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桥梁工号核算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东项目工号核算管理办法(草案)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部门职责

第3章成本费用归集

第4章小临设施费用的摊销方法

第5章周转材料摊销方法

第6章公用机械设备费用摊销方法

第7章考核

第8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推进工程项目编号(以下简称工号)管理工作,按工号进行成本费用归集,规范开展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号由项目部负责编制,并下达实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3条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推进工号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工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号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第4条项目部各部门职责

1、合同预算部负责工号的编制和下达,对工号的应用进行业务指导,对本部门办理结算的费用按工号进行归集。

2、物机管理部负责按工号归集各项材料费、租赁机械设备费和由本部门经办的其他费用。

3、财务部根据预算合同部、物机管理部提供的资料,按工号进行汇总归集,并按工号归集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第三章成本费用归集

第5条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可分为分包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

1、分包费是指分包给分包单位施工所发生的各项目费用,该项费用应根据分包单位承包施工的项目,按工号进行归集。

2、人工费是指项目部公司正式员工中或聘用员工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该项费用应根据其从事施工的项目,按工号进行归集。

3、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成品以及周转材料等得费用,该项费用应根据所用于的工程实体,按工号进行归集。

4、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各类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该项费用应根据所用于的工程实体,按工号进行归集。

5、其他直接费是指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临时设施摊销、二次搬运费、安全测试费、其他、安全生产费等,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负责按相应会计科目进行归集(临时设施费和安全生产费按工号归集后进财务)

其他直接费应以分包费、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等各项成本之和为依据进行分摊,按分摊额列入相应的工号项目成本,其计算公式为:其他直接费工号项目分摊额(元)=其他直接费总额(元)÷各工号项目成本之和(元)×各工号项目成本(元)

6、间接费是指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房产租赁费、其他等,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负责按相应会计科目进行归集。

间接费用应以分包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等各项成本之和为依据进行分摊,按分摊额列入相应的工号项目成本,其计算公式为:间接费用工号项目分摊额(元)=间接费用总额÷(各工号项目成本之和+其他直接费)×(各工号项目成本+其他直接费分摊额)

7、对于一次性发生的为多个工号项目服务或同一个工号项目要周转使用的项目费用,应按照合理摊销方法,将其分摊到各工号项目和不同时期的成本中。

第四章小临设施费用的摊销方法

第6条小临设施费用可分为驻地建设费用、分项工程所属小临设施费用和公用小临设施费用。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的项目,应设立工号,小临设施费用中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归集到该工号内,以项目总工期为依据进行分摊,按分摊额分期列入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每期分摊额(元)=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总额(元)÷项目总工期(月)

2、分项工程所属小临设施费用,按相应工号进行归集,以相应的主体工程数量为依据进行分摊,按分摊额和工号分期列入成本。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分摊额(元)=该项目小临设施费用总额÷该项目工程总量×当期实际完成工程数量

3、小临设备费用分摊工作由物机部和财务部共同完成。

第五章周转材料摊销方法

第7条对租赁的周转材料应按工号项目所用周转的数量、使用时间和租赁价格计算租赁费用,并归集到相应的工号项目中。

固定资产类周转材料的进退场费用,以各工号项目租赁费用之和为依据进行分摊,按分摊额和工号分期列入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进退场费分摊额(元)=进退场费用总额÷各工号项目租赁费用之和×当期工号项目进退场费用

第8条对自购的周转材料分为可返还利用和不可返还再利用两类。

1、对不可返还再利用的周转材料,如墩身模板、钢围堰等,应扣除回收价值后在项目上一次性摊销。

2、对可返还再利用的周转材料,如I12以上和长度2m以上的工字钢、[12以上和长度2m以上槽钢、∠50以上和长度4m以上角钢、长度2m以上的所有H 型钢、钢护筒、钢管桩、钢轨及配件、挂蓝、钢管支架、平面钢模板、栈桥及平台所用花纹板和钢板、锚、锚链及其配件、25mm2以上铜芯橡套电缆、枕木等,交由公司统一回收调配,回收价格由公司确定。应扣除回收价值后进行摊销。可以周转次数或实物工程数量等位依据进行分摊,按分摊额和工号分期列入成本。

其计算公司为:

当期分摊额(元)=周转材料费用总额÷周转总次数或实物工程数量总量×当期工号项目周转次数或实物工程数量

第六章公用机械设备费用摊销方法

第9条公用机械设备是指项目部租赁的用于进行二个及二个以上工号项目施工的机械、设备和船舶等。公用机械设备费用应以机械运转记录的工作时间为依据进行分摊,按分摊额和工号分期列入成本。其计算公式为:某台机械费用分摊额(元)=当期机械租赁费用÷该机械各工号工作时间之和×当期某工号项目工作时间

第七章考核

第10条以财务成本为依据,每个季度考核一次,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奖励或处罚由项目经理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11条本办法自年月日开始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