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您规范驾驶行为(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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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您规范驾驶行为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请假、串班须经领导同意,安排其他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3、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4、不准饮酒后驾驶车辆、不准随意停车、不准空档溜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5、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齐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6、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及超员驾驶;
7、不准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过度疲劳时驾驶车辆;
8、不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驾驶车辆;
9、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
10、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取下钥匙、档复位,如在有坡度地方还应采取措施防止溜车。
外来车辆安全须知欢迎您光临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了您我共同的安全,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安全须知。
一、为维护厂区秩序和安全,轻重车辆进门前必须登记,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接受检查;
二、进入公司车辆及人员禁烟禁火,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厂;
三、过磅车辆必须遵守公司规定,车辆停至地磅中间,慢上慢下,不准有违规和作弊行为;
四、车辆进入厂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保证安全运行及防止货物洒落;
五、车辆进厂后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进厂后不准到处随意走动,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允许进入生产区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方可进入;
六、驾驶员及随车人员不准随意乱扔垃圾、烟头及杂物;
七、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公司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行为;
八、凡载货出厂的车辆,必须停车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所载货物须出示出厂凭证;
九、进厂自卸车辆,卸货后,车厢复位后方可行驶。如出现意外后果驾驶员自负;
十、违反以上行为车辆公司将不给予付货、卸货、检斤等,并视情节给予车主及随车人员50-500元处罚,交付现金。
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
值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值班司机必须按时报到值班,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司机如果因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或继续值班的,必须先向部门领导请假,在经得领导同意,并落实好其他顶替司机后方可不值班或离开值班岗位。
2、值班司机在值班前,要认真检查所驾驶车辆的转向、灯光、刹车等部位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夏天防止因水箱缺水而拉缸,冬天要防止水箱因没及时加防冻液而把水箱冻坏),确保车辆完好和能正常行驶。
3、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领导及值班调度的工作调派,确保通讯畅通,使值班领导随时进行调派。
4、值班司机在值班过程中,严禁私自出车驾驶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吸烟、饮食、打手机,严禁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5、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严禁司机饮酒及酒后驾车;值班司机注意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6、值班车辆严禁人货混载,司机有权要求作业人员将货物固定等工作。
7、值班车辆严禁越线行驶、严禁公车私用,值班车辆严禁乘坐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或未经批准的人员乘坐。
8、严格遵守厂内设置的安全标志,按限速要求行驶,文明驾车。厂区公路车速控制在40公里/小时、厂内车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
9、综合部车队对值班车辆进行不定期的车辆检查,值班司机要接受公司安保部对驾驶行为的检查,生产部做好对车辆调度,如发现值班司机存在违章驾驶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考核处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运输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各种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
二、任何厂内机动车辆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离开指定作业区域。
三、有车单位落实车辆管理负责人,明确驾驶人员,不准将车辆随意转驾。
四、厂内生产车辆行驶时严禁相互超车;厂内生产车辆在同方向行驶时,上、下坡应保持50米距离;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在车间内行驶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进出车间和转弯处要减速。
五、厂内生产车辆除抢修故障时允许修理人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随车检查乘坐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搭乘。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厂内道路设置的安全警示标识。
七、严禁酒后驾车或非驾驶员驾车;不准超载、超员以及客货混载。
八、有车部门要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驾驶员要不断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九、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检查内容包括油水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传动轴、方向盘、刹车、离合器等主要机件连接螺丝是否完好紧固;手脚制动是否有效可靠;仪表、灯光、喇叭、雨刷器等是否正常有效。
十、消防器材必须随车携带,并保证安全有效。
十一、行车时要集中精力,注意道路标志。发生意外情况要果断处理。
十二、行车途中要检查车辆时应均匀踏下制动踏板,选择适当地点停车,拉紧手制动。
十三、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取下点火钥匙,挂上低速挡,拉紧手制动并锁好车门。
十四、坡道行驶应避免停车,必须停车时应找好适当地点,并做好防止溜滑措施。
十五、收车后要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是否良好,消防器材是否合格、齐全有效,并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做到停车有序,排放整齐。库外停车需拉好手制动,切断电源,取下钥匙,锁好车门,冬季将水放出。同时,各有车部门值班室必须存放各车辆的备用钥匙,以备特殊情况时使用。
十六、各有车部门的车辆必须安排固定司机驾驶车辆,未经领导批准,司机不得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十七、行车中严禁吸烟、打手机和闲谈。
十八、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公司安保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十九、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二十、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交通部门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二十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分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二十二、小型车辆装载物,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二十三、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叉臂。且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二十四、矿山山上司机必须严格遵守避炮时间,听从爆破人员指挥,做好生产车辆及人员的避炮工作。
二十五、矿山山上生产车辆临时停放时应拉好手制动,将发动机熄火,挂上低速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二十六、装卸时禁止司机将头、手伸出门窗外面,不得在电铲装车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