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工作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公司**中支严禁保险从业人员
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自查工作总结
为严格规范保险产品销售规范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防范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杜绝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违规销售第三方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隐患,根据《**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总经理室安排部署下,保险公司**中支由人事行政部作为责任部门牵头组织,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全力配合,于2019年8月26日-9月25日在全司范围内对所有在职保险从业人员开展销售行为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中支于8月26日在中支周例会上组织部门经理以上层级人员全文学习了《**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同时就具体推动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一是成立中支一把手牵头,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支销售人员品质管理小组,明确人事行政部为自查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组织推动本次销售品质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中支《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发〔2019〕34号),
并在全员范围内转发学习。
二、明确自查重点,落实工作举措
根据中支统一部署,**中支以部门及营业区为单位,由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负责在**支公司门、本机构内勤、日常出勤的外勤人员范围内开展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的全面自查。
(一)自查重点
1、排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
2、排查在职保险从业人员自媒体发布的信息,关注是否包含非保险金融产品及其他人寿保险产品的宣传信息。
3、由各四级机构对本机构职场进行自查,中支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中支及各四级机构职场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职场放置的宣传材料进行排查,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经营产品外的其他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宣传资料。
(二)工作举措
1、启动阶段
(1)统一制作宣传横幅
9月4日,中支人事行政部统一制作宣传标语“诚信保险保障防范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横幅,在中支及各四级机构职场统一悬挂完毕。
(2)统一制作调查问卷
9月4日,中支人事行政部统一制作“**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从业人员调查问卷”,在全体内外勤中开展调研。
2、宣导阶段
(1)线上宣导学习公司政策文件
中支人事行政部牵头在内勤群中全文转发《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各四级机构负责人组织在外勤群内全文转发,370余人次通过微信平台参与了线上学习。
(2)早会及微信平台宣导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的危害
为进一步扩大防范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宣导覆盖面,公司组织各营业区根据各自工作安排于9月利用早会时间以会代训再次宣导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对**中支《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发〔2019〕34号)文件进行全文宣导,160余人次参加现场宣导学习。
(3)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警示教育
**中支自9月4日起,借力“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由人事行政部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公众及公司全员积极宣传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种类及非法金融活动带来的危害。通过线上宣传形式,提醒全体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合法使用客户信息,
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从业人员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销售理念,对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做到“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截至9月25日,累计发布各类金融知识宣导九期。
3、自查阶段
(1)组织参与填写调查问卷
**中支于9月4日—25日组织公司内外勤参与填写调查问卷,截至9月25日,共回收调查问卷182份。截至报告日,调查问卷中未发现存在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相关行为的举报信息。
(2)组织内勤员工通过“借贷”、“放款”、“利息”、“返利”等关键词在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中进行搜索,发现个别销售从业人员存在向他人介绍、推销非保险类理财产品的内容。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举措
本次自查活动中,**中支对39名在职内勤、140名日常出勤销售从业人员进行专项调查,并组织填写调查问卷。经排查,截至报告日,公司在职内、外勤均未发现未经公司授权,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开展非保险类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的行为,个别销售从业人员的朋友圈中存在向他人介绍、推销非保险类理财产品的内容,具体表现为:
1、**支公司全员群中发现微信昵称为“*****”的人员,经查,该昵称人员为***,已于在2019年3月离职,其朋友圈设置
禁止查看。为防范其在团队里产生“增员”,已于2019年9月17日将其请除出**支公司全员群。
2、微信昵称“****”为**中支**支公司销售人员**,经常在朋友圈中发布房产抵押放款、车辆抵押贷款内容,公司已多次排查出其发布违规信息行为,也由营销业务部多次与其本人联系未果。其本人已不出勤,但拒绝来公司办理离职签字,公司多次劝退未果,已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3、**支公司业务员岳**朋友圈中存在替朋友转发平安贷款的信息,经我司与其本人说服教育,现已删除相关内容,并保证今后不再转发此类信息。
4、**支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19年7月已离职人员李**,曾向公司其他人员推荐理财产品,宣称收益率高,并邀请大家一起参与投资。现已利用早会时间对全员进行提醒,防范高息诱惑,禁止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
5、**银保业务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市中客户经理张**曾在职场中宣传过其他高息产品,经过与该客户经理沟通,为其家里有从事其他金融行业的亲戚让她帮忙宣传。中支银保业务部负责人已经与该客户经理进行谈话,要求其不能销售其他非保险类金融产品,现客户经理本人已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办理中。
四、健全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
经过此次排查,**中支将继续把规范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