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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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提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及分析:

2008年1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等10个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养老工作,不断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改扩建,加强社会养老保障,完善服务体系, 2004年在西城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市逐步推广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2008年市政府启动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市区两级政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现就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政府职责不够明确

1、政府介入过多,在具体服务上政府职责越位

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政府推动,无论是建设服务设施还是成立服务机构、设立服务项目,都主要由政府来完成,这种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动的模式,短期内效果明显。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做法难免会带来一些新问题:一是政府过度介入,企业利润空间狭小,不利于居家养老市场的培育;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是家庭、社会、政府多方责任共担的一种新机制,政府过度地“亲力亲为”很容易造成人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把家庭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可以承担的责任推向政府,长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负,不利于居家养老可持续发展。

2、政府承担过多事务性工作,在管理上责任缺位。

由于政府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在管理上出现政策不完善、规划滞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居家养老资金保障制度为例,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除了老年人子女的投入和老年人财产性收入,主要应该依靠制度性安排,包括养老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用于维持日常支出和购买服务)、医疗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急性病医疗费用买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费用买单)、以房养老制度等。目前我市前两项制度已经建立,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以房

养老制度仍然是空白,老年人的护理支出无从匹配,亟待建立居家养老的相关配套制度。

(二)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建立

1、扶持政策不到位,民间资本参与动力不足。

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和配套措施等方面,力度不够。一是表现在资源分配失衡,政府给予机构照顾服务模式的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远远高于给予维持老年人居家生活的支持。由于没有对居家照料的困难给予应有的重视,不仅影响了政府资源的效益和效能,更影响了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二是缺乏对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的鼓励政策,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

2、在居家养老服务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存在管得过多、管得过细的问题。

这一方面使得政府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承担者,服务行政化色彩浓厚,难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侵占了本应属于民间组织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份额,影响了企业自由发挥的空间,抑制了民间组织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3、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

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很多民间组织和企业对老年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够了解。因此,所提供的服务产品还不够细化,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4、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规模效应。

目前,一些具有市场运作雏形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于缺乏事先规划,布局过于零碎,辐射范围大多囿于一两个社区,服务的老年人多则百人、少则十数人,在经济上缺乏规模效应,难以维持日常运作。由此带来的后果,一是服务价格较高,老年人承受不

起,无法扩大市场范围。二是收入不足以弥补成本,亏损经营,违反市场经济规律,不可能得以长久发展。以社区老年食堂为例,用低廉的价格为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固然受到老年人热烈欢迎,但如果不是依靠政府每年大量的财政补贴,很难维持下去。

(三)服务队伍建设薄弱

1、专业管理人才缺乏。

目前对居家养老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一直采用非正规“自我”教育培训的方法,各类教育培养这方面专业人才设置的相关专业不多,与人数众多的居家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

2、缺乏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员没有明确的职业特征,被大多数人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务员,给予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这种现状首先导致了专业的护理人员不愿到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工作;其次,导致了北京市本地人不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而外来务工人员又存在语言和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质量;目前,我市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无论是服务人员的素质、服务人员的数量还是服务质量都与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异。

3、志愿者队伍不足。

居家养老服务在专业养老服务员严重不足的现状下,志愿者队伍作为养老服务员的重要补充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就目前情况看,由于我市还没有健全完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一是总量不足,真正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远不能填补缺口;二是质量不高,目前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多为离退休老人,青壮年较少。调研中我们发现这样的问题:报名参加奥运志愿者的人,特别是大学生、青壮年人十分踊跃,而真正想成为养老服务的志愿者却很少,尤其是青壮年少得可怜。三是专业性较差,由于缺乏专业化的培训,因此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

(四)服务资源条块分割,无法形成合力

1、局限部门利益,无法形成合力。

调查发现很多地方开展居家养老仅从部门利益出发,站在部门角度思考居家养老。如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的生活保障,可供调动资源是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等;劳动部门解决“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为居家养老提供了人力资源等等。

2、资源分割,缺少共享。

居家养老资源本身就很缺乏,由于其分散在各个社区、社区各个单位、各个组织,彼此之间对外开放程度都很低,因而资源只能服务于非常少数的本单位内部老年人,资源利用效率低。同时,由于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之间互联、互补、互动不够,各种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市场的资源共享衔接亟待完善。

改善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明确政府职责

居家养老作为一项社会工作,首先必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尤其是在工作开展初期,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必须作为这项工作的初始动力,贯穿于启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把居家养老的所有事情包办下来,而是要将其职责作用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1、建立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及配套制度。

政府应该把居家养老服务业纳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如:居家养老资金保障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的优惠政策,健全完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等鼓励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从事养老服务。建议市政府在总结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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