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V及以下电气配管配线统一技术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KV及以下电气配管配线工程统一技术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万科地产深圳区域所有1KV及以下电气配管配线现场施工指导。
2、依据
2.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说明》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9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9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一2000)
2.2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万科地产提出,由万科地产做最终决
定,否则视为接受。
3、配管
3.1一般要求:
3.1.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起连接处均应密封。
3.1.2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
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
管不应埋设在室外土壤中。
3.1.3室外电缆保护管应有不小于%的排水坡度。
3.1.4当线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埋入建筑物、
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3.1.5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
50-80mm。
3.1.6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
措施。
3.1.7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气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气管的下方。
当有困
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
其相互间的净距离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3.1.7.1 当电线管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在上面时为0.3m。
3.1.7.2 当电线管敷设在蒸气管下面时为0.5m,在上面时为1m。
3.1.7.3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气管,上下净距可
减少到0.2m。
3.1.8电线管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性气体及液体管道)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0.1m,
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
3.1.9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
3.1.10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线路明配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3.1.11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1.12当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或拉线
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1 管长度每超过30米,无弯曲。
.2 管长度每超过20米,有一个弯曲。
.3 管长度每超过15米,有二个弯曲。
.4 管长度每超过8米,有三个弯曲。
3.1.13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拉线盒:
.1 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
.2 管内导线截面为70~95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20m。
.3 管内导线截面为120~24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18m。
3.1.14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其水平或垂直安装的允许偏差为‰,全
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1/2。
3.1.15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
塑料盒(箱)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线(PE
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3.1.16各器具接线盒间的距离:
.1灯头盒与消防探头接线盒间的距离应大于500mm。
.2灯头盒与节能开关接线盒间的距离应大于500mm。
.3强、弱电接线盒间的距离应大于100mm。
.4电气接线盒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大于300mm。
.5灯头盒距离梁边的距离宜大于1m,如两道梁之间的距离小于2m时,灯头盒宜安装在两道梁的中部。
.6开关接线盒距门边的距离宜保持在150~200mm之间。
.7排气扇、抽油烟机插座接线盒宜吸顶安装,距离水管及水管预留洞的距离宜大于300mm。
.8 电气接线盒与窗户开启扇垂直下方的距离宜大于300mm。
3.2钢管敷设:
3.2.1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钢管布线应采用壁厚不小于1.5mm电线管
3.2.2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水煤气管)或防液型可
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薄壁钢管或可绕金属电线保护
管。
3.2.3钢管的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理。
当埋设于混凝土内时,钢管的外壁可不作防
腐处理;直埋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采用镀锌钢管时,锌层剥落处应
涂防腐漆。
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3.2.4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和毛刺,切断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
3.2.5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3.2.5.1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其螺纹宜
外露2~3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3.2.5.2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
中心。
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
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2.5. 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3.2.5.4钢管连接处的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3.2.6钢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3.2.6.1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
且焊后应补涂防腐漆;明配钢管或暗配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3.2.6.2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3.2.6.3当钢管与设备间接连接时,对室内干燥场所,钢管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或可
挠金属电线保护管后引入设备接线盒内,且钢管管口应包扎紧密;对室外或室内潮湿场所,钢管端部应增设防水弯头,导线应加套保护软管,经弯成滴水弧状后再引入设备的接线盒。
3.2.6.4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3.2.7钢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3.2.7.1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线
卡跨接。
3.2.7.2镀锌钢管或可绕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
3.2.8安装电气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3.2.9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1的
规定;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500mm。
3.3塑料管的敷设
3.3.1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其氧指数应在27以上,
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志和制造厂标。
3.3.2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3.3.3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吊顶内)严禁明敷塑料管,消防工程使用的塑料管严禁明
敷。
3.3.4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搂)面的一段管道,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
措施(锯短封口---)。
3.3.5塑料管管卡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
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3.3.5.1管与管之间套管连接时,套管的长度宜为管外径的~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
套管的中心。
3.3.5.2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倍。
3.3.6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3.3.7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
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3.8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硬塑料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防止
保护措施。
3.3.9塑料管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在浇捣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塑料管发生机械损伤的
措施(每隔1m固定一处,距拐角处固定点不应超过0.5m,浇捣混凝土时派专人看守)。
3.3.10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
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3.3.11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管卡间最大为:管径20mm及以下
时,间距为1m.;管径20~40mm时,间距为1.5m.;管径50mm及以上时,间距为2m.。
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3.4金属、非金属软管敷设
3.4.1刚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电线保护软管,软管的长度在
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3.4.2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与地下或混凝土中。
潮湿
场所应采用非金属软管,当在潮湿等特殊场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
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3.4.3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
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防液型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3.4.4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3.4.4.1软管严禁暗敷。
公共部位及消防工程应采用金属软管。
3.4.4.2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
3.4.4.3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
3.5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管内穿线:
4.1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小于500V。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
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管内。
4.2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
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4.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但下列几种
情况或设计特殊规定除外。
4.3.1 电压为50V及以下的回路。
4.3.2 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4.3.3 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
4.3.4 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4.4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
4.5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4.6箱、盒内预留导线长度不应小于箱、盒的半周长。
4.7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4.8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
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4.9当采用多项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
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控制线用白色。
5、本项目特殊要求
a)……
b)……
6、附件
(插入附件链接,显示为图标)
XXX图纸.dwg
XXX图纸.dwg ――――――――――――――――――――――――――――――――――
注明:横线以上为招标技术要求
7、检测工具及检测方法
a)1材料检测:各类电线保护管及电线均应按要求分批送检。
7.2工艺方面的检测(国家推荐的项目部工程师能采用的方法)
8、推荐的合格供应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