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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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首要责任。但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存在一些矛盾,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和消除矛盾,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
(一)当前的安全生产水平不适应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人民群众要求安全生产状况好转的强烈愿望与事故多发现状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矛盾。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关注程度逐步增加,全社会对安全的重视,对生命的珍视程度空前增大,期望值越来越高。但从我国当前的安全生产水平看,仍然是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水平不高,安全技术比较落后,为数不少的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手段
落后,有的甚至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现实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形成的巨大反差,是当前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
(二)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适应安全监管任务的需要
由于监管力量的有限和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突出,致使在隐患的发现上存在盲区。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区(县)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如我局现有安全监管队伍中,专司执法的执法监督人员只有3人,面对全区数千家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责任难以到位。加之安全生产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条块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职责不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力量分散。同时,安监装备配套不足,执法车辆的数量有限,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监管手段落后。
(三)当前监管部门没有与企业形成良好安全互动
安监部门因安全生产的压力大,承担起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日常安全检查的职责。一些企业,为追逐利润最大化而压缩安全成本,对
安全投入不足,对政府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管抵触情绪大,监管部门
与企业没有形成互动,安全效果不佳。
(四)当前监管部门责任与权利还不够一致
一方面,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
业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安全监管部门组建的时间不长,在
行政执法机关中属于“年轻”的队伍,更由于《安全生产法》调整的范围比较广,调整的力度比较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难度和阻力
也大。
二、强化综合监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坚持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着力提高抗风险水平
建立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
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淘汰机制、对高
危行业强制推行责任保险、在危险化学品行业推行HAN阻隔防爆先
进实用技术等,并纳入法规标准层次予以推行;制定高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吸引较高素质的人员从事高危行业一线工作,推进企业提高机械化水平的步伐,最大限度减少作业人数。
(二)坚持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主要内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行业安全标准化标准,细化各行业、各工种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把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方位、全过程,致力于头防范,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着力增强管理手段
区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并通过安全信息平台,对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严重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管理不力的单位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借助社会舆论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有计划地组织安监人员到有关院校、上级安监部门学习培训,外派到兄弟区(县)安监部门、基层企业挂职锻炼,逐步实现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各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强制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工集中安全培训新模式。
(五)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积极与工商部门沟通协调,联手合作,将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矿商贸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制,实行全覆盖管理;
二是发挥综合监管部门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会议制度,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整合力量,加强管理;
三是建立约谈及回访制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及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事故责任单位按期进行回访,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六)准确界定安监部门的职责,推进安全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安全管理是社会管理的范畴,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安全监管部
门是政府的一个安全监察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有同等的工作性质,其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也应是有限责任。因此,准确界定安监部门
的职责,实事求是落实责任追究规定,有利于避免部门工作职能交叉,相互扯皮,推进安全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
一是要准确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之间的工作职能。分清哪些工
作是由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哪些工作属于行业管理的范畴、安监部
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是哪些,确实解决综安监工
作到位不越位问题;
二是要制定各级安监部门(区安监局、街镇安办)工作标准,分清各级安监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量化、严格的科学考评体系,促进各
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建立安全信访工作联动机制。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因此,要健全安全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地反馈相关社情民意,超前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出现集访、群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