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另外,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一、把握两个概念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二、掌握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三、确定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四、确定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五、计算方法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栋出租,10栋待售;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如下:转让收入:180×80=144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14.8+0.2+50×80=5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0.5×80+5200×5%=300万元转让税金支出:14400×5%×1+5%+3%=777.6万元加计扣除金额:5200×20%=1040万元扣除项目合计:5200+300+777.6+1040=7317.6万元增值额=14400-7317.6=7082.4万元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7082.4/7317.6×100%=96.79%应纳增值税税额=7082.4×40%-7317.6×5%=2467.08万元六、会计处理1.转让取得收入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467.08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467.082.实际上交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467.08贷:银行存款 2467.08某房地产公司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2009年,出售一栋普通住宅楼,总面积12000平米,单位售价2000元/平米;销售总收入2400万元,该楼支付土地出让金324万元,房屋开发成本1200万元,含利息支出100万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借款费用证明,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3%,印花税率0.5%0,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比例10%;计算该公司应交土地增值税和获利金额;按规定,房地产公司增值率低于20%可不交土地增值税,请替该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扣除项目营业税及附加=24005.5%=132开发费用=324+1200-10010%=142.4房产企业加计20%=324+1200-10020%=284.8扣除合计=132+142.4+284.8+324+1200-100=1983.2增值额=2400-1995.2=416.8增值率=404.8/1995.2=21.02%应交土地增值税=416.830%=125.04增加开发成本或降低销售价格,使增值率不超过20%土地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是不受物业的年限限制,只要是豪宅物业有增值便适用此规定,“如果有购房发票但无增值者可免征增值税”;计算土地增值税,分为无购房发票与有发票两种;第一种方法为:“无购房发票的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第二种方法为:“有发票的征收方法,其税率为:1.增值额未超过50%的征收增值额的30%;2.增值额为50%~100%的征收增值额的40%;3.增值额为100%~200%的征收增值额的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征收增值额的60%;”以一套2年前购入价300万元、卖出时房管局的评估价为350万元的物业为例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如按照无购房发票的情况交易的话,需缴纳房管局评估价的3%,则为10.5万元;如果按照有购房发票的按累进制征收的话,增值了50万元,税率为30%,减合理费用后,约15万元;。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的内容(一)转让新建房产的扣除项目: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20%,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税金+费用(提示:这里的税金主要指契税,印花税一般都计入了管理费用)【注意】(1)纳税人购买土地应按照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所缴纳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如果购买的土地分期开发的,要进行逐次合理的分配:第一次分配:在开发的面积占购买的总面积之间分配第二次分配:在已完工和未完工之间分配第三次分配:在已销售和未销售之间进行分配最后,结转到销售的部分可以抵扣。
2.房地产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开发成本也应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般而言,应按照销售面积占完工面积的比例对开发成本进行分配。
可扣建造成本=开发总成本/可售面积×已售面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均据实扣除,即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标准扣除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1)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新增内容】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单独扣除印花税。
特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0%=180万元,应按照180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17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360+180+170=2,510万元第二步,计算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4,000元×10,000平方米=4,000万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0-2,510=1,490万元第三步,确定增值率增值率=1,490/2,510×100%=59.36%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1,490×40%-2,510×5%=596-125.50=470.50万元例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100)+(1000+6000)×5%=650(万元)例3:某企业转让一栋旧仓库,取得转让收入6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共计32万元。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地增值税计算⽅法有哪些⼟地增值税就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地使⽤权及地上建筑五和其它附着物等产权和个⼈征收⼀定税,那么⼟地增值税计算⽅法是怎样的?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地增值税计算⽅法1、增值税税额计算⽅法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扣除项⽬⾦额×扣除系数2、增值额计算⽅法增值额=销售收⼊―扣除项⽬⾦额3、扣除项⽬⾦额计算⽅法扣除项⽬⾦额=⼟地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税⾦+其他扣除项⽬⼟地增值率计算⽅法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额×100%1、增值率未超过50%的(含50%)⼟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2、增殖率在50%—100%(含00%)之间的⼟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额×5%3、增殖率在100%—200%(含200%)之间的⼟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额×15%4、增殖率超过200%的⼟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地增值税税额计算⽅法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额50%⼟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50%,未超过100%的⼟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额×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100%,未超过200%的⼟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额×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200%⼟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地增值税计算等级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额50%的部分;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200%的部分。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分为两类:一是纳税人应该进行清算的条件:(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是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的条件:(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了解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者以及相关税务从业人员来说都非常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确定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例如,房地产销售收入 1000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9%,则应税收入为 1000÷(1 +9%)= 91743 万元。
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类: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即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5、加计扣除。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 20%扣除。
第三步,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第四步,确定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第五步,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率未超过 50%的部分,税率为 30%,速算扣除系数为 0。
2、增值率超过 50%至 100%的部分,税率为 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
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即: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收入=
销售收入
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费用+前期费用+建安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增值额=
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额与扣除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税额=增值额×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税额=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 40%-扣除项目金额×5%)
=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税额=增值额×
50%-扣除项目金额×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 金额×35%)
0.00
29368 13761.02 15606.98 113.40%
5739.34
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
销售收入
土地成本+前期费用 工程建设费 各种税、费 土地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净利润
费用(万元)
备注 未估算前 29368 期拆迁费 用 2731.06 9910.27 4170.79 5739.34 1704.135 5112.405
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怎么分摊?怎么预征清缴?
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怎么分摊?怎么预征清缴?引言这一节单独说房地产开发环节的三大税之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计算的大逻辑全国都是一样的,但是各地具体计算方法又略有不同。
那么下面写的,是给大家一个参考,思路基本都是一致的,如果大家在自己的公司有不同具体计算公式,以公司的要求为准。
1计算逻辑与公式土地增值税计算的大逻辑是:用销售收入减去扣除金额,得到一个增值额,用这个增值额除以扣除金额得到一个增值比例,根据比例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就等于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扣除金额与速算扣除系数的乘积。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适用税率如下:举个特别简单的例子(先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一个项目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一般来说,就是销售收入)是10亿,假设扣除项目金额是6亿元,那么:增值额=10亿-6亿=4亿;增值额除以扣除金额的比例=4亿/6亿=66.7%这个比例套用上面的表,增值额在50%-100%之间,那么适用税率为40%,扣除系数为5%应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4亿*适用税率40%-扣除项目金额6亿*速算扣除系数5%=1.3亿2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哪些?(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以下简称A):即土地出让金、补缴地价款、契税;(特别注意:在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的时候,契税不能抵扣,而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则可以抵扣。
)(2)房地产开发成本(以下简称B):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以下简称C):指的是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A、B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一、基本计算方法(一)增值税税额:《条例》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二)增值额:《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增值额=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三)销售收入:《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1、一般销售收入:(1)一般销售收入的概念:《细则》第五条:条例所称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2、非直接销售收入及自用:国税发[2006]187号。
(1)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按下列方法确认收入:A、按本企业同年在同地区销售同类房屋的平均价计算;B、按当地同年同类房屋平均销售价计算。
(2)将开发产品用于自用或出租:产权未转移,不征土地增值税,相应成本费用税金不得扣除。
(四)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方法:(《条例》第六条)扣除项目金额=土地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其他扣除项目1、土地成本:(1)《细则》第七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①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2023年土增税税率及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2023年土增税税率及计算方法)对于土地征税的历史已经很悠久了,特别是在工商业不发达的古代。
当然,在现代社会,土地的重要性更是提升了很多层次。
对于土地的涉税问题,我们作为普通的上班族,也是需要了解一下的。
毕竟,土地增值税对于我们关心的房价,还是有影响的。
通过这个表格我们也能发现,土地增值税最低的税率只有30%,而最高的税率达到了60%。
当然,土地增值税和增值额有直接的关系。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2022年土增税税率及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2022年土增税税率及计算方法)1、当土地增值额未超过50%时,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最低是30%。
2、当土地增值额超过50%,但未超过100%时,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40%。
3、当土地增值额超过100%,但未超过200%时,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50%。
4、当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时,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60%。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增值税税率的决定对象,就是增值税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而在具体计算时,速算扣除系数乘以的也是扣除项目金额,而不是增值税额。
对于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的。
当然,你要不是房地产相关行业的从业者,您知道这回事就行了。
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主要意义与作用是什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主要意义肯定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毕竟现在一个地方的财政收入主要就是依靠出售土地而获得了。
对于房地产公司而言,不仅需要缴纳土地的购买价款,后期出售房子时,也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当然,国家在征收土地增值税之前,也增值税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契税,但是这些税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有限。
所以在国家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土地增值税。
这是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控制房地产的投机行为。
通过增加税收的方式,最大程度上控制房地产的炒作也是无奈之举。
当然,基于控制房地产行业的“投机、炒卖”活动,在设计税率时,也是使用了超额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最新版)目录1.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概述2.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分类3.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方法4.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5.结论正文土地增值税是指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一些特定的项目金额,这些项目金额被称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租赁费等。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包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设等成本和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如果是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可以扣除其成本和费用;如果是旧房及建筑物,可以扣除其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借款利息等。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1.按照项目金额比例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 5% 以内计算扣除。
2.按照发票所载金额计算:如果纳税人出售旧房及建筑物,但不能提供评估价格,可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 5% 计算。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扣除项目金额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
2.扣除项目金额应当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相对应,不得虚列、多列扣除项目金额。
3.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应当严格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扣除项目金额。
总之,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是计算土地增值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纳税人来说,准确计算扣除项目金额,不仅可以减少税收负担,还可以避免税收风险。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增税扣除项⽬及税率⼟地增值税扣除项⽬⼀、扣除项⽬的内容(⼀)转让新建房产的扣除项⽬: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税⾦(加计扣除20%,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1.取得⼟地使⽤权所⽀付的⾦额=地价+税⾦+费⽤(提⽰:这⾥的税⾦主要指契税,印花税⼀般都计⼊了管理费⽤)【注意】(1)纳税⼈购买⼟地应按照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所缴纳的契税计⼊取得⼟地使⽤权⽀付的⾦额。
(2)如果购买的⼟地分期开发的,要进⾏逐次合理的分配:第⼀次分配:在开发的⾯积占购买的总⾯积之间分配第⼆次分配:在已完⼯和未完⼯之间分配第三次分配:在已销售和未销售之间进⾏分配最后,结转到销售的部分可以抵扣。
2.房地产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项⽬实际发⽣的成本,包括⼟地的征⽤及拆迁补偿费、前期⼯程费、建筑安装⼯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
开发成本也应进⾏合理的分配,⼀般⽽⾔,应按照销售⾯积占完⼯⾯积的⽐例对开发成本进⾏分配。
可扣建造成本=开发总成本/可售⾯积×已售⾯积取得⼟地使⽤权⽀付的⾦额和开发成本均据实扣除,即按照实际发⽣数进⾏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按标准扣除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有关的销售费⽤、管理费⽤和财务费⽤(1)利息+(取得⼟地使⽤权所⽀付的⾦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 (取得⼟地使⽤权所⽀付的⾦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新增内容】全部使⽤⾃有资⾦,没有利息⽀出,按照以上⽅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的⽐例按省级⼈民政府此前规定的⽐例执⾏。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融机构借款,⼜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
⼟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出,应调整⾄财务费⽤中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在“管理费⽤”中列⽀,不单独扣除印花税。
特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举例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举例一、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二、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具体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三、扣除项目(一)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另外,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
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
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
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
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
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进
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栋出租,10栋待售。
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
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计算过程如下:转让收入:180×80=144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14.8+0.2+50)×80=5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0.5×80+5200×5%=300(万元)
转让税金支出:14400×5%×(1+5%+3%)=777.6(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200×20%=104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5200+300+777.6+1040=7317.6(万元)
增值额=14400-7317.6=7082.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7082.4/7317.6×100%=96.79%应纳增值税
税额=7082.4×40%-7317.6×5%=2467.08(万元)
六、会计处理
1.转让取得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467.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2467.08
2.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2467.08
贷:银行存款2467.08
某房地产公司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2009年,出售一栋普通住宅楼,总面积12000平米,单位售价2000元/平米。
销售总收入2400万元,该楼支付土地出让金324万元,房屋开发成本1200万元,含利息支出100万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借款费用证明,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3%,印花税率0.5%0,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比例10%。
计算该公司应交土地增值税和获利金额。
(按规定,房地产公司增值率低于20%可不交土地增值税,请替该公司进行纳税筹划)
扣除项目
营业税及附加=2400*5.5%=132
开发费用=(324+1200-100)*10%=142.4
房产企业加计20%=(324+1200-100)*20%=284.8
扣除合计=132+142.4+284.8+324+1200-100=1983.2
增值额=2400-1995.2=416.8
增值率=404.8/1995.2=21.02%
应交土地增值税=416.8*30%=125.04
增加开发成本或降低销售价格,使增值率不超过20%
土地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是不受物业的年限限制,只要是豪宅物业有增值便适用此规定,“如果有购房发票但无增值者可免征增值税”。
计算土地增值税,分为无购房发票与有发票两种。
第一种方法为:“无购房发票的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
第二种方法为:“有发票的征收方法,其税率为:1.增值额未超过50%的征收增值额的30%;2.增值额为50%~100%的征收增值额的40%;3.增值额为100%~200%的征收增值额的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征收增值额的60%。
”
以一套2年前购入价300万元、卖出时房管局的评估价为350万元的物业为例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如按照无购房发票的情况交易的话,需缴纳房管局评估价的3%,则为10.5万元。
如果按照有购房发票的按累进制征收的话,增值了50万元,税率为30%,减合理费用后,约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