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三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文件利用效益,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指以印制、书写、印章、打印、拍摄等方式制成的载体,经过审批、签发、传送、交换或者领导批示、批准、意见等确定的文字、图像、声音等记载事项。
第四条文书档案管理是指对文书档案的收集、鉴定、归档、整理、利用等工作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覆盖全面、无缺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文书档案的性质、用途和状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四)统一管理原则。
文书档案应当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办法。
(五)机动性原则。
文书档案应当在需要时能够方便地调阅和利用,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
(六)保密性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文书档案的保密安全。
(七)出移交备查原则。
文书档案根据需要,可以移交相关单位进行查阅或者提供给外事机关、司法机关等有关单位使用。
第三章文书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家机关应当设立文书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设立专门的文书档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文书档案管理部门,也可以由行政人事、办公服务等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文书档案的收集与登记第九条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应包括涉及本单位工作范围和业务的各类文书档案。
第十条文书档案应当在制作完毕后及时收集,并填写登记表,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文件日期、制作人员等基本信息。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文目录:一、总则二、档案的归档管理三、档案的借阅管理四、档案的销毁管理五、档案流转管理六、档案的安全保密管理七、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八、档案的定期检查与整理九、档案的培训与宣传十、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一、总则1.1 本细则制定的目的是规范文书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可查,并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1.3 档案管理工作应注重法律法规的遵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档案的归档管理2.1 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的属性和内容进行分类,并制定分类编码,以便于快速查找和管理。
2.2 档案的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包括准备归档文件、制作归档目录、填写归档记录等。
2.3 归档后的档案应放置在专门的档案柜中,并标有档案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以便查找和管理。
三、档案的借阅管理3.1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在借阅档案之前,借阅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借阅理由。
3.2 借阅档案一般不得超过7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并说明理由。
3.3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借阅登记表上的信息,核实借阅者身份,并在借阅档案之前进行登记。
3.4 借阅档案归还后,档案管理人员应核实档案的完整性,并在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四、档案的销毁管理4.1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4.2 档案销毁时,要进行档案清点,核实档案的完整性,并填写相关的销毁记录。
4.3 档案销毁应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造成档案的丢失或泄露。
五、档案流转管理5.1 档案的流转应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包括委托流转、接收流转和签名确认等环节。
5.2 档案的流转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在档案流转单上填写详细的流转信息。
5.3 档案的接收方应及时进行档案的查收,并在档案流转单上签字确认。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技术档案、合同档案等。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归档及时,整理规范;(三)安全保密,便于利用;(四)信息化建设,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公司档案收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将各类档案材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公司内部文件、会议记录、报表、请示、报告等;(二)公司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三)公司人事、财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档案;(四)公司对外交流、宣传、培训等档案;(五)其他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立卷规范,卷内文件装订整齐,编号清晰;(三)档案目录编制完整,便于查阅;(四)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管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实行专人负责、分级保管制度。
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设施;(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损坏、丢失等问题;(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四)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手续完备,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工作:(一)档案查阅应遵守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填写查阅申请;(二)档案复制、借阅等手续完备,不得擅自复制、借阅;(三)档案利用人员应妥善保管所借档案,按时归还;(四)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十条公司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规范化、标准化原则;(四)保密原则;(五)开发利用原则。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形成的各类档案及时、完整地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二)档案形式应规范,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三)档案移交时,应附具档案目录、档案清单等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二)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形成时间、档案页数、档案存放位置等;(三)装订:按照档案性质和保存要求,对档案进行装订;(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分类、编号、装订要求,归档至档案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八条公司档案室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安全、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二)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存放应按照分类、编号、装订要求,整齐有序;(二)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二)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虫处理。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文书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合同管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等活动中形成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历史记录(工程类档案以外范围)。
三、集团公司实行各子公司文书档案分级管理制度。
总部文书档案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下称“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子公司档案管理归口部门为各自的行政部门(或档案室),重要的文书档案资料应同时在集团公司归档备案。
四、档案管理部门设置档案资料室,配备文书档案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组织、管理集团公司总部文书档案工作和对下属单位文书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各子公司须成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各项工作计划、工作议程中,同时,纳入到有关人员岗位职责内。
五、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文书档案材料的形成与归档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集团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直接记述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现实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列入归档范围,主要内容有:1、集团公司在组建、改制、重组、重构、兼并、破产过程中行成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报告及上级的批准文件,企业章程等文件材料。
2、集团公司高管(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及其变更,内部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及变更形成的文件材料。
3、集团公司高管(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开展各项活动形成的文字、声像、影音等文件材料。
4、集团公司综合性行政事务及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史志、印鉴管理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XX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目的
本实施细则旨在保护XX公司的有关档案,保证它们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以实现本公司的各项经营成果的有效追溯,有效促进公司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和部门的文件归档管理。
二、文件归档管理原则
1.归档起点
本公司规定文件归档起点为本公司公文登记出厂。
2.档案存放地点
本公司文件归档存放地点均规定为本公司文件归档室,每个部门应当向文件归档室登记该部文件和文件的存放位置。
3.文件归档系统
本公司采用先进的文件归档系统、软件,建立完善的文件归档管理系统和程序,对文件归档进行完善的管理,提高文件归档效率,减少重复劳动。
4.文件归档的完整性
本公司所有文件归档必须完整无缺,以确保文件存档的真实有效。
5.档案及资料的禁止复制
本公司所有文件及资料禁止复制,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复制、公开、披露本公司的档案及资料,以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文件归档管理责任
1.档案管理部门
本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文书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
(二)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工作,并指定专人(秘书)负责保管公司下发的文书档案。
(三)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秘书)负责保管公司下发的文书档案。
第四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一)外单位来的文件材料.:1、政府有关机构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纪要、决议等。
2、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针对本单位的或必须贯彻执行的决议、决定、通知、指示、命令等。
3、政府有关机构对本公司及下属项目部检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1、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决议、公告、年报、重要事件公告、重要的汇报材料、审计报告等。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种专题会议的通知、报告、总结、总经理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及会议记录等。
3、公司颁发的决定、决议、制度、规定、通报、通知等文件材料。
4、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的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及报告、简报。
5、公司编制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等。
6、已经履行完成的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7、关于人事任免的文件材料。
8、公司合作、考察、培训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批复、报告、计划、总结、重要简报等。
(三)下属项目部报来的专题报告、典型材料、请示等文件材料。
第五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公司各部门(除拆迁部外)形成的档案应在文件处理完七日内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六条归档文件的系统性要求(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一定要收集齐全,凡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以及和档案有关的资料都要收集。
(二)归档要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按照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依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特征准确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活动的基本面貌。
一个部门产生的文件应尽可能集中在一起组卷。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保障公司信息的安全,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产生的各类书面、电子、磁性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实行全面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并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要划分明确的档案管理区域,设立专人管理公司档案,划定档案管理责任范围。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信息化管理原则,加快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档案的收集、利用、管理和保护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二)真实性原则,即公司档案必须真实可靠,不得篡改、伪造或销毁,包括书面、电子和磁性档案;(三)完整性原则,即公司档案必须保存完整,不得随意删除、遗漏或涂改;(四)保密原则,即公司档案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组织或个人;(五)有序性原则,即公司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归档和检索规范进行管理,便于查阅和利用;(六)时效性原则,即公司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管理,到期后及时销毁或移交;(七)便捷性原则,即公司档案管理必须简便易行,方便员工使用和了解。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要遵守以上基本原则,加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细致化,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和有序管理。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和各部门负责,实行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档案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落实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是各部门的档案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保障文书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文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的文书档案包括:函件、送达材料、会议记录、内部通知、备忘录、报告、计划、合同、协议、决议、规章制度、档案等。
第四条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原则是:全面性、合法性、安全性、统一性、留存性、便利性。
第五条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责任单位是:机构管理部门、文件工作部门、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条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文件工作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协同完成。
第七条文件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文书的编制、传递、存档和销毁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文书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第九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
第十条建立文书档案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章文书档案的编制第十一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十二条编制文书档案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文件的种类、名称、编码和属性。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应有明确的起草、审批和承办程序,必要时应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必须按照文件册、号、题名、页码、日期等要素进行标注。
第十五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应按照文件管理规定签署文件,并附上有效期、保密等级、密级等标识。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应注意防止涂改、伪造等行为,确保文书安全、真实。
第十七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审批人对文书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有责任,应对文书档案进行严格审查。
第十八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相关备份,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保存。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传递第十九条文书档案的传递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转交或遗失、灭失文书档案。
第二十条文书档案的传递应填写传递单,并由发文部门和收文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3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是指企业或机构对于文书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文书档案的使用、归档、借阅、保管等工作。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供参考:一、文书档案的定义和分类1. 文书档案是指机构、部门或个人行为和活动所产生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商务文件、报表、合同、备忘录等。
2. 文书档案可根据其性质、用途、保存期限等进行分类,如行政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
二、文书档案的使用1. 文书档案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
2. 使用文书档案应填写相应的使用申请表,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 使用后的文书档案应及时归档,不得私自保留或外借。
三、文书档案的归档1. 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进行,确保档案的组织和检索便捷。
2. 归档前应对文书档案进行整理、摘要和索引等处理,有必要时应制作文件目录。
3. 归档文书档案应填写相应的归档登记表,并保留归档凭证。
4. 归档的文书档案应有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四、文书档案的借阅1. 文书档案的借阅应填写相应的借阅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文书档案应在规定的借阅区域内进行,并不得影响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借阅期限,应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4. 归还文书档案时应填写相应的归还登记表,并保留归还凭证。
五、文书档案的保管1. 文书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保持干燥、通风和防火等条件。
2. 档案室或档案柜应设置相应的进出门禁和监控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 定期对档案进行保管检查,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4. 长期保存的文书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和程序进行销毁或转交档案馆。
以上仅为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的一些基本要点,实际应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化和细化,并加入对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培训等相关内容。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须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规范管理、分类存档,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涉及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管理,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实行档案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利用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原则,按照文件的内容、形式和种类等不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存储和方便查阅。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保障公司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包括档案管理员和档案助理,负责公司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内容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目录体系,包括文件目录、案卷目录、档案库目录等,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和鉴定,及时清理和销毁无用档案,保障档案的空间利用率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流程第十三条公司档案管理涉及档案的采集、整理、存储、借阅和销毁等多个环节,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档案的合规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流程应包括档案管理计划、档案的采集和整理、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档案的销毁等环节。
第六章档案管理的安全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安全保障机制,包括信息安全、物理安全和技术安全等多个方面。
文书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书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文书工作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书工作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书文件的起草、审核、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文书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安全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方便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书工作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文书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四)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五)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书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文书文件起草:(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文件,起草人应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文件起草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文件审核:(一)公司分管领导对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二)审核通过的文件,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编号、登记。
第八条文件归档:(一)文件经审批后,由起草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二)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第九条文件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归档文件,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
第十条文件利用:(一)公司内部人员需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版)模版
文档信息*文件名称xx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编号*文件所有者公司办公室文件密级普通文件版本记录*生效日期*作者版本变更说明批准人(xx) 新文件建立文件说明*目的为加强和规范xx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适用范围xx有限公司*流程结构关联文件xx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及《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分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业务单元文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指各部门或各业务单元在日常生产、建设、经营中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管理性文件。
第四条公司文书档案应按时向档案主管部门进行归档信息报备,并按“谁产生,谁保管”的原则进行文书资料的实物管理。
第二章文书材料的归档第五条归档范围(一)归档范围:详见附件1《xx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1.各业务单元应依据《xx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单元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准确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公司总部、各业务单元文书档案的一、二级类目应按附件1执行,并可新增二级类目。
(二)不归档范围1.上级单位普发供参阅,不需办理的文件材料。
2.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及直属下属业务单元机构变动文件。
4.任免、奖惩非公司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5.重份文件。
6.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参考性和未定稿的文件。
7.公司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公司无关的文件材料。
8.公司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
9.非隶属单元抄送的不重要的、不需办理的文件材料。
10.公司的文件材料中,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11.其他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所有涉及公司档案的管理活动都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原则1.法定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统一原则:公司内部统一制定档案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3.全程原则:从档案的产生到销毁,全程跟踪和管理档案的存储和运用;4.安全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信性和机密性;5.档案经济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资源的效益。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第四条档案的分级管理公司档案按照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普通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根据档案的形式、内容、用途和保存期限等因素,公司还可以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在整理过程中,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制档案目录,并制定编号规则。
归档时,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和编号进行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档案标识。
第六条档案的检索和借阅第七条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三章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利第八条档案管理员的职责第九条档案使用的权限和限制第十条档案管理的监督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日起生效,并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旨在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模版(三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模版一、引言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行业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愈发严格。
有效的文书档案管理不仅关乎企业的正常运营,更对企业的高效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特制定本细则,旨在详细规范我司文书档案的保存、整理、归档、检索、销毁等各个环节,以保障文书档案的安全可靠性并提升运用的便捷性。
二、文书档案的定义文书档案是指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记录及文件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函、合同、报告、备忘录、业务资料等,是公司重要信息的载体和见证。
三、文书档案的保存1. 文书档案原件需至少保存五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延长保存期限。
2. 文书档案应妥善存放于指定柜子或柜格中,严禁随意堆放,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档案应按年份、部门和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注清晰标签,便于后续查找和管理。
四、文书档案的整理1. 各部门需负责其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整理,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 整理过程中,需依据文件日期、事由及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分类,以维持档案的有序性。
3. 对已损坏或无法修复的文件,应及时进行标记,便于后续归档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文书档案的归档1. 归档需严格遵循既定分类标准,以确保档案的易查找性和统一性。
2. 归档过程中,应为每份文件制作包含名称、编号、存放日期等信息的清单,并在归档柜相应位置做好标记。
3. 发现归档文件损坏或缺失时,应及时记录并采取修复或补充措施。
六、文书档案的检索1. 各部门及员工需查阅文书档案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至档案管理部门审批。
2. 档案管理部门应迅速响应申请,提供所需档案,以确保查阅工作的高效进行。
3. 档案归还后,应及时将申请表归档,便于后续跟踪和管理。
七、文书档案的销毁1. 符合销毁条件的文书档案需经过严格审批后方可进行销毁处理。
2. 销毁过程应遵循环保、安全原则,并记录销毁时间、方式及参与人员等信息。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保证档案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组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公文、资料、文件和其他记录材料以及电子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全面、高效、便捷。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以及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程序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应与公司工作流程相结合,确保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合理、高效。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程序包括:文件收集、整理、编排、保管、检索、利用和销毁。
第七条文件收集应定期进行,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汇总,将其按照文件类型和文件编号进行分类。
第八条文件整理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文件编制标准,将文件归档,确保文件的结构和层次清晰,提供方便的检索途径。
第九条文件编排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文件编号,为文件的检索提供便利。
第十条文件保管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对文件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文件检索应通过系统化的检索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文件利用应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档案信息和统计报表等,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文件销毁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销毁,防止信息外泄。
第三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专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十六条每个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并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员完成档案的交接。
第十七条任何员工在涉及档案管理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档案安全保密第十八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档案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九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和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严守档案的保密义务。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 目的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管理,保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 范围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与销毁、统计、利用等活动的管理。
3 职责总经办:负责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与销毁、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负责对收集起来的档案进行重新编制件号、盒号、档号。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或项目的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和统计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的文书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书档案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对本单位文书档案完整性、归档质量负责。
负责本部门所有文书档案的初步整理工作,具体包括档案分保管期限、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用铅笔编写)、编写目录、装盒等。
4 术语定义编目:指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档案着录并将条目组织成目录的过程。
归档文件目录:指登记卷内文件题名和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
备考表: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编件号:是归档文件在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按文件排列从“1”开始标注,一份文件编一个件号。
目录的件号要与文件上的件号一致,件号无重号、无空号。
来源单位/部门:文件的形成公司(落款公司)或个人,如为某部门形成,来源单位/部门一栏填写公司全称加上部门全称。
来源单位/部门名称太长可使用通用简称。
过多时可以适当省略。
批准通过的审批表,来源单位/部门为最后的审批机关;未批准的审批表,责任者为填写机关。
文号:发文的字号。
由公司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如实抄录,不能省略。
档案名称:即文件的标题。
文件题名一般要照实抄录,不得随意改动。
如文件没有题名或虽有题名、但不能真实反映文件的实际内容,应在原题名后重新拟写,应加“[ ]”。
某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分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通号工程局集团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统一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充分发挥文书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办公函〔2011〕5号)和《通号工程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通京工程办公【2013】70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第三条文书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应纳入各企业工作计划,纳入领导工作议程,纳入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文书处理人员(含兼职文书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各部门、项目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文书处理人员收集整理,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不允许承办部门或个人分散保存。
分公司应建立文件材料归档责任追究制度,不按要求归档、造成文件材料丢失的应追究当事人或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分公司各级文书处理人员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时,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归档范围,将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二)对归档文件进行价值鉴定,确定保管期限;(三)确定文件材料的秘密等级,绝密文件应单独存放;(四)按照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和特征进行分类整理。
第三章归档范围第七条企业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见附件1)及时归档。
第八条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一)本企业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所属或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本企业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引进项目、外购设备附带的文件材料;(四)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五)本企业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企业按要求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六)本企业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doc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文书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资料,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文书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归档的文书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二、文书档案管理1、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兼职档案员职责范围。
2、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2)本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即外部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经营合同等;(3)本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4)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的被国家或社会认证或认可的证明其实力和相关资格的证书材料等。
3、文书档案归档要求(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各部门每季度应将归档的文件材料清理一次,登记造册,对重要的文件要标注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至少二份(包括复印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向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书档案(要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文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文书档案的借阅(1)档案室需设立“文书档案借阅登记薄”,凡借阅文书档案者需说明利用目的,并办理借阅手续。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已存档的文书档案按其重要性分为重要文书档案和一般文书档案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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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档案管理
实施细则
北京分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通号工程局集团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统一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充分发挥文书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办公函〔〕5号)和<通号工程有限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通京工程办公【】70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应纳入各企业工作计划,纳入领导工作议程,纳入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文书处理人员(含兼职文书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各部门、项目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文书处理人员收集整理,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不允许承办部门或个人分散保存。
分公司应建立文件材料归档责任追究制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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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归档、造成文件材料丢失的应追究当事人或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分公司各级文书处理人员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归档范围,将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二)对归档文件进行价值鉴定,确定保管期限;
(三)确定文件材料的秘密等级,绝密文件应单独存放;
(四)按照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和特征进行分类整理。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七条企业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见附件1)及时归档。
第八条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一)本企业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所属或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本企业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引进项目、外购设备附带的文件材料;
(四)本企业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企业按要求应向本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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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归档要求
第九条归档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条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文件归档后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第十二条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即反映同一内容而载体不同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其一致性(纸质、电子文件一致)。
第十三条归档文件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一般一式一份。
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第十五条两个以上企业合作完成的项目,由主办企业保存全套文件材料,协办企业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
有合同、协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分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应设立专(兼)职档案(文书)管理人员,该人员将所属部门、项目部应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完整、准确、齐全,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向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重要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制归档说明。
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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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的质量。
第十七条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第五章归档时间
第十八条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第十九条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
归档时间一致。
第二十条分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各指挥部、项目部工作终止、机构撤销之前,应将机构存在期间形成的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第二十二条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一)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二)企业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三)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其它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六章归档文件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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