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车辆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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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永成学校
教师自用车辆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建立永成学校教师自用车领导机构
为有效管理教师自用车,保证教师用车安全,特成立永成学校教师自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和职责如下:
组长:罗来建,教师自用车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教师用车安全,制定管理方案,组织学习交通法规,拟订并与教师签订责任书,督促教师办理有关手续。
成员:韩毅,协助校长做好教师自用车管理工作,在学校校长因公不在校期间作为自用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任仕友:教师自用车管理直接责任人,及时统计教师自用车拥有、变化情况的统计,并为学校提供车辆情况,便于学校督促整改;收集有关自用管理资料。
徐周福:负责学校与自用车教师之间协调,帮助学校管理好教师自用车,在协调教师的基础上为教师自用车停放提供可行性建议。
二、学校在教师自用车方面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教师学习交通法规、政府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精神,让拥有自用车的教师学交通法、知交通法、守交通法。
2、学校要对教师自用车拥有者提出明确要求。
3、学校要及时完善教师自用车管理登记制度,对教师自用车的信息和信息变化及时登记。
4、学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教师自用车的停放提供条件,使教师自用车在校园内摆放有序。
5、学校必须与拥有自用车的教师签订教师自用管理安全责任状。
三、我校拥有自用车的教师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教师自用车必须保证车辆的“自用”属性,自觉履行“六个严禁”(非法营运、私车公用、搭载师生员工、非法驾驶、三超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得将自用车作为挣钱的工具。
2、教师自用车只能作为非上班期间的自用交通工具,不能作为教师自己和其他教师走教的工具,凡我校教师,自每周一上午8时至周五下午16时,不得随意使用自用车,如确需使用,须向学校说明情况,学校同意并告知注意事项后方可使用。
3、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车主不随意将自用车借予他人使用。
4、上班时间内不得擦洗车辆。
5、教师在购买、改装或换用自用车时,或完善车辆手续后,在事后三日内向学校自用车管理人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做好登记备案。教师保证自用车辆内容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教师在购买自用车时必须保证车辆来源合法,手续齐全,杜绝将黑车作为自用车。
6、教师不得利用在校园内练车技,在校园内或行驶过程造成学生伤害、公私财物损害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7、教师自用车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易损部件,随时保持车况应保持完好。
8、必须与学校签订教师自用车管理安全责任书。
9、车辆停放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0、门卫人员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11、校长、保卫处将根据校内各部门的特殊情况,对此规定限制的条款进行临时特例变更。
12、教师对自用车管理不善,或违背法律法规,一切重大损失和后果由车主自负,在此期间请假,学校按事假处理;对利用自用车进行走教,学校将劝说改正,若不听劝告,学校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二○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