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车辆管理制度2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永成学校

教师自用车辆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建立永成学校教师自用车领导机构

为有效管理教师自用车,保证教师用车安全,特成立永成学校教师自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和职责如下:

组长:罗来建,教师自用车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教师用车安全,制定管理方案,组织学习交通法规,拟订并与教师签订责任书,督促教师办理有关手续。

成员:韩毅,协助校长做好教师自用车管理工作,在学校校长因公不在校期间作为自用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任仕友:教师自用车管理直接责任人,及时统计教师自用车拥有、变化情况的统计,并为学校提供车辆情况,便于学校督促整改;收集有关自用管理资料。

徐周福:负责学校与自用车教师之间协调,帮助学校管理好教师自用车,在协调教师的基础上为教师自用车停放提供可行性建议。

二、学校在教师自用车方面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教师学习交通法规、政府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精神,让拥有自用车的教师学交通法、知交通法、守交通法。

2、学校要对教师自用车拥有者提出明确要求。

3、学校要及时完善教师自用车管理登记制度,对教师自用车的信息和信息变化及时登记。

4、学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教师自用车的停放提供条件,使教师自用车在校园内摆放有序。

5、学校必须与拥有自用车的教师签订教师自用管理安全责任状。

三、我校拥有自用车的教师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教师自用车必须保证车辆的“自用”属性,自觉履行“六个严禁”(非法营运、私车公用、搭载师生员工、非法驾驶、三超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得将自用车作为挣钱的工具。

2、教师自用车只能作为非上班期间的自用交通工具,不能作为教师自己和其他教师走教的工具,凡我校教师,自每周一上午8时至周五下午16时,不得随意使用自用车,如确需使用,须向学校说明情况,学校同意并告知注意事项后方可使用。

3、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车主不随意将自用车借予他人使用。

4、上班时间内不得擦洗车辆。

5、教师在购买、改装或换用自用车时,或完善车辆手续后,在事后三日内向学校自用车管理人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做好登记备案。教师保证自用车辆内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教师在购买自用车时必须保证车辆来源合法,手续齐全,杜绝将黑车作为自用车。

6、教师不得利用在校园内练车技,在校园内或行驶过程造成学生伤害、公私财物损害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7、教师自用车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易损部件,随时保持车况应保持完好。

8、必须与学校签订教师自用车管理安全责任书。

9、车辆停放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0、门卫人员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11、校长、保卫处将根据校内各部门的特殊情况,对此规定限制的条款进行临时特例变更。

12、教师对自用车管理不善,或违背法律法规,一切重大损失和后果由车主自负,在此期间请假,学校按事假处理;对利用自用车进行走教,学校将劝说改正,若不听劝告,学校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二○一四年三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