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与健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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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足球存在的问题
摘要:中国足球今后如何发展受到国内体育界以及广大球迷爱好者的关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最近一段时间足球界的严打赌球、收受贿赂的一些列举措使我们看到了中国足球的希望,分析中国足球运动发展过程、指出了体制及指导思想上的不足和偏差,并提出改革建议,助推中国足球运动良性发展。
关键字:足球;体制;联赛;俱乐部
一、引言
2001年10月7日晚,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历史上第一次晋级世界杯决赛圈,44年的等待和期盼,44年的挫折和奋斗,中国足球在这一天终于向世界喊出了“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胜利口号!有多少人曾坚信世界已经在我们的脚下了,然而仅仅6个月之后,中国队在世界杯赛场上“净吞九蛋,270分钟未射进一球。”的现实,便迅速将中国足球打回了原形,人们的感觉从“世界在我们脚下”也转变成为“我们在世界脚下”了。“出线之夜”所有的奔走相告、喜极而泣以及豪情万丈、雄心壮志都显得是那么的廉价甚至滑稽。单就足球而言,奥运会的影响力与世界杯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即使在2002本土世界杯上一举杀进了四强,不久前的德国世界杯外围赛小组赛韩国队面对弱小的马尔代夫时,依然不得不费出九牛二虎之力。这足以说明,一个国家足球运动的发展需要的是一种长期的积淀,一次大赛上的异军突起,可能起到一定推动性的影响,但却很难体现决定性的作用。
二、足球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足球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颇,如2004年足球事业发展的迷茫时期,足协置俱乐部、赞助商、球迷利益于不顾,取消降级以鼓励“不竞争”。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这样的措施短时间可以让所有球队受益,但从长远来看,缺乏有效的激励体制,不利于竞争力的培养,足球水平会停滞不前,如果我们闭造车,世界先进足球体育强突飞猛进,那么中国足球就会回到封建社会体制,远远的被其他国家无情的甩在身后。赞助商对足球市场的关注与投入将直线下跌,来自权威部门的调查显示,2004年中超联赛最初8轮的收视率是节节攀升的,然而在赛事的后半程中收视率一路下滑,究其原因则是中国足协宣布取消联赛的升降级制度,收视率开始一路走下坡路,由于无竞争机制的参与,队员没有压力,俱乐部没有压力,球迷失去了兴趣,收视率几乎下滑到当年的最低点。而且,足协对联赛的操控不仅没有减弱倒可能有所增强,加大了垄断的程度。那么进行了11年多的职业化改革在不知不觉中悄然从“市场经济”回到了“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缺乏竞争,球员在没有任何竞争力的联赛中踢球,能提升水平吗?充其量只是“闭门造车”。
三、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反思
(一)让足球真正回归民间
中国足球需要职业的管理人员,如果管理人员不职业,其他一切努力都是白费。然而,在现行体制下,中国足球的各项机构设置极其混乱,足协名为民间行业协会,实则和政府部门是一套班子,中超联赛委员会名存而实亡,整个中国足球就是体育总局的政府官员们说了算。这样的体制必然导致管理不善,所以机构改革
势在必行。中国足球协会作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它的权威应该来自于组织自身的努力,通过向会员提供有效的服务、公正解决足球领域中的争端、为会员增加利润来树立权威,而不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权力转移。
中国足球的当务之急,是让足球回归市场,把足球还给人民,让足球就是足球,而不是夹杂其它东西。足球要回归民间,首先就得让足协回归民间,而不是成为体育总局足球管理中心的局级干部们发号施令的虚伪外衣。足协,它就应该是一个民间的行业协会,足协领导的产生就应该像足协章程写的一样由“全国足球工作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成员应当包括球员、教练员、裁判员、俱乐部经理、老板、球迷。只有来自民间,才能代表民意。
(二)把中超联赛交还给中超委员会
在中超联赛创立之时,中超委员会也同时成立,然而在随后的几年中中超委员会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而中超联赛也只是换了身皮的甲A联赛而已。
职业联盟,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下的独立法人,应当由联盟进行自我管理。在这方面我们应当借鉴英格兰和意大利的经验,中超联盟由投资人或其代理人组成董事会,聘请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负责联赛的整体运作,将所有的市场开发、赞助谈判、电视转播、球员转会都交换给联盟,即我们所说的中超委员会自己来经营,而不是由政府官员控制下的足协来经营管理。
四、建立健全职业联赛体系
(一)降低联赛门槛,严防单一资本控制俱乐部
新古典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一句名言:小的是美好的。大企业,特别是有国家撑腰的大企业,在市场上的表现从长远来看总是不如私营的小企业。市场经济总是离不开反托拉斯法,一旦几个寡头能够一手遮天,市场就变得不健康,经济就会有危机。
具体到中国足球而言,国企花钱不计成本,随手就向一个俱乐部扔出几千万甚至上亿,俱乐部有了这笔飞来的横财,能不给运动员涨工资么?于是,收入百万元的球星到处都是。俱乐部的门票和电视转播如何也就无所谓了。
大俱乐部以百万甚至是千万身价招揽队员,小俱乐部自然挖不到人,比赛也就踢不过人家,等到成绩一差,碰上个降级什么的,投资商一撤走,就只好关门。像上赛季中超联赛的武汉光谷俱乐部,在自知失去了李玮峰保级无望的情况下选择了退出,有人说武汉人傻,其实他们一点也不傻,因为他们知道,即便不退出,降了级,没了钱,俱乐部照样要完蛋。
对中超联盟来说,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取消千万注册资金的限制,并规定联盟俱乐部必须有不止一家股东出资,让更多的小企业能够参与到职业联赛,也让那些小俱乐部能够有机会成为中国的霍芬海姆。从整个中国足球水平的角度来看,大资本的存在更是危害巨大。几个家产万贯、烧钱入纸的俱乐部寡头摆在那里,小俱乐部就无法存活。俱乐部少,踢职业联赛的人就少,选材的地盘就小。许多有潜力的运动员挤不进顶级联赛,而业余联赛又不成气候,索性改行做别的,导致全国踢职业足球的就那么几百号人,堂堂13亿人的大国踢不过几百万的小国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废除摘牌转会制,实行符合劳动法的自由转会
转会制度如何改,关系到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发展。现有的摘牌转会制必须废除,相信这一点所有的球员会举双手赞成。在这样的制度下,球员合同到期了想走也走不了,想去哪也不能得偿所愿,就像奴隶一样,任凭奴隶主贩卖到哪就在哪做工,这样的制度是违反了劳动法的。劳动法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劳动权的内容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现行转会制度强行要求被摘牌者与摘牌球队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则有可能失业,这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权,也违反了劳动合同平等自愿的原则。
中超联盟应当在遵照劳动法的基础上,实行符合球员利益的自由转会制度,合同到期了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离开原俱乐部,如果合同没到期,原俱乐部、球员本人、新俱乐部都愿意完成交易也可以转会,而如果原俱乐部不愿意放人,但球员本人或要人俱乐部能够并且愿意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转会也应该成立,总之,职业联赛的球员转会和其他行业的跳槽不应该有什么两样。
(三)颁布限薪令,控制每家俱乐部的工资上限
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和个别私企老板财大气粗,愿意通过砸钱、加薪招揽有实力的球员,以至俱乐部之间实力悬殊,既影响了小俱乐部的生存环境,又降低了职业联赛的精彩程度。
中超联盟可以颁布一道限薪令,给俱乐部的工资总量封顶,避免拿着高薪的好球员扎堆而造成的负面影响。这样一来,俱乐部之间实力更加平衡,各家俱乐部都能够获利。大俱乐部可以减少球员工资的开支,降低了投入,有了盈利的可能,小俱乐部的生存状况也能够得到改善。因此,由于投资职业联赛有利可图,而联赛的准入门槛又被降低,就会有更多的资本进入到中超联盟,职业联赛也就有了不断深入发展的经济保证。
(四)建立完善的司法干预和监管体系
近年来,不断有人呼吁在中超职业联赛中引入司法干预机制,原因就是“假赌黑”现象屡禁不止,工资纠纷、转会纠纷等现象得不到有效地遏制和解决。确实,既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那么我们就必须要融入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中超联盟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实体,如果离开了法律的约束是注定要乱的。
在这方面,中国足球应该向欧洲足球学习,通过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对于假球、黑哨和斗殴行为绝不姑息,让闯禁区者不仅受到联盟的处罚,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对于各种纠纷事件,我们应该建立系统的调解、仲裁、诉讼体系,政府也应当成立相应的体育法庭和仲裁机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事件发生后做到有法可依。
对于体育领域中的犯罪行为,如假球、黑哨、赌球等,只能通过司法诉讼机制解决。国家司法机构对于体育刑事案件具有排他的管辖权,中国足协内部的纠纷处理机构以及体育仲裁机构都不能对体育刑事案件进行处理。
另外,中国足球还需要积极出台和制定法规,完善职业足球产业经营的试产运行体制,规范足球市场的管理,保证俱乐部、球员、球迷等市场核心因素在足球产业中获得各自的利益。
五、让足球成为一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