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Jiang Xi Sheng Gong Lu Qiao Liang Gong江西省广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制度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广吉高速公路C4标劳务合作项目经理部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总则1)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2)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
2、项目经理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负责本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实施。
3)负责组织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控制重大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
4)保证环境体系运行所需资源。
3、项目副经理职责1)协助项目部经理工作,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
2)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体系的运行。
3)组织生产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保证措施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协助项目部经理工作,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运行。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的环境管理职责。
6)负责组织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
7)进行对各分部环境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8)组织对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4、总工职责1)协助项目部经理工作,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运行程序和对有关环境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的评价。
3)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结果。
河北省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 工程完工后,公司组织开展环保内部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正式撤离现场.
环境验收的依据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环保设施设计方案。
第四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筹建处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
第七条筹建处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环境保护总体领导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制定承赤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方针、目标、方案;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度;对重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做出表彰奖励决定;处理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筹建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科。其责任是负责建设期环境保护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施工期环保监控措施的组织实施,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相关要求,提出明确和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临时设施开工前应填报“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报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要有明确的环保方面的批复意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批准施工.
5. 大型施工临时设施和主要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工程的设置方案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经审核后,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组织施工。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书斌
副组长:张建军郝新利段海军
环保水保、节能减排制度汇编

环保水保、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汇编1目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3)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17)节能减排考核办法 (25)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办法 (31)2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各厂队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事件、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分公司、总包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分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和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规范化。
第四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目标是不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件,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项目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产业发展战略与环境保3护战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鼓励发展环保科技产业。
第六条项目部发展规划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积极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七条项目部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深化管理,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1合同段。
第二章管理机制及职责第九条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综合管理、分级管控模式。
安全环保部为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条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电建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项目部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安全环保部1、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3、负责制定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4、负责对项目部厂队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管控;5、督促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及环保“三同时”管理和环保验收工作;6、负责监督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7、负责环境保护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8、负责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环境纠纷等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对事故进行上报;9、负责对项目部相关环境保护申报及审批工作进行备案管理和指导工作;10、负责组织和落实上级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工作安排。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高速公路项目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过程安全可靠,需要制定一套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以下是关于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详细内容。
一、项目组织1. 高速公路项目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项目组织机构由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知识,并拥有必要的资格证书。
他应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安全管理制度1. 高速公路项目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权限和义务。
该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对本级工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同时他们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岗位,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三、安全培训教育1. 高速公路项目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危险警觉能力。
2. 安全培训教育应定期开展,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防灾减灾知识等。
同时,应注重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他们的风险识别和处理能力。
四、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1. 高速公路项目应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安全监督检查1. 高速公路项目应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监督检查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涵盖项目的各个环节和关键岗位。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和整理,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六、事故应急预案1. 高速公路项目应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应急救援组织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环保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 所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的环保工作总体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保监督检查工作。
3.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明确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步骤和责任人。
三、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环保标识,划定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2. 施工材料堆放应有序,防止泄漏、飞扬,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 施工机械应定期维护保养,减少噪音和尾气排放。
4. 废弃物料应分类收集,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5.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表水污染。
四、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水质等进行监测。
2.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和环保措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3. 对于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五、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
2.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理工作。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组织环保法规和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 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公众的环保宣传和教育。
七、监督与考核1. 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2. 对于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和人员。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的单位、部门及人员。
三、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科学规划。
在公路工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3、技术先进。
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节约资源。
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促进循环经济。
5、公开透明。
公布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四、主要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在公路工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包括生态保护、水土保护、大气污染控制等各方面的环境保护措施。
评估结果需报相关部门审核。
2、环保设施建设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要建立环保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可能产生污染的工程,需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包括尘土控制、噪声控制、排水排污等,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生态恢复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有植被和土地功能。
5、资源节约利用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要节约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水资源、能源等,减少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6、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对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相关人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社会共识。
五、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工程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罚。
2、单位应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3、社会公众可通过举报电话等渠道对环保问题进行监督,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格追究责任,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措施。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需经领导审批。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1、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制度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参与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
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体系。
从建管处、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建管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办公室。
第八条各监理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三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建设、改建、维护、运营的高速公路工程,包括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保险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将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早预见、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问题。
(二)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综合治理,形成整体效应。
(三)责任明确,属地管理。
各级单位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属地管理,实施分级负责制。
(四)科学技术,科学管理。
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是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的主体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并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和资金保障。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是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监理单位是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符合安全要求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环水保管理规定

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 A2 标项目部环水保管理制度编制:审核:审批:中铁十七局揭惠高速公路A2标项目经理部二0一四年三月十日环水保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严格按国家、交通部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水保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通过国家验收;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揭惠高速公路工程实现“三个一流”目标,做好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交通部及广东省、交通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结合揭惠高速公路A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本标段”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IS0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交通部及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规定;四、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工区驻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配合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组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活动;接受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关系;六、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项目必须纳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水、废烟气、施工扬尘、噪音振动、固体废弃物碴的排放控制,建立目标,实现达标排放;七、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要节约土地,尽量少占耕地;工程完工的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临时设施、施工工点、取弃土场及其他施工区域范围做好环保及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八、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防止水土流失,特别注意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的环境保护九、各施工队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工程特点,排查本施工队内环境保护对象、目标,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统一编制下达,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证;十、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及其所属施工队;第二章工程概况揭惠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的仙桥街道接省道S234,在湖心附近连接潮惠高速公路设湖心枢纽立交,南行经小北山,设置小北山1号隧道及小北山2号隧道,穿小北山进入普宁麒麟境内,进入汕头市朝阳区,在姚厝围与省道S237相交设麒麟立交,南行下穿在建厦深铁路,在朝阳贵屿镇上跨县道X059,在潮港村西南侧设置贵屿立交接地方规划路,路线前行跨练江进入朝南区司马浦镇、在下底附近与汕湛高速相交设司马浦北枢纽立交,然后南下上跨国道G324,设置司马浦立交,沿高压走廊继续南行,在两英镇的下坝附近与陈沙一级公路相交设置两英互通立交,继续沿秋风岭水库西南侧前行、经两英镇、红场镇,超越大南山后,在雷岭镇上跨省道S235,设置雷岭立交,南行进入揭阳市惠来县,与深汕高速公路相交设美园枢纽立交,前行跨越省道S337设华湖立交,终点在前詹镇新陂附近接拟建的沿海以及公路,路线全长公里;本标段为揭惠高速公路第A2标段,起止里程为K18+500~K33+;线路全长,设特大桥、大桥4586m/7座,中小桥215m/7座,天桥1座,设隧道1501m按双洞平均长/1座,设麒麟互通立交、贵屿互通立交等共2处,与铁路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全线总挖方万m3,总借方万m3;本标段主要结构物有小北山2号隧道、麒麟立交、马望特大桥、贵屿循环经济区高架桥、S237跨线桥、贵屿立交、草南路跨线桥、练江特大桥、K8+500~K33+段的梁板预制;第三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机构与人员、职责一、本标段成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总工程、安全总监分别任副组长,安全质量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各施工队队长任成员;安全质量环保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和评比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机构,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建立专职的管理部门;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和工作的需要,配齐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并保持环保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1、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组织机构为:1、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朱斌军副组长:张庆、陈栋成员:毛来峰于瑞江谭志峰汪溢杰施学分李海英张相伟下设各补室:工程部:毛来峰质量部:于瑞江安全部:谭志峰物资部:汪溢杰计划部:张相伟财务部:施学分综合办公室:李海英2、各人员职责:1、组长职责组长是本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是工程文明施工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对项目或单位工程的文明施工情况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施工班组,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方案和有关文明施工的文件规定进行施工;2、副组长职责:当好经理的助手,管好文明施工工作,对本单位的文明施工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细则及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主持月检的总结,并组织各施工队负责人对各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提出有建设性的改进措施;主持本项目每周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工作,督促各班组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对违章的班组和工人进行教育;3、组员职责:文明施工管理员是单位工程的文明施工直接责任人,对所管工程的文明施工情况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文明施工措施;采取各种形式对班组工人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提高工人的文明施工的意识,自觉地、积极地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在文明施工的工作中,对查出的问题和上级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的整改内容,组织实施和按期完成,并把整改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对各班组进行文明施工交底;教育并督促工人遵章守纪,遵守文明施工措施的规定;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各部位的文明施工情况,及时排除不文明问题,对上级下发的整改通知,要及时按要求整改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并向项目经理汇报情况;2、环境保护体系框图:环境保护体系框图2、各施工队成立本施工队的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由施工队队长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任组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3、各施工队均需设一名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员;4、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均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一、传达贯彻国家、行业、上级颁发、制定的环境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措施和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措施,并监督执行;二、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环境监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向环境监理工程师汇报本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落实情况;协助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三、工程开工前,按照环评报告书和水保方案报告书,预先制定本单位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计划、方案、措施与管理制度,报经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建设单位、驻地监理单位核备;四、监督检查本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情况,有关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的审核情况和施工中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管理的项目的生产、生活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生活区的各类污染源排放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五、组织研究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与教育,施工必选按图施工,决不允许扩大施工范围;六、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接受地方市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整改落实上述单位和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并接受其监督和协调;办公室设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七、负责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和地方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地方的环境保护问题,参与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八、工程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达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九、交工验收阶段负责编制本单位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十、完成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任务;十一、建立并实施以下制度:1、单位工程交工环保验收制度2、施工期环境保护归档制度3、施工单位撤场环保审查制度审查重点:取弃土场的恢复措施及效果、其他特殊环保要求项目经理是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和履行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好如下要求:a、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或其他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b、应确保因施工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要求规定的数值;c、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d、采用一切可靠措施保证沿线居民房屋、树木、农作物不受损害;如果由于施工单位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它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四、环境保护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熟悉分管工作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三、参加各类环境保护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做好记录;四、凡发现污染问题,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通知书,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处理;五、加强专业理论、技术、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台帐;七、各级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第四章管理制度一、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结合本工程特点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把环境保护的理念贯彻到每个人和每道工序;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制度由项目部组织,各施工队实施,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的法律法规,对工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本工程的重要环境因素,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针对其他因素制定控制措施;三、环境保护任务计划编制制度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项目,计算环境保护工作量并做出经费预算;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在生活营地设置污水处理系统,保证工地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四、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审批制度一、施工单位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批、六镇高公路项目办核准后执行;其程序为:编制施工环保方案→报监理审查→上报总监办批复→上报业主批复→正式实施→接受内部、外部环境监测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围挡设计;现场工程标牌的设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硬化场地、道路等单体设计;现场污水处理及排放设计;粉尘控制措施;施工区域内现场市政管网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现场消防措施;保健急救措施;集体食物中毒、发生传染性疾病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五、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制度项目部对本标段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每月组织一次自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总结,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限定整改措施和跟踪整改报告,并认真填写文明工地考核报表,予以保存,便于检查;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第五章施工现场环境标准及监测一、施工现场环境标准从工程施工现场来看,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分为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四大类;一、噪声标准1有明显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早6点~晚10点不超过70db晚10点~早6点不超过55db2打桩机噪声:不超过85db人员密集居住区夜间停止施工二、污水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2生产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三、空气标准1扬尘:施工现场目测15m以外无扬尘;2汽车、机械尾气:符合国家规定;四、固体废弃物标准1场内分类存放,提高回收率;2充分利用下脚料,减少废弃物;3按指定位置排放,减少占地和环境破坏;4运输途中无遗洒;六、环境监测一、污染源的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督促检查监测工作的开展,收取、分析监测报告;二、项目部质检科为环境监测工作的牵头单位,配备相关检测仪器并配合总监办环境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工作的技术、业务管理和指导,并督促单位定期监测;施工队环境监测由安质人员实施,整理相关数据,存档并上报项目部安质部;项目安质部定期向指挥部上报环境监测数据;三、污染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监测人员的工作,监测人员要及时将监测结果通知污染源单位;当发生超标情况,项目部安质环保室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处以罚款;七、水土保持监测内容1、监测项目降雨情况、水土流失量的监测,弃碴场还包括拦碴设施完好率的监测;2、监测位置1重点路段的深挖边坡;2重点路段的高填边坡;3弃碴场及其拦碴设施;第六章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一、施工中针对环境因素采取的环境保护控制措施一、噪声控制施工噪声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机械作业时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1、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在人口聚集区尽量减少夜间车辆出入频率,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在夜间不安排爆破及噪音大的机械施工设备;2、对于无明显施工场界,周围有居民、工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项目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方有关规定或要求,制定合理的噪声限值和工序安排;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施工队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3、货场料库、生产房屋和震动设备等位置远离居住地;机械运输车辆途经居住地时减速慢行,不鸣喇叭;控制机械动力布置的密度,拉开一定空间,减少噪音叠加;4、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可能采取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代替振动式设备,低噪声、低振动、低排放,并采取消声、隔音、安装防震底座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5、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6、加强现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7、现场施工过程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产生;如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尽量降低人为产生的噪声等;二、废水控制1、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施工、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农田和水源;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环境;2、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碴、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废弃物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雨水冲刷后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3、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4、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混凝土圬工养护、拌合站及混凝土运输设施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钻爆喷淋等产生的污水,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并经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排放;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5、钻孔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6、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采取水冲式,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7、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三、扬尘控制1、人口密集区砂石料、土石方、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应采用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石料的堆放一般采取覆盖或表面适当淋水降尘;2、现场道路采用焦碴、级配砂石等路面,尽量避免土质路面行车,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砂石料或土石方等,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低于槽帮上缘10~20cm;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易飞扬材料运输采用淋水和篷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自卸车卸料后注意关好车门;4、工地采用集中搅拌站,由计算机控制进料、搅拌、输送全过程,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散装水泥罐排气口应加装除尘设施;搅拌设备须良好密封,操作者注意劳动保护;5、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四、烟尘控制1、合理利用资源、能源,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污染;工地应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3、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4、硫磺锚固施工的储料场和作业场地设于空旷的地方,相距 200m范围内不得有集中居住区、学校等,同时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5、集中设置食堂,坚持油改气的方针,饮食火源定为石油液化气;6、保证所有车辆及设备的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若检测不合格,需严格整改直至合格;五、废弃物控制1、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2、废油料一方面,待其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另一方面,废油及滤油残碴用作锅炉等燃油;并不得作弃置处理;3、固体废弃物处理本工程在钢筋加工场地、预制混凝土构件场地、房屋建筑场地等发生多处固体废弃物;各类加工场地完工后,对各类废弃物分类堆放,及时清理,以燃烧、填埋、弃运、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分别处理;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有害固体废物的堆放、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六、弃土处理1、取、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前,首先就弃土场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证后再开始弃土;2、弃土严格按地方环保规定办理,施工过程中保护弃土四周的植被,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进行平整、覆盖粘土层,喷播植草,并植树,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公路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公路工程施工中,保障施工中,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程的安全,以及避免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加强环境保护,是我们对用户服务的又一宗旨,在施工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令,自觉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力争展现出一个工程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我们生产管理的综合现代化水平。
具体做好以下几点:一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
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中,制订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并制订严密的安全生产规程,留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购置安全生产的设备和器件,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紧急事故处理的开支。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制订以下预防措施,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
1)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醒目的安全标志,对开挖地段又处于交通要道处,派专人看守,或有明显的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不注意发生事故。
2)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挖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发生,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
4)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设备足够数量的消灭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以备急需。
5)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定期如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安全生产有奖,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得到好的成绩。
3、加强工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促使安全生产,随时清除施工场地不必要的障碍物、设备、材料及各类存储物品安全堆放紧紧有条,即要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清洁整齐,又对安全生产有利。
自觉遵守有关机构对卫生及劳动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洁工地上的废物、垃圾、水泥袋、废弃的模板等,在全部工程竣工移交之前,将任何场地或地表面恢复原状。
3、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建设项目周围及沿线的生态环境,防止产生新的污染,预防和控制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的管理方针,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水保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第三条公司、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构建由公司统一组织、监理单位日常监督、设计单位技术支持、施工单位具体落实的“四位一体”环保管理控制体系。
建立与地方各级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等主管部门沟通机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依据第四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物保护管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7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77号)5、《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57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6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1、《x省环境保护条例》1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13、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管理目标第五条环境保护管理总目标: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及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防止各类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事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不造成环境污染。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确保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和行车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升公司行业文明施工形象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道路标志和标线》《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工程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
第二条施工作业人员入场要求(一)施工作业前,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高速公路养护及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明确安全各项要求,强化施工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参与施工的特殊工种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反光作业服,正确佩戴贴有反光带的安全帽,不得翻越高速公路护栏,不得横穿高速公路,不得在作业控制区外作业,不得拦截搭乘过往车辆。
(四)遇有上级检查工作或外来人员参观作业现场,应由接待部门事先准备好足够的作业服和安全帽,配戴整齐并说明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现场。
第三条机械设备及车辆管理要求(一)车辆驾驶员及设备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作为施工车辆。
施工作业前应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办理施工车辆通行证,未办通行证的车辆,禁止上路施工。
(三)作业现场要加强对车辆、机械、材料管理,禁止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严禁在施工作业区外进行养护、施工作业。
(四)施工作业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技术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五)施工车辆、设备必须悬挂“施工车辆”字样的放大反光标志牌,安装桔黄警示灯,行驶和作业时均须开启报警闪光灯。
作业机械车要按标准涂成桔黄色,车身安装防冲撞装置。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doc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doc 范本1: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do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并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施工、运输、勘察、设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人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与义务,并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共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发包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充足的安全资金,确保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与更新。
第七条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安全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应进行详细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制定。
第九条安全设施和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人和公众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并进行伤病员救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安全生产:指在工业、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文化教育、体育等生产活动中,预防事故、减少危害、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生产者、劳动者及其他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一系列综合性的管理活动。
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办法

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XX高速公路工程是我公司打开四川公路市场的窗口工程,为实现保护环境、促进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2、依靠科学的管理理论、程序和方法,实施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动用多种多样的方法,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使施工中潜在的安全隐患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促进职工的职业健康。
3、始终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经常开展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
同时加大奖惩力度,保证措施的严肃性。
第二章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组织机构1、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项目部成立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XX担任组长,党工委书记XX、副经理XXX、副经理XX、项目总工XX担任副组长,成员为五部一室负责人。
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以队长为组长,副队长、专职安全员和各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小组,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负责具体的管理业务。
3、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编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查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4、各级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有权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必须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的更换必须通过相应的程序。
5、专(兼)职环保员、安全员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和单位领导沟通,一定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教育1、各单位必须经常进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传达有关文件,学习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基本常识,并根据施工任务的特点,加强岗前培训和特殊工种的专业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以及XX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环保措施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的参建各方(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第三条XX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切实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须签订水保、环保责任书,或在施工合同上载明水保、环保的相关条款和责任。
施工单位在施工地同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一般规定第五条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所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保持水土流失的法律和法规,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和垃圾以及土方等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
防止扬尘及其他有害物质对大气的污染,并且应采取科学和规范化的施工方法,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在实施环保工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在市区和靠近学校、医院及住宅区的地方,施工单位应按限定的作业时间施工。
第七条除本规定外,其它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都应予严格遵守,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施工单位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
三施工期间的具体规定第八条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须向监理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监理单位应对无环保措施的开工报告,不予批复;对正在施工无环保措施的,应立即停工,待措施满足要求后,准许复工。
第九条水土保持1、积水与排水(1)施工期间,施工场地的排水应保持良好状态,排水区内应修建足够的临时排水沟渠,设置沉淀池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通,在排水区内应避免积水或冲蚀。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设立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高速公路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领导组成。
2.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办公室下设安全生产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宣传教育部门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1.高速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的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各高速公路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高速公路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1.高速公路的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标准。
2.重要设施的维护保养要定期进行,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对于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排除。
4.加强对高速公路的巡查和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应急措施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知识。
2.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
六、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高速公路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的检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处理。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要进行处理,并进行追责。
七、事故应急处置1.建立高速公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
2.对发生的事故要立即组织救援,确保人员的安全。
3.对事故处理过程要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八、安全生产信息管理1.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情况。
2.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层报告。
3.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流,共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高速公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根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
第七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备、紧急救援设备等,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第九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条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保证施工方案的安全性,避免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指导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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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公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路建设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强化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保的管理与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工程环保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保规定编制。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参加程建设活动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工程建设保护环境”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环保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摆在重要位臵。
第六条安全目标:1 、杜绝重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2 、无重大火灾、机械设备事故,无火工品遗失事件;3 、工地建设达到安全要求,合格率100%。
第七条环保目标:1 、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指标,兑现率达到100%;2 、杜绝施工中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3 、生产中的噪音、污水、粉尘达到排放标准;4 、生活中的污水、垃圾处臵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将各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纳入业主综合评比办法的内容之中。
第二章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九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与生产安全和环保相关的法规、标准,执行所在地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安全专项资金的实施按《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实施“五同时”,暨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和环保工作。
第^一条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标准工地实施细则”,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范化管理,监理单位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对“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 等惯性事故进行有效预防、监控。
第十三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安全月”、“岗前培训考核”、“板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环保检查评比活动。
第十四条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生产事故,执行国家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安全、环保事件,查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等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
第三章各单位的管理职责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的职责一、及时将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内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资料,与工程有影响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向监理、施工单位移交。
二、不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不对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在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同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相关资料。
在申请开工报告的同时,向贵州省交通厅安全监督部门报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申请书” ,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五、设臵安全环保办公室,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进行现场巡视监督,并视其问题、隐患严重程度分别填发“通知书”、“罚款通知书”。
六、不定期组织综合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并视其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一、按照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勘察,对所提供的设计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性负责,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擅定生产厂、供应商。
二、设计应按照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对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三、设计中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说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对工程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五、指派驻守现场的人员,代表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相关的问题。
六、开工前对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对施工中必须要防止破损的地下地上管线附着物,列出清单、明确位臵。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的职责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组织监理人员应按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审核批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承担监理责任。
三、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的办法,并认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实施。
监理人员安全环保监督检查职责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资料必须齐全、妥善保管。
四、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复查整改结果;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总监;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五、工程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对其中安全生产、环保是否达到开工必备的条件和专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等签署意见,对审核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六、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核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环保控制方案,对安全技术措施和环保控制方案的符合性和可靠性负责。
七、每月组织一次监理分析会,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的措施,督促监理人员贯彻落实。
八、对起重、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指派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
九、指导、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安全月' 活动、安全标志、防护设施的设臵、防护用品、文明施工等情况, 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十、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的职责,便于有针对性的实施监督检查,提高监理监督检查的成效。
十一、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并检查施工单位的交底及贯彻实施;为监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职责一、在施工中兑现合同中对安全、环保的承诺,编制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组织计划,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资料必须齐全、妥善保管。
三、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
为参加本项目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施工单位支付保险费。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机械设备的安臵停放等进行规划,规划要符合安全性的要求,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的要求,并报监理审批。
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环保方案、临时用电和新建施工便道(含桥、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细化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分项工程开工时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六、施工与既有铁路、道路交叉时,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的批准。
专项施工方案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方案必须经监理审核批准。
七、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起重作业、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通道口、爆破作业、动火作业、爆炸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和作业处等危险部位,设臵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
八、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事先核实确认,制定专项防护措施,确保不受到损害。
九、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周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污染。
十、机械设备进行入场检验,安全装臵损坏、失效的不得入场使用,属于特种设备的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的文件资料。
健全机械设备管理、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安全装臵齐全有效。
十一、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用电设施和施工机具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健全相应的资料档案,机电设备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及时报废,清出施工现场。
十二、对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和转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十三、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搭建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四、在施工不同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时,对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暂时停止施工或夜间停工时,做好现场防护,设专人值班看守。
十五、新建的施工便道(含便桥、涵),应达到临时便道的标准,交通安全标志齐全有效,与既有道路交叉时,应设臵警示、限速标志,重要路口设专人指挥。
对所使用的道路进行维护和防尘,严禁车辆装载物沿途遗洒。
在建工程边施工边通行的地段,必须做好有效的防护。
十六、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辩识,对不可接受的危险、危害因素制定预防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依据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的筹备。
十七、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用具的质量和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对从事危险岗位的操作人员,书面告知违章操作的危害、遇险自救的方法。
十八、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发生事故时,实施应急预案,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考核评比与奖励处罚第十九条对施工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评分,纳入施工单位综合评比办法进行考核评比。
第二十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环保有关标准或规范规程、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不履行安全职责等情况,由建设单位给予伍佰元至伍千元处罚。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对监理、施工单位造成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的给与一万元至十万元处罚;对隐瞒事故受到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二万元至二十万元处罚。
处罚所得资金纳入综合评比补充奖励基金中。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隐患整改反馈表” “罚款通知书”、“安全生产月报表”的式样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