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学生学习制度

某学校学生学习制度

某学校学生学习制度

学校学生学习制度

1、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有刻苦钻研、知难而进的学习精神。

2、不偏科,不弃学,要有较广泛的学习兴趣,不断扩充知识面。注意发展自己的特长爱好。

3、学习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能虚心求教于别人,又热心帮助于别人,有良好的学习品质。

4、预习功课,并能掌握教师的教学方法,能够记预习笔记。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维,勤动脑、动手,大胆质疑。认真记好学习笔记,不仅要掌握必要的文化知识,还要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6、课后认真做好复习,学会使用工具书及参考资料。作业认真工整,按时完成,对作业中的错误要及时纠正。

7、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积极参加学校各种劳动和必要的社会活动。

8、勇于自学。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探索自己学习的过程与收获。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自学能力。

9、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使用学习时间,不断提高自己身心健康水平,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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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制度

学生会工作制度

自动化工程系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学院各项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以培养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实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干部组织。根据我院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 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 作。 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 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 排。 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 努力工作,在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 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 书面总结。

第三章工作制度 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 1、办公室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要做好协调工作。同时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 2、系学生会各部应负责好所管部门,同时各部门要团结和爱护好内部成员 3、每次活动前一定要先递交申请书、计划书,经审批后,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活动结束后要写好总结上交。 4、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更有特色。

5、凡学生会举办或参加的各项活动,都要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计划,先交主席审核然后交给辅导员,经审批后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辅导员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纪,将受到批评。 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商丘市第十六中学 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南省学生申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申诉范围 1、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受理机构 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规程

校内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法制办作为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学校法制办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学校法制办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的,需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重新研究并以学校名义做出决定。 5、送达。学校法制办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通过学生签收、挂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最新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学生会团体,根据源思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对学生会干部的要求 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校团委提交事由,并由学习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第三章考核细则 一、干部加分、扣分项: 每位干部有100分基础分,总分数由以下考核累计而成。 1、思想作风 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满分为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状况 (1)考试作弊者(-5分) (2)期末考试不及格(-3分/门) (3)学期末成绩在班级前20%者(3分);在班级后20%者,(-3分) 3、工作状况 (1)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学生申诉制度

潮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树立学生法律意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教育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落实,尊重学生在学校的主体地位,从而保证学生更加健康成长,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教育现代化的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申诉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被申诉人: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 二、申诉范围 1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对教师批评不服,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 2 、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如乱办班、乱收费、乱摊派、强迫其购买教辅资料等。 3 、学生名誉权、受教育权、人身权及人格尊严受到侵犯。 4 、学生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如剽窃学生的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学校强行将学生的知识产权收归学校等。 5、对教师家访方式和家访内容有意见。 6、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行为。

7、教师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8、家庭虐待和社会歧视。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行政办、学生处、教务处等组织委派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组织机构。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2、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学生书面申诉。 四、申诉方式 1、口头申诉:口头申诉主要在学生处。 2、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信箱。 五、申诉程序 1、申请。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由学生处负责记录受理。书面提出申请时,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学校学生申诉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2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制度

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制度 ) 院团委 (阅读:1095次 1、为规范学生会工作证的签发、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工作证的签发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和院属各协会全体成员。 3、学生会工作证的签发,根据学生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 负责制作,并实行统一管理,组织纪检部对工作证的使用进行监督。 4、凡注册在籍的学生会成员因违反《学生会工作证管理制度》需给予处分 的,由组织纪检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席团审批后给予相应处分。 5、学生会工作证须加盖“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印章方才有 效。 6、学生会工作证的使用: a)持证人自觉接受全院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 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b)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须正确佩戴工作证进行工作; c)学生会工作证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整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 用。 7、学生会工作证的管理: a)新招聘的干事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后,表现合格,各部门将确定录用新干事 的详细资料和经过分管主席审批同意录用的试用期工作表现情况交学生会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办理工作证; b)挂失:凡工作证遗失的学生会成员应速到学生会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 c)补办:补办学生会工作证时必须出具补办申请及所在部门部长签署的证明材料,交学生会办公室审批后进行补办,并缴纳补办费用人民币10元; d)学生会成员退会时,必须到学生会办公室办理退会相关手续,并退还工作证; e)学生会干事退会时必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经所在部门部长、分管主席、主席审

批同意退会的辞职报告,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学生会干部(副部长级别以上)退会时必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经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秘书长、院团委审批同意退会的辞职报告,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办理退会手续。 8、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西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 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作者:CEO 发表日期: 2008/9/22 13:51:20 阅读次数: 3247 查看权限: 普通文章 1、工作证为校学生会干部身份证明,所有系学生会干部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 2、工作证供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作时使用,应佩带规范、得体。 3、工作证仅供我系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抵押或进行不正当活动之用。 4、工作证须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补办。 5、若本届学生会干部有人员中途退出,其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回。 6、工作证制证时需写明发证日期及有效期,并加盖“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印章方才有效。 7、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学生会干部在活动中的工作证佩带情况。 8、办公室对学生会干部工作证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范围: 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受侵害的;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害的; 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李淑玲为主任、何永根书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四、处理: 1、依据《教师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学校接到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诉书,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学校对第一项处分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都要及时报市委法制科备案。 4、受行政处分的个人如不服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可以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属教育行政机关申诉行政复议中申诉,由市教委或其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对其处理决定进行复议和裁决。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的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各个学校应该结合各校办学治校的实际,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学校申诉制度。结合牛志奎老师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课程和自己在网上查询的一些资料谈谈对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内容的理解! 首先作为一个制度当然有主体,包括申诉人、被申诉人 1.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和政教处及其辖下各年级组、科组等有关职能机构以及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应该要有明确的申诉范围,能够让学生明确自己当自己出现哪些情况可以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的;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不能对未成年人学生随意实施停学、停课行为,对接受义务教育的,也不能予以开除处分或勒令退学。否则未成年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3.学校或教师擅自对学生罚款,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要求赔偿损失; 4.认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披露了学生的个人隐私如个人信件、个人日

记、个人疾病、个人考分排名等; 5.无依据或违反有关收费标准、范围、用途和程序的要求,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和进行各种摊派活动的; 三.要有明确受理机构,能够让学生知道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应该去哪些地方和组织申诉! 1.学校设立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党总支、学校办公室、工会、团委会、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学生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每个制度都有程度,有了程序才能有条理。申诉制度的制定应该有简单明了的申诉程序 1.申诉。申诉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诉;在书面提出申诉时,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小学学生会管理规定

小学学生会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陈家滩九校小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养一批学生骨干干部,从而使得校学生会工作得到有序地开展,特定此制度。 2、学生会干部要首先做到学习认真刻苦,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积极在课堂上发言,积极参加学校和班集体中举行的各种活动。 3、学生会干部应模范带头遵守学校和班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诚恳待人、不说粗话、脏话、对待检查做到大胆、认真、负责。时刻记住以一名校学生会干部、一名优秀少先队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徇私情、做一名师生满意的校学生会干部。 5、做事细心、为人谦虚、谨慎、不骄傲、敢于面对失败和挫折、广交益友、广读好书。 6、无论在校内、在家中都要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带头爱护好校园环境和公共设施。 7、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对待事情机智、灵敏、讲究方法。 8、明确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准点地参加少先队召开的学生干部会议和按要求进行各种检查。 9、学校实行“校学生会干部时刻上岗检查制”要求学生会干部随时随地监督好校园内的纪律卫生、公物损坏情况、不安全等违返校纪校规的行为,并且时刻与少先队大队部保持紧密联系,做到有情况随时向大队部提出检举。

10、对发现的不良行为,校学生会干部首先要上前制止,并做好记录,对蛮横无理的无法解决的问题则及时上报到少先队大队部。 11、学生会干部在校内时刻带好学生会干部的职务工作,保管好工作记录登记本。 12、周五下午下完第二节课由校学生会主席组织并监督各部正部长到广播室根据职责要求分年级统计、整理,各班周得分反馈表。 13、校学生会干部每周一下午课外活动与同大队部对各班大扫除进行一次大检查。 14、统分时,要求仔细认真,不得出差错和私自更改,如经发现将给予严厉的处分并撤消学生会干部,同时通报批评和分别扣个人分和所在班级分5分。 15、统分时如有疑惑,则要向大队部问清楚后方可继续统计。 16、学校实行“校学生会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对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和生活习惯及其平时的出勤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每年评优秀学生会干部提供依据。 17、校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选出“优秀学生会干部”进行表彰。 18、全体校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此管理制度。 学生会组织机构 主席: 副主席: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会。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本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

联星小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联星小学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关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教导处、教科研室、德育处、总务处等有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制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的。 2、对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机构、学生会等组织委派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书面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 1、申请。申诉人必须书面提出申诉; 在书面提出申请时,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审查受理。 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学生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

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学生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和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学生申诉书30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处理意见。经校内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维持原处理决定; (2)变更原处理决定; (3)撤销原处理决定; (4)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5)被申诉人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五、其他 l、申诉当事人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事项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要坚持校内申诉与沟通思想、说服教育、调解等形式相结合。在学校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3、被申诉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申诉处理决定的,或者对依法提出申诉的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陷害的,由学校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4、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此申诉制度作为学校《章程》附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及程序

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及程序 实验中学学生申诉制度和程序 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学校其他成员侵犯,或者对学校的处理或处罚不服时,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申诉处理或重新处理,使其权益受到学校依法保护的制度在宪法赋予公民上诉权的基础上,学校管理应明确和规范学生上诉权。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学生申诉的范围 学生申诉制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保护的法定申诉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如班主任、班主任、年级部、德育部等做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不满意 (2)学生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作出的个人或集体奖励决定与事实不符或奖励不当的 (3)学生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等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造成身心伤害的 (4)学生认为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设施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5)学生有权向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学校上诉,例如,学校违反规定,收取任意费用和罚款,并强迫他们购买与教学无关的东西。

(6)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例如,强行将学生参加纪律竞赛和体育竞赛获得的个人奖品退还给学校或教师,学生有权提出投诉。 (7)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例如,如果学生停止国家规定的课程,无正当理由禁止学生上课,强迫学生转学或辍学,学生有权投诉。 (8)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行为有不公正的评价,学生有权提出投诉 (9)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第二,学生申诉程序 学生申诉程序与教师申诉程序基本相同然而,由于学生的特殊地位和地位,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缺乏通过法律途径申诉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勇气。因此,学校应尽可能简化学生投诉程序,严肃处理投诉案件。 (1)投诉应允许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投诉人可能是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2)接受投诉的人员可以是学校的教师、校长和学校管理人员。上诉接管人负责向上诉学生解释上诉程序,并帮助他们完成上诉。(3)如对《学生投诉范围》第1、2、4、8项有投诉,投诉人可通过投诉受理人员向学校年级部投诉。 (4)如对“学生投诉范围”第3、5、6、7项有投诉,投诉人可通过投诉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1.doc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1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并接受团委的指导进行工作的学生组织。学生会是实现学生自己管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学生组织,对发扬民主,开展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自觉遵纪守规意识,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反映学生的意愿,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协助学校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服务同学和学校中心工作、锻炼自我是学生会的宗旨。 1、学生会扣分标准 (1)、自尊自爱、注重仪表、树立良好形象,男生一律剪短发,女生不准披头散发,不准戴首饰,不准穿拖鞋。(违反者扣分/次) (2)、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校园不吸烟、不喝酒、不骂人、不打架。如出现严重有损学生会形象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违反者扣分/次)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学生会 (3)、文明举止、尊重全体教师,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违反者扣分/次)。 (4)、有活动出去或在校园要求统一穿服装。(违反者扣分/次)。

(5)、有活动出去队伍按部门排队,行走期间要保持队伍整齐。(违反者扣分,本组组长、部长扣2分,屡教不改者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上做检讨)。 (6)、成员检查报告要求详细、工整,及时向组长汇报。每周一把上周的检查情况总结上交。(违反者扣分/次)。 (7)、各项检查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不可以有任何私心,一经举报,严肃处理。 (违反者扣分/次)。 (8)、开会时要严肃,不允许随意讲话、玩手机、MP3、睡觉等。(违反者扣分/次)(9)、迟到达到3次思想工作、到5次警告、到7次严重警告。(违反者扣分/次)(10)、未到达到2次思想工作、到4次警告处分、到6次开除学生会、督查队。(违反者扣分/次) (11)、每月有3天假期要完不可请假。(违反者扣分/次)、(除非有特殊情况外)。 (12)、在上课或晚修时间内学生会、督查队成员在网吧上网、宿舍睡觉、校园逗留等。(违纪者:一思想工作次、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次严重警告)。 (13)、上课时间迟到或仪容仪表不合格的成员、第一次原谅、第二次思想工作、第三次严重警告。(违反者扣分/次) (14)、宿舍晚上休息时间11:30分——11:50分之前回到宿舍睡觉如果被督查队、学生会、校警捉到第一次原谅、第二次

古屋小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古屋小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 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学习民主管理、锻炼自己成长的熔炉;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有利助手。凡是在校学生都可成为会员,各班班委会为学生会基层组织。 学生会的任务是在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团结全体同学,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积极地开展学习、自我教育、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引导同学努力提高身体素质、科学知识素质、思想素质、审美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学生会组织与机构 1、学生会下设三个部纪律部、卫生部、宣传部。 2、学生会设立主席一名,卫生纪律委员十名。 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与要求 1、学生会干部是全体学生的益友和"勤务员",是在德、智、体、美几个方面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有理想、有道德、乐为师生服务的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刻苦认真地学习与锻炼,作同学的好榜样。 3、学生会干部必须大公无私,应具有维护学校与同学权益、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优良品德。

4、学生会干部应及时将同学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合理建议、不良行为等及时向学生处反映。 5、学生会干部要主动帮助在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要热情开导在思想上产生情绪或发生矛盾的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6、会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7、学生会干部应当经常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既要经常向学生处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又要独立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各部直接领导相对应的班委委员。 8、学生会干部从中高年级学生中产生,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选的程序,在校学生处的组织下,民主分工,任期一年,连选连任。 9、学生会干部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在任期满时由学生处作出鉴定,毕业时记入档案。 四、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其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4、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5、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的; 6、工作不认真、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后果者;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由秘书处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 2.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日任务,认真填写值日日志;实行每天一小扫,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大扫除。 3.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4.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各部门档案柜钥匙由部长掌管,任职期满后连同办公室钥匙一起交与秘书处统一处理。详细条例,见《学生会钥匙管理制度》。 7.校学生会以外组织、团体或个人须经秘书处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各干部未经申批不得私自借用办公室,用后须做好整洁工作。 8.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了创建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加强办公室的自我管理工作,维持办公室正常的运行秩序特定此规定: 办公室治安管理: 1 .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值日结束或外出时随时关好门窗、上好锁不得将钥匙借给非工作人员。 3 .工作人员在值勤期间不能在室内吸烟、酗酒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同时要保证室内的安静。 4 .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员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办公室卫生管理: 1 .办公室内的卫生有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安排人员轮流值日,保证每天有人清扫卫生。 2 .室内物品放置按规定执行,办公室内的地面保持整洁。 3 .办公室内务要整洁、室内明亮无异味、物品保持整齐、墙内无蜘蛛网、窗门玻璃明亮清洁。 4 .做到不带饭或零食进入办公室,不向窗外、楼下丢弃杂物、果壳纸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 .不准在办公室内乱画、乱贴、不准在办公室内玩耍等等。 电话使用管理: 1 .严禁使用办公室的电话和他人聊天。 2 .严禁使用办公室的电话申请、注册网站等等。 办公室财产管理: 1 .共同财产要大家共同爱护,要尽量避免财产的流失和破坏。 2 .办公室内的财产出借或使用一定要登记,并且要及时归还,若没有及时归还; 财产的流水和破坏由借的人负责。 3 .出借的财产要放回原处,以便下次使用。 为了明确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维护学生会办公室正常的运作秩序,协调各部门资源的合理使用,健全和完善学院团委、学生会机构管理制度,促进学生会办公室管理的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爱护并且正确使用办公室的财物;保持办公室环境的清洁、安静。 二、学生会各部门如需使用学生会办公室,需提前两天向秘书处提出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三、办公室的固定资产是由学院的经费购置,其所有权归学院,管理权和使用权归学院团委、学生会,不得私用。办公室的钥匙由学生会秘书处保管,未经学生会主席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配钥匙。 四、办公室财物由秘书部统一负责管理,统一协调、安排、监督各部门资源的使用;学生会内所有财产不得随意带出学生会,如有需要,学生会的公共物品必须经主席团、秘书处人员同意并备案后才能借出。 五、学院学生会电脑由秘书处管理,经秘书处人员同意后,其他部门可以使用电脑。学生会电脑设定开机密码,只让规定内的工作人员知悉,并且严禁外泄。 电脑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使用电脑处理私人事务; 2、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在值班时间进行娱乐(玩游戏、聊天等)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 4、严禁技术组成员外泄电脑密码。

方文中学学生申诉制度及程序

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例如,强行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体育比赛获得的个人奖品等收归学校或教师所有,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学生申诉制度是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校内其他成员侵害时,或者对学校处理、处分不服,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申诉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从而使权益受到学校依法保护的一种制度。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学生的申诉权利在学校管理中具体化、规范化。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申诉的范围 学生申诉制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保护的法定的申诉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部、德育处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的处理、处分决定不服的。 (2)学生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出有关个人或集体的奖励决定,认为与事实不符或奖励不当的。 (3)学生认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有违职业道德,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导致身心伤害的。 (4)学生认为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设施等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5)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例如,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强迫其购买与教学无关的东西,学生有权申诉。 (6)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例如,强行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体育比赛获得的个人奖品等收归学校或教师所有,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7)学校或教师侵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例如,擅自停开国家规定的课程,无正当理由不准学生上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等,学生有权申诉。 (8)学校或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的评价不公正,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9)其他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二、学生的申诉程序 学生的申诉程序与教师申诉程序基本相同。但是,由于学生的特定身份和所处的地位,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缺乏勇气提出申诉,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学校应尽可能简化学生的申诉程序,并认真处理申诉的案件。 (1)申诉应当允许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申诉人可以是学生本人,也可以是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2)申诉受理人员可以是学校任课教师、班主任、学校管理人员。申诉受理人负责向申诉学生说明申诉程序,并帮助学生完成申诉。 (3)就“学生申诉的范围”中1、2、4、8项内容提出申诉的,申诉人可以通过申诉受理人员向学校年级部提出申诉。 (4)就“学生申诉的范围”中3、5、6、7项内容提出申诉的,申诉人可以通过申诉受理人员向学校德育处提出申诉。 (5)对学校年级部、德育处申诉处理结果不服的,申诉人可通过申诉受理人向学校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复议。 (6)申诉受理人判定申诉事项为较大申诉事项或申诉事项需年级部、德育处回避的,申诉受理人可引导申诉人直接向学校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7)学校对学生申诉的受理应认真对待,不可采取应付的态度,更不能阻碍、压制甚至剥夺学生的申诉权利。接到学生申诉,应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 (8)对学生申诉的处理要合法、公正、合理、权责统一,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诉人或申诉监护人。

初中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责任及管理制度 1.学生会干事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2.学生会干事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修养。 3.学生会干事在工作中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4.学生会干事应该热心服务同学,责任心强,工作扎实肯干,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5.学生会干事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学生会干事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7.学生会干事应服从各部部长的安排 8.严禁利用学生会名义做损害学生会这个集体的事情。 9.学生会全体干事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使学生会成为学校一个具有坚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集体 二、考勤制度 1.学生会干事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2.学生会干事每次活动、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

事先必须请假。活动或会议时,迟到者、未请假着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缺席者都将给予相应扣分。 3.学生会干事和部长请假,必须向主席或副主席请假,获准后方可生效。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干事。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2分以下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干事。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认真参加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扣0.1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0.2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互相关联即对立统一。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那么在学校教育中,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也是相统一的。 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基本权利是指律赋予学生的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根据《》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学生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参加教育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这项权利,可以简称为“接受、享用教育的权利”。这是保障学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享有实质性的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学生的具体体现。它规定学生有权“参加教育安排的各种活动”,其前提是要求教育机构的教育对本机构的学生公开,使学生了解教育计划。学生有权按照教育教学计划的安排参加相应的活动,如本年级本班教师的授课活动,围绕课堂教学所安排的课外活动,包括参观访问、社会实践等。一般情况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计划都是具体、确定的,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学生对照教学计划,即可知道自己有权参加的活动项目和内容。 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物质条件。学生既然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各种活动,自然享有教育教学活动所必需的教育设施、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例如,教室和课桌椅是进行课堂教学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学生有权使用;实验室是中小学校保证实施,培养学生初步的能力和生产试验技能的重要场所,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学生有权参加实验课,有权按实验课的要求使用实验室里的仪器设备,包括微机、试剂、模型、标本等。学校图书馆的书籍学生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和借阅等。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这项权利可简称为“获取物质保障的权利”或获取各种学金资助的权利。它体现国家政府对为学生提供完成学业的物质保障的重视, 也是学生的一项实质性权利。 这里的“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是指《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关于在普通设立基金的通知》和《》及《实施细则》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我国建立了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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