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训课的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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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训课的组织与实施

摘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能够服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为此,在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实习和实训就显得格外重要。

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训

从2009年起,我国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与过去的法律硕士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这些法律硕士本科阶段学的都是法学专业,进校时已经具备较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因此,其培养方案就不必像以往的法律硕士那样,将所有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全部开设一遍,而应当将培养工作的重心放在实习和实训上。换句话说,能否成功组织实习和实训,对能否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下面是我们在总结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践课程经验基础上,关于模拟法庭实训课的一些做法汇总出来与同仁交流。

一、我们的教学实践

江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为组织和实施好模拟法庭实训课,我们通常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1拟定明确的教学目的,精心选择教学案例

模拟法庭实训课的教学目的,从较高层次来说,是养成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应有的素质。从较低层次来说,一是检验学生对相关法律特别是相关程序法的掌握程度;二是提高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特别是提高学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到每一次教学课,也就是每一次模拟庭审活动,教师都应该设定明确的教学目的,并根据教学目的需要,精心选择教学案例。例如:为让学生把握全部庭审程序,熟悉整个庭审过程,可以选择案情较为简单,但角色却较为齐全的案例,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等;为让学生重点掌握某个庭审环节,如举证和质证,则可以选择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例,突出庭审中的举证和质证,包括通知证人出庭

作证,将模拟庭审的大量时间花在法庭调查阶段;为让学生学习诉讼技巧和诉讼策略,则可以选择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例,包括被告提出反诉等。

从已有经验看,由于模拟法庭课时间跨度大、活动内容多,一般来说,每个学生在一个学期的时间内只能参与两轮模拟庭审并在其中担任角色,可以说是机会有限。因此,案例的选择应得到特别重视。

2科学安排各环节的教学活动

从2009级开始,法律硕士有了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之分。由于专业基础和所学课程不一样,他们的模拟法庭实训课也应当分开进行。对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虑到他们已经系统学习过法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模拟法庭实训课安排在“研一”第二学期进行。对非法学专业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我们将模拟法庭实训课安排在相关课程学完之后,即“研二”学习期间进行。

考虑到学生缺少司法实际工作经验,对庭审工作应当重点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驾驭庭审活动,维持庭审秩序,把握庭审节奏等,都是一片空白。我们在组织模拟庭审之前,先从司法实际工作部门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司法人员来给学生开设专题讲座,重点讲解庭审程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传授庭审工作经验。

学生在系统学习相关课程并听取专题讲座之后,对庭审工作一般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和比较全面的了解。接下来,我们再组织学生观摩真案庭审,强化学生对庭审的认识和思考。一般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联系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将庭审安排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便于学生观摩开庭实战;二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庭审;三是观看典型案件的庭审录像。

观摩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观后感,这样要求的目的:一是可以迫使学生认真观看;二是可以促使学生认真思考;三是及时总结观后的真实感受。

具体组织模拟庭审时,我们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以10-15人为一组,每个小组准备一个案件的庭审工作。要求庭审活动的每一个角色均由学生担任,每一个学生都能分配到相应的角色。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由10人小组负责,分别由学生担任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及双方代理人。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如共同诉讼等)或刑事案件则由10人以上小组负责,刑事案件的被告和法警也由学生担任。

教师主要是指导、帮助和答疑。模拟开庭时,教师和其他各小组学生到场观摩。模拟庭审结束后,要求学生先点评,再由教师系统点评。争议较多的模拟庭审可以考虑专门组织时间进行总结评论。

3及时总结教学活动得失

及时、恰当地对模拟庭审进行总结,对实现模拟庭审的教学目的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可以消除学生的懈怠心理,让学生不至于把庭审活动本身当作目的,以至于庭审结束即万事大吉;第二,可以总结庭审活动的成败得失,包括整个庭审工作的成败得失和每一个角色的成败得失;第三,学生相互评论,教师的点评就是一个相互切磋、教学相长的过程,好的评论对每一个人都是一次提高。

庭审总结应当及时进行,至少要在大家对庭审活动还有清晰记忆的时间内进行,简单的庭审活动可以在庭审结束后立即进行,复杂的庭审活动可以在数天之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当然,总结要求所有学生参加。

根据我们的经验,学生相互点评可能会具体、琐碎,大多都是针对庭审过程中某一角色的某个观点和行为,这对于矫正庭审程序中的错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无疑具有帮助,但对于提高学生的宏观驾驭能力则帮助不大。因此,对于教师的最后点评,则要求不拘泥于细节,而应当把重点放在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上,加强对学生的宏观指导。例如:在刑事案件庭审中,教师结合庭审活动中学生的表现,对控、辩、审三者的角色定位和角色价值,及三者之间既相互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关系,加以系统点评。在民事案件庭审中,教师可以结合案情及社会背景,对庭审和判决给出恰当点评。如本案的判决在法律原则范围内,发挥司法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充分实现了各方意见和各种利益的平衡,有利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等,让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一个升华。

此外,教师的点评还要求贴近教学目的,把学生的模拟庭审活动控制在实现教学目的的轨道内。如果说学生的相互点评一般都会拘泥于细节、就事论事的话,那么,教师的点评则应该具有宏观性和指导性,要结合教学目的指出本次模拟庭审的长处与不足。

二、达到的教学效果

1教师的收获

(1)迫使其成为真正的“双师型”导师。模拟法庭课对教师的要求较高,它要求任课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诉讼技巧的应用、庭审秩序的把握和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即时处置,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可能做到。在我们的庭审中就曾出现过这样一件事情:共同被告是同一自然人开设的两家不同公司,两被告共同聘请同一代理人。然而,由于疏忽,在当事人提交给法庭的委托授权书上,委托人一栏却只填写了第一被告。法庭调查阶段,代理人代理第二被告质证时,原告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代理人没有第二被告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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