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对策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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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环境贸易壁垒及其对策
摘要:通过介绍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剖析环境贸易壁垒的基本特点,从静态和动态两个侧面分析了这种新兴的技术性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多方面的影响。然后再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提出了我国出口行业应对环境贸易壁垒的一系列策略与措施。
关键词:环境贸易壁垒中国对策
前言
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速推进,WTO多个回合的谈判使得长期以来作为主要贸易壁垒的高额关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环境贸易壁垒。环境贸易壁垒,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乃至我国入世战略的实施形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认真研究环境贸易壁垒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分析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适时提出可操作的应对措施,成为当前一项亟待加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1.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1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环境贸易壁垒也称绿色贸易壁垒,指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通过制定环境标准和法规,对可能形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一些国际贸易活动加以管制,从而对自由贸易形成障碍的一种非关税贸易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1.1环境标准和法规
指一些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垄断优势,通过立法手段,对环境中污染物水平及其排放源的限量阈值制定苛刻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通过行使境外管辖权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入;国际上为保护环境而制定的环境公约中的有关条款也常常形成对一些国际贸易活
动的限制。如欧盟近年全面启动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制,要求进入其成员国的产品达到其规定的环境技术标准等。
1.1.2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是一种经权威机构认定的图形,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环境标准,而且其生产、使用、消费、回收的过程也符合环保要求。环境标志既是全球绿色消费浪潮的产物,又反过来引导绿色消费。它在西方国家消费人群中影响很大,调查表明,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消费品是否具有绿色标志,有人甚至愿意多花10%的费用来购买绿色产品。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要开展环境标志的国际认证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因而其出口的不少商品往往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很不平等的竞争地位。
1.1.3成本内在化要求与绿色补贴限制
成本内在化要求生产者将环境退化及其治理的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标准较低,暂时无力承担治理污染的所有费用,因而被认为给予了其出口商品以隐含的补贴。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有时为了扶持民族工业的成长,对环保产业或外贸企业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而西方国家认为无论是隐含或公开的补贴均违反了世界组织的有关原则,需要实施贸易制裁。美国就曾以环保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过反补贴诉讼。
1.1.4包装的环保要求
包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包装材料及其所形成的废弃物和包装容器结构而引起,如PVC塑料,难以自然降解,焚烧处理时又污染环境。为此,许多国家颁布了不少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如英国制定了包装材料重新使用的计划,要求2000年前使包装废弃物的50%-75%重新使用。由于这些规定是按照西方国家国内资源禀赋、消费偏好等因素
确定的,发展中国家或是难以适应,或是增加改装成本,从而起到了贸易限制的实际效果。
1.1.5绿色关税制度
这是绿色贸易壁垒的最初表现形式。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苛以罚款,限制或禁止进口,有时还动用贸易制裁措施。
1.1.6绿色检疫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特别是对食品中农药残留物、重金属等要求十分严格,以此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特别是食品的进口。
1.2环境贸易壁垒的形式
环境贸易壁垒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它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设置关卡,限制其进口;另一类是非政府引导型的绿色壁垒,即是一些国家环境保护意识较强的生产商或消费者,对其他国家不符合其环境标准的产品和服务的歧视。目前,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涉及法律、法规、标准、程序等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体系。
2环境贸易壁垒的基本特点
当前国际贸易中形形色色的环境壁垒从以下几个方面呈现出其特有的时代性特点:
2.1合法性和隐蔽性
从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及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来看,环境壁垒作为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或间接非关税壁垒,具有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如《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等文件中规定,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在遵循贸易影响最小、科学上证明合理、国民待遇和非歧视、统一性、透明度、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等原则
下,可以实施贸易的环境控制。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超保护贸易政策之实的情况比较突出,有时两种动机相互交叉,因而要明确甄别其真实动机是非常困难的,这就使得环境贸易壁垒呈现出一定的隐蔽性特征。
2.2歧视性和不公正性
由于设置环境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利益通常成为其牺牲品,因而环境贸易壁垒有其歧视性的一面。它的实施没有考虑到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的环保历史欠帐,超越了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的现实,对各类不同水平国家的产品规定同样的市场准入条件,这是很不公平的。通常这些规定过于复杂且经常变化,有时违背国民待遇原则,制定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使外国商品难以符合这些规定,而进口国很容易就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实施贸易制裁。更为严重的是,不仅环境技术性规定条文本身可以起到限制进口的作用,而且这些规定的执行过程也逐渐成为外国产品进入市场的严重障碍,执行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往往导致旷日持久的调查和取证,即使最终认定有关商品符合规定而准许进口,但这些商品的销售成本可能已经大大增加,或者可能延误了交货期以及错过了销售季节,从而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
2.3广泛性和关联性
环境壁垒涉及的X围很广,包括法律、规则、程序等各个方面。从产品角度看,不仅包括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及制成品;从部门角度看,既包括有形商品,又拓展到投资及服务领域。因而较之于关税及传统的非关税壁垒,环境壁垒的影响更大。而且环境壁垒往往会有连锁反应,容易从一个国家扩展到多个国家。如1996年德国禁止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进口,结果法国、荷兰、日本也相继效仿。1998年我国输往美国的木质包装由于含有天牛病虫而受限制后,加拿大、英国也迅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
2.4时效性和发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