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第一篇 10kV电缆线路总论分解

第九卷第一篇 10kV电缆线路总论分解
第九卷第一篇 10kV电缆线路总论分解

第九卷南方电网公司10kV和35kV配网标准设计

10kV电缆线路标准设计

第一篇总论

1.1 设计依据

1.1.1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配网工程标准设计的编制原则和指导意见

1.1.2 主要设计标准、规程规范:

GB12706.3-1991《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第三部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DL/T5221-2005《城市电力电缆设计行业标准》

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TG 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Q/CSG 10002-2004《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

Q/CSG 10012-2005《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关于10kV配网标准设计的要求等。

1.2 术语

1.2.1 电缆沟

封闭式不通行、盖板可开启的电缆构筑物,盖板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

1.2.2 排管

按规划电缆根数开挖壕沟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构筑物。

1.2.3 工作井

供作业人员安装接头或牵引电缆用的构筑物。

1.2.4 浅槽

容纳电缆数量较少未含可开启的电缆构筑物,且布置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

1.2.5 直埋敷设

电缆敷设入地下壕沟中沿沟底和电缆上覆盖有软土层、且加设保护板再埋齐地坪的敷设方式。

1.2.6 普通支架

具有悬臂形式用以支承电缆的刚性材料制支架。

1.2.7 电缆桥架

由托盘或梯架的直线段、弯通、组件及托臂(臂式支架)、吊架等构成具有密接支承电缆的刚性结构系统的全程。

1.2.8 电缆支架

电缆桥架、普通支架、吊架的总称。

1.3 模块划分范围及方法

1.3.1 划分范围

10kV电缆线路模块划分为直埋模块、排管模块、电缆沟模块和桥架模块共四个部分。模块总览如表1-1所示。

表1-1 电缆线路模块总览

1.3.2 划分方法

1.3.

2.1 10kV电缆线路直埋模块根据以下内容进行划分:

1).回路线数:两线和四线;

2).敷设方式:直埋在土中和浅槽敷设。1.3.2.2 10kV电缆线路排管模块根据以下内容进行划分:

(1)排管数量:2,4,6,8,12,16,24管;

(2)管子材料:C-PVC管,MPP管,MPP单壁波纹管,玻璃钢管,PE 管,涂塑钢管;

(3)铺设路面:行人、行车;

(4)工井分类:工作井、中间头井、转角井、三通井、四通井;

(5)工井按照开启型式分为敞开式和封闭式两种。

1.3.

2.3 10kV电缆线路电缆沟模块根据以下内容进行划分:

(1)缆沟形式:单沟和双沟;

(2)缆沟线数:六线、十二线、十六线、二十四线;

(3)铺设路面:行人、行车;

(4)构筑类别:电缆沟、工作井、检查井、中间头井、转角井(是否转接及转接管孔数)、三通井(是否转接及转接管孔数)、四通井、及防火设施。

1.3.

2.4 10kV电缆线路桥架模块根据回路线数进行划分。

1.4 设计原则

1.4.1 设计总则

1.4.1.1本标准设计为通用的典型设计范例,特殊工程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1.4.1.2为使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做到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以及

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标准设计。

1.4.1.3 本标准设计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系统内新建、扩建的电力工程中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

1.4.1.4 电缆沟、排管宜考虑配网自动化通道。

1.4.2 电缆应用范围

为提高供送电能力,便于维护检修,降低电网建设投资,电网线路原则上均要按架空线规划、设计和建设,控制电缆、特别是严格控制高压电缆使用范围,当路径必须经过以下地区时,可以考虑采用电缆线路:1)技术上难以解决的严重腐蚀地段;

2)易受热带风暴袭击的沿海地区主要城市的重要供电区;

3)长距离过海、过江等技术经济比较采用电缆线路比较合适的地段;

4)大城市中心区、高层建筑密集地区、重要的商业繁华路段;

5)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需使用电缆线路供电的重要用户;

6)电网结构或运行安全有需要时;

7)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不能通过架空线,又具备电缆敷设条件的地区;

8)重点风景旅游区。

1.4.3 电缆选择要求

1.4.3.1电缆统一按交联聚乙烯电缆考虑。

1.4.3.2电缆敷设环境温度:年最高温度45℃,年最低温度-10℃。1.4.3.3电缆导体额定温度90℃。

1.4.3.4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1.4.3.5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缆芯温度,不得超过电缆使用寿命确定的允许值。

1.4.3.6最大短路电流作用时间产生的热效应,应满足热稳定条件。

1.4.3.7回路最大工作电流作用下的电压降,不得超过该回路允许值。1.4.3.8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10倍。

1.4.3.9 10kV配网主干线电缆宜选用240~300mm2规格的电缆。

1.4.3.10电缆线路一定要按有关规范规程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1.4.4 电缆路径要求

1.4.4.1按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运行要求并经过当地主管部门许可建设电缆走廊。

1.4.4.2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1.4.4.3便于敷设、维护。

1.4.4.4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1.4.5.5电缆线路应按有关规范规程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1.4.5 电缆敷设方式选择原则

电缆工程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且按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的要求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

选择。

1.4.5.1当在同一路径需要敷设的电缆根数不超过4根时,在慢车道或人行道下、公园绿地、建筑物的边沿地带或城市郊区等不经常开挖的地方,采用直埋或槽盒敷设方式;超过4根时,宜采用电缆明沟或暗沟敷设。1.4.5.2地下电缆与公路、铁路、城市道路交叉处,或者地下电缆需通过的小型建筑物及广场区段,宜采用排管敷设方式。

1.4.5.3通过河流、水库的电缆,应尽量利用桥梁、堤坝敷设,如不能满足条件可采用水下敷设。

1.4.5.4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或通道中电力电缆数量较少,且在不经常有载重车通过的户外配电装置等场所时,宜采用预制电缆浅槽。

1.4.5.5电缆敷设层数不宜超过四层,具体为:2、4孔为单层,6孔为二层三列,8孔为二层四列,12孔为三层四列,16孔为四层四列,24孔为四层六列。

1.4.6 电缆沟设计要求

1.4.6.1城区或城乡的主干道路宜采用构筑式的电缆沟。

1.4.6.2电缆沟纵向每隔0.8m应有承托支架,支架使用复合材料支架。

1.4.6.3沉底的电缆沟宜每隔20m设置检查井,每隔60m设置一个工作井,每隔200m设置电缆中间头井。

1.4.6.4电缆沟宜每隔20m设置自然集水口一个,电缆沟纵向排水坡不小于0.5%。1.4.6.5电缆走廊在人行道上设置电缆标志牌;在绿化带或泥土路段设置电缆标志桩。电缆标志牌宜每隔10m处设置。标志桩宜每隔20m处设置。所有电缆井口需设置电缆标志牌。

1.4.6.6电缆构筑物应满足防止外部进水,渗水的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电缆沟底部低于地下水位或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并行邻近时,宜加强电缆构筑物防水处理;

2)电缆沟与工业水管沟交叉时,电缆沟宜位于工业水管沟的上方;

3)在不影响厂区排水的情况下,厂区户外电缆沟的沟壁宜高出地坪。

1.4.6.7当电缆沟出现高差时,需进行放坡处理,坡度不宜大于15°。

1.4.6.8本电缆沟设计按截面为300mm2交联聚乙烯电缆考虑。电缆沟盖板的尺寸以及承载力按照图纸要求而定。

1.4.6.9盖板为钢筋混凝土材料,并按荷载等级分为行人、行车。

1.4.7 直埋和预制构件电缆浅槽要求

1.4.7.1直埋电缆应敷设于壕沟里,并应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小于10Omm的软土或砂层,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

1.4.7.2城区街道或城乡村路人行路段宜采用沉底预制构件浅槽。

1.4.7.3直埋或浅槽敷设的通道,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且不能经常有载重车通过。

1.4.8 埋管敷设要求

1.4.8.1 10kV电缆保护管宜选用C-PVC管、PE管、MPP管、MPP单壁波纹管、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涂塑钢管,管径大小应符合有关规定,管壁厚度要求为:行车道要求不小于8mm,行人道不小于5mm,其中涂塑钢管要求不小于4mm。埋管材质要求:行人道采用C-PVC管、PE管、MPP单壁波纹管、玻璃钢电缆保护管;行车道采用C-PVC管、PE管、MPP管、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涂塑钢管,顶管宜采用PE管或MPP管。

1.4.8.2 10kV电缆保护管连接要求:C-PVC管(承插连接)、PE管(可焊接)、MPP管(可焊接)、MPP单壁波纹管(可焊接或卡扣式)、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承插连接)、涂塑钢管(承插连接)。当现场施工条件满足保护管焊接要求的时候,尽量选用可焊接型式的保护管。当施工现场需要快速安装电缆保护管的时候,可选用卡扣式或承插式连接。

1.4.8.3单根保护管使用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三个,直角弯不宜超过二个;

2.地下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5m;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0m;距排水底不宜小于0.3m;

3.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

1.4.8.4人行路段埋管深度不宜小于0.5m,行车路段埋管深度不宜小于1m,回填时可以填土、沙、石粉等。

1.4.8.5并列排管时管壁间距不宜小于50mm。排管固定方式可根据实际路段采用经济合理的措施,宜采用复合材料管枕。

1.4.8.6埋管路段遇横跨车道时两端应设有电缆工作井口,并需设有自然集水口。遇转弯时转角处应设置一个电缆工作井口,并需设有自然集水口。

1.4.8.7电缆工井分为:敞开式和封闭式。除非市政有特殊要求,否则应采用敞开式工井。封闭式电缆工井在敷设电缆时,需要机械敷设。

1.4.8.8单层排管直线段宜50m设置一个工作井,每200m设置一个敞开式中间头井。

1.4.8.9多层排管直线段宜80m设置一个工作井,工作井采用半敞开式结构。

1.4.8.10工作井盖板的尺寸以及承载力要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要求而定。

1.4.8.11在开挖施工无法进行或不允许开挖施工的场合(如穿越河流,湖泊,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建筑物的地下管线),宜采用非开挖的敷设方式。

1.4.9 电缆桥架要求

1.4.9.1建筑物内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

1.4.9.2电缆桥架系统,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线可选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线。

1.4.10 电缆防火设计要求

1.4.10.1 对电缆可能着火蔓延导致严重事故的回路、易受外部影响波及火灾的电缆密集场所,应有适当的阻火分隔,并按工程重要性、火灾几率

及其特点和经济合理等因素,确定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选用具有阻燃(或耐火性)电缆。

2)实施防火构造。

1.4.10.2阻火分隔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均应实施阻火封堵。

2)在隧道或重要回路的电缆沟中的下列部位,宜设置阻火墙(防火墙)。

(1)公用主沟道的分支处。

(2)电缆沟在变电站内宜每隔100m设置防火墙一面,在变电站外应每隔200m设置防火墙一面。在变电站围墙处应设置防火墙一面。

1.4.10.3防火墙材料宜采用环保型防火膨胀模块。

1.4.10.4 在电缆进出线集中的电缆夹层中,如未全部采用阻燃电缆,为了把火灾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尽量减小事故损失,可加设监控报警和固定自动灭火装置。

1.4.11 电缆附件设计要求

电缆终端和接头装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与六氟化硫全封闭电器直接相连时,应采用封闭式GIS终端。

2)电缆与高压变压器直接相连时,应采用象鼻式终端。

3)电缆与电器相连且具有整体插接功能时,应采用可分离式(插接式)终端。

4)除上述情况外,电缆与其他电器或导体相连时,应选用敞开式终端。

1.4.12 抗震设计及其他荷载要求

1.4.1

2.1电缆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考虑,抗震等级框架为三级。1.4.12.2本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

1.4.1

2.3结构、构件主筋保护层最小厚度:板结构为15mm厚,梁结构为25mm厚。

1.4.1

2.4本标准设计采用天然地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120kPa;若施工时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或地质资料不符请通知设计人共同研究处理。

1.4.1

2.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材料强度分别采用:垫层为C15,压顶梁

为C20,盖板为C25。

1.4.1

2.6本标准设计电缆沟砖砌体采用MU15砖,M10水泥砂浆。

1.5 设计内容

本部分标准设计内容包括构成10kV电缆线路直埋、排管、电缆沟、敞开式及封闭式井、桥架。

1.6. 设计模块命名原则及模块划分一览表

1.6.1设计模块命名原则

图号含义如下:

CSG—□□—□—□——□

图纸编号:01~99

模块编号:001~999

模块代码:一位或两位大写拼音缩写字母

直埋模块: Z

排管模块: P

电缆沟模块:G

桥架模块: Q

分类代码:B-变配电部分

K-架空线部分

D-电缆部分

电压等级10

南方电网公司

表1-2 10kV电缆线路模块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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