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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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落实《辽宁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挖潜增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挖掘园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潜力,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树立“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措施”的理念,充分发挥园区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职能作用,搭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对接平台,鼓励园区企业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保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实现充分就业。

二、目标任务

以引导园区企业吸纳我市高校毕业生为首要任务,以在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就业援助对象,以园区专项扶持政策为保障,积极组织引导园区各类企业挖潜增岗,努力解决企业在吸纳毕业生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园区企业今年吸纳高校毕业生水平不低于去年。

三、工作重点

实施企业用工需求状况普查工作,全面掌握目前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在普查企业用工需求的基础上,汇总、整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月15日前完成)

与高校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实现高校毕业生与岗位对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教卫生局,7月15日前完成)综合考虑2009年企业正常招用高校毕业生计划情况、前三年实

际招用高校毕业生情况及企业经营现状,对企业提出挖潜增岗的政府建议。(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文教卫生局,6月30日前完成)

制定政策实施细则,落实保障资金,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年底前形成第一阶段成果)

四、政策支持

1、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为辖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就业指导和服务;为辖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保管。

2、鼓励企业招用2009届应届毕业生。对园区企业招收的2009届普通中等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并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园区财政按照毕业生的学历层次给予企业一次性特别岗位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人3000元,大专毕业生每人2000元,中专毕业生每人1000元。

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公益招聘会,对提供招收择业期内毕业生岗位的企业免费提供招聘场地。对参加园区统一组织的赴外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企业,给予宣传费、摊位费等公共费用补贴。

3、实施特别培训计划。对于所学专业技能与企业岗位需求有差距、就业困难的200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实施特别培训计划,经培训后与园区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一次性特别培训补贴500至1000元。

对辖区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专业转换技能培训的,对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每人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参加职业鉴定的,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首次鉴定费用80%的补贴。

4、实施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并帮助园区企业申报省市区各级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

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园区区级见习基地每年安排见习毕业生不少于12人。

进入园区见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见习单位和园区财政各按50%的比例提供不低于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园区财政负责筹集。

见习期间,由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5、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园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计划,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对在高新区自主创业并通过评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3-5万元的无偿创业扶持资金。对取得国家、省、市基金支持的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制定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设立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场地租金、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自主知识产权申报等费用补贴。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对经营状况良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数量较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符合大连市见习补助要求的创业者及其企业员工,可通过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见习补助。为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提供免费的招聘、录用、人才信息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创业带头人计划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6、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按照省市要求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对本辖区列入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按照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优先安排到本辖区的事业单位。积极开发和购买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城乡基层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对在上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的比例给予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连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栾庆伟,副组长为管委会副主任郭长明,成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文教卫生局、发展改革局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明确责任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牵头落实,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各项补贴的审核,文教卫生局负责与高校的沟通和联系,发展改革局负责相关数据报表的统计和汇总。

3、确保工作进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完成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共同推进工作的开展,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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