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税率和扣除项目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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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税率和扣除项目知识点

【篇一:土地增值税税率和扣除项目知识点】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二》预习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内容导航】:

(一)新项目转让(二)旧房及建筑物扣除项目【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三章土地增值税第三节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的内容。

【基础考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一)新项目转让——房地产企业扣除5项(重点)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买地的钱)

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

【解释】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可以有三种形式:(客观题)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3)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2.房地产开发成本

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

排洪、通信、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

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中还须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

分不允许扣除;

第二: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提示】只有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税金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

税的增值额时作为扣除项目扣除。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二)旧房及建筑物扣除项目(老房子有老办法)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是房屋原值)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是房屋原值):

注意,评估仅仅针对房产,不评估土地。单纯的土地转让,计算土

地增值税时,一般不需要评估价格。

(特殊强调)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

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

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

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

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

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

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

【篇二:土地增值税税率和扣除项目知识点】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

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

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

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

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

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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