为不满,要求医院作出解释并给予赔偿。
三、考核结果 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 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作为 医师晋升相应技术职务的条件。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 活动 3 ~ 6 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 学教育,经考核仍不合格的,则注销 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五节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③ 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 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 比较顺利地阅读一种外文专业书刊; ④ 大学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医(药、 护、技)师工作四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 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 技)师工作3年左右;取得硕士学位,从 事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左右,取 得博士学位。
月一天,导师突然心梗发作,不巧医院当天
给导师安排了一手术。因这例手术不难,李
某便替导师做了这例手术,手术很成功!
问题:李某可不可以做这例手术,为什么?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主要内容
一、执业医师法概述
1、执业医师 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 务人员 ,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学历条件
本科起 点 执业 医师 大专、 中专起 点 师承方 式 助理执 业医师
专业条 件
医学专 业 医学专 业
资历条件
试用期满一年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并且中专5年 大专2年 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 多年实践确有专长 试用期满一年
地点条件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考核合 格并推 荐
大专或 医学专 中专 业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③ 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 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 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④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 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 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管)医 (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5)主任医(药、护、技)师的基本条件 ①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 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 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② 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 以上。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③ 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 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 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 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 业书刊; ④ 做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 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 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4)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基本条件 ① 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 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 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② 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 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 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 外文的专业书刊;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主要内容
一、执业医师法概述 2、执业医师法 是调整加强医师队伍建
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 师合法权益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产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主要内容
一、执业医师法概述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 医师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 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2.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考试的条件:
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 3 年或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 专长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 格并推荐,→参加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考试。
※二、执业医师注册制度
考试成绩合格
执业医师资格或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000年到2003年,平 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 纷66起,打砸医院事件 5.42件,打伤医师5人, 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 金额为10.81万元。— —中国医师协会对114 家医院的调查 2006年近万起
2.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对自己病情、 诊断、治疗的知情权 思考:(医疗权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冲突问 题)——案例列举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教义务
①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 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 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 诊查、调查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
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
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②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 绝急救处置。 ③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 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 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 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 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2)医(药、护、技)师的基本条件 ① 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 力; ② 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③ 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④ 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 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 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 一年期满;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第二节
执业医师法主要内容
二、医师执业规则
1.权利 基本权利:医师的诊断检查、 疾病调查和医学处置。选择合 理医疗方案(医疗行为)
享有和使用执业活动相当的医 疗设备基本条件(不得拒绝)
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学术团体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 学教育
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 犯 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
医院方面认为,作为教学医院,组织见习医 生观摩手术,是出于医学发展和培养医务人员 的公益需要,且符合我国法律和国际惯例,因 此拒绝赔偿,双方未达成协议。为此,秦某以 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为由,向青岛市市南区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青岛市人民医院给予 精神赔偿2万元,并要求返还支出的医疗费。
3.执业规则
第一节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一、卫生技术人员概念和分类 1、概念:卫生技术人员:指受过高等或中等 医药卫生教育或培训,掌握医药卫生知识,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从事医疗、预防、 药剂、护理、医技、卫生技术管理等专业的 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医、药、护、 技四大类。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