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及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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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编制说明
编制依据
编制范围
环境方针与目标
1、环境保护管理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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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米乡国家森林公园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及专项方案
一、编制说明
本合同段为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国道569曼大公路NK-SG5标。路
线起点里程K67+000,止点里程ZK73+19Q YK73+16Q路线全长6.17公里。项目包含
K68+4QQ讨拉沟4号桥为7X2Qm P.箱梁、K7Q+78Q讨拉沟5号桥为5X2Qm P.C箱梁、中桥4座,涵式通道及涵洞44Q.25m/14道、香卡隧道(ZK71+695-ZK73
0、YK71+638-YK73+160)主要施工内容隧道、桥梁、路基、涵洞工程等。
为贯彻执行严格的环保政策,保障公路工程施工周边不受环境污染,预防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国道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宁缠垭口至克图段公路工程NK-SG5合同段两
阶段施工图设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和规定;
3.环保相关文件中的规定、要求;
4.本项目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文件中的环保目标承诺。
三、编制范围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国道569曼大公路NK-SG5标,路线起点里程
K67+000,止点里程ZK73+19Q YK73+160的仙米乡国家森林公园环境保护。
四、环境方针与目标
1、环境保护管理方针
坚持科学发展追求管理创新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现场监控
消除环境隐患实现环保要求
2、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施工扬尘控制在当地政府、环保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贯彻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污染源,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实现国道569曼大公路生态、环保、绿色、安全”的总体建设目标。
五、环镜保护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1、环保组织机构
为确保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国道569曼大公路NK-SG5标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对项目环境控制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及指导项目各部门的环保管理工作,预防各种环境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国道569曼大公
路NK-SG5标环境检查小组,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碧海赵建崇
副组长:刘永军钱刚
组员:曹涛 郑洲高攀程云樊克峰邓闯刘东峰田星
项目部安质部为仙米乡国家森林公园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 日常的环保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
六、环境保护制度
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 现场的搅拌机、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电锯、 电
刨、振动棒、钢筋切割机尽量不要在周围居民休息时使用,并尽可能设置在 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 22时至次日6时 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经批准后,应以标语或标牌等宣传方式,向群众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 协作与支持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 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 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 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桩头的凿除及隧道爆破等噪声大的工作安排在白天进行,应以标语或标 牌等宣传方式,向群众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协作与支持后,方可进行夜间 施工。
7)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 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2、防治大气污染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 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 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1、 防治噪声污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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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在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和派人进行清扫,减少起尘。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 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加强对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确保车辆不超高、超量装载,已装载散体物料的车辆加盖帆布,车厢后板固定插销和人工座钩完好,车厢无变形、无破损、无缝隙。
7)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8)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9)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垃圾及废弃物。要采取有效措施, 在指定地点进行排放处理。
11)凡使用柴油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采用添加剂,达到规定标准方可使用。
12)在天气干燥开挖时,采取洒水润湿泥土,降低施工过程引起的扬尘。
3、生态保护措施
1)对现场周边树木、草地绿化要妥善保护,未经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不准乱砍乱伐移植树木或破坏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