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诗纪事初编》 - 传统中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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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清诗纪事初编》
秦蓁
[提要] 《清诗纪事初编》禀“以诗存人、以诗系事、以诗补史”的编选主旨,在体例范式上,与《中州集》、《列朝诗集》、《雪桥诗话》一脉相承,以纪事诗编陈述“诗能存史”的史学观念,对“诗史互证”理念进行阐扬,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
[关键词] 《清诗纪事初编》诗能存史《雪桥诗话》诗史互证
《清诗纪事初编》1是已故北京大学教授邓之诚先生的遗著。
全书八卷,收作者六百人,录诗二千馀首,每一作者条下皆系有小传,博采生平、综述经历,常作考订,间出己见。
本文通过材料的爬梳,探求此著作之师承关系,并试图阐明邓之诚先生“诗能存史”的史学观念。
一、《清诗纪事初编》与同类纪事诗编
《清诗纪事初编》承用“诗纪事”的名称,然其与前此所谓“纪事诗编”的旨趣不尽相同。
宋代计有功《唐诗纪事》。
自序云:“唐人以诗名家,姓氏著于后世,殆不满百,其余仅有闻焉,一时名辈,灭没失传,盖不可胜数。
敏夫闲居寻访,三百年间文集、杂说、传记、遗史、碑志、石刻,下至一联一句,传诵口耳,悉搜采缮录;间捧宦牒,周游四方,名山胜地,残篇遗墨,未尝弃去。
老矣无所用心,取自唐初首尾,编次姓氏可纪,近一千一百五十家;篇什之外,其人可考,即略纪大节,庶读其诗,知其人。
”2从“殆不满百”到“近一千一百五十家”的搜辑结果,其着力点实在于保存诗人的文献资料。
清代厉鹗《宋诗纪事》。
自序云:“宋承五季衰敝后,大兴文教,雅道克振。
其诗与唐在合离间,而诗人之盛,视唐且过之。
前明诸公剽拟唐人太甚,凡遇宋人集,概置不问,迄今流传者,仅数百家。
即名公巨手,亦多散逸无存,江湖林薮之士,谁复发其幽光者,良可叹也!……披览既多,颇加汰择。
计所抄撮,凡三千八百一十二家,略具出处大概,缀以评论;本事咸著于编。
其于有宋知人论世之学,不为无小补矣。
”3宋诗经明人弃斥略尽,吴之振《宋诗钞》、曹廷栋《宋百家诗存》,总之不过二百家,则《宋诗纪事》存三千八百一十二家之诗,以“精熟两宋典实”之学力,网罗散失之诗歌,矫正明人专宗唐诗之失,对文学史的贡献尤大。
近人陈衍《元诗纪事》。
自序云:“钱竹汀先生尝病《元史》疏芜,欲采各家诗文集及笔记小说之类改修《元史》,恐违功令,改为《元诗纪事》。
事详《汉学师承记》。
乃记合《元诗纪事》于《元史·艺文志》,统称六卷,……独念竹汀先生博极群书,尤熟元事,果如计、厉二书之遍采诗林故实,其卷数必衮然以数十计。
而《师承记》所称六卷,除《艺文志》四卷已刻外,《纪事》才二卷耳;《稽瑞楼书目》亦云止二册,何其少耶?新修《嘉定县志》云五卷,则合钱侗、陶梁所补言之,意其为书,必专取夫关系《元史》得失者,与计、厉二书之体例异焉者也。
”4陈衍点出“以诗补史之未详”的见解,然其所编选的辽、金、元三朝诗纪事,材料全采诗话、笔记,所矫正的只是计、厉两家因收寻常无事诗以至纪事诗有名无实的弊病。
与唐诗、宋诗纪事一样,一般不涉及或不注重重大政治事件和现实社会生活。
1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下所引文不注明者,准此。
2计有功:《唐诗纪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3厉鹗:《宋诗纪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页。
4陈衍:《元诗纪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近人陈田《明诗纪事》。
自序云:“至此集以纪事为名,无事可纪者,亦广为甄录,冀以揽前哲之芳馥,为后人之贻饷云尔。
”1收录了一些反映明代重大历史事件的长诗,尤值得注意的是其间附考订史实的部分,如考证甘瑾《公孙》一诗是为陈友谅在江州时,以春暮结彩为花树,自府第夹道植至匡山一事而作;又如据陈南宾《题墨竹》一诗,遂推疑诗人身份或为明氏遗裔;类此者颇多,很可见出作者的考订功力。
《清诗纪事初编》与上述纪事诗编相承继的关系甚为显著,即表现在对存人存事、搜索文献故章以及对故事的考证兴趣上;然其相异之处亦极彰然。
序言开篇,即拈出“诗有异于史,或为史所无者,斯足以证史,最为可贵”的观点,指出计有功、厉鹗、陈田三家“名为纪事,而诗多泛采,无事可纪”的不足,自许其选本“今之采摭,但以证史,不敢论诗,聊符纪事之实,或者不为大雅所弃乎”。
着眼点在于诗史相通的部分,秉“以诗证史”的旨趣,与前列诸项纪事诗编相比,拳拳于文学的史料价值。
今人钱仲联先生于八十年代主编的《清诗纪事》,“形式上以宋、辽、金、元诸朝诗纪事为基本参照,以求和《唐诗纪事》以来的前人同类著作衔接配套,内容上兼取《明诗纪事》的突出优点,以辑存有清一代以诗史为主体的叙事作品为宗旨”2,晚于《清诗纪事初编》,但显然并未以《初编》为先行者。
钱先生认为,《初编》直接采诗于名家别集,而未从诗话、笔记入手,采录之诗常病于空泛而不具体,笼统而无特定背景,似乎已经“脱离了诗歌纪事传统体例的要求而更近于传统名人的史学专著”。
由此可见,钱先生的《清诗纪事》,直承唐、宋、辽、金、元、明历代诗纪事一系,在编辑体例上与自成一体的《初编》不甚亲近。
3而此则更可以证明《初编》之师承另有别体。
据笔者统计,《初编》录600家诗人,其中尚有132家是《清诗纪事》所没有录的;而在两家纪事诗选本都录的468位诗人中,所录取的诗歌多有不同。
请以明末三遗民为例。
《初编》录顾亭林10首诗,其中有2首是《清诗纪事》亦选录的,此2首皆有顾亭林自注;录黄宗羲4首诗,其中有2首是《清诗纪事》亦选录的,此2首皆有黄宗羲自注;《初编》录王夫之6首诗,这6首诗《清诗纪事》一篇也没有选录。
再以清初三大家为例。
《初编》录钱牧斋诗4组,《清诗纪事》选录了其中的三组;《初编》录吴梅村诗5首、龚鼎孳诗4首,《清诗纪事》中一篇也没有选录。
举其荦荦以见大端。
那些邓之诚先生确凿认为有事可以追索的诗歌中,清诗纪事编写组从相应的笔记、诗话中,找不到有关材料,于是只能摒弃。
如《初编》选录了吴梅村《临顿儿》、《芦州行》、《捉船行》、《马草行》、《打冰词》五首,而这五首,《清诗纪事》一首也没有录;不止如此,这五首诗歌,并非梅村体,因此多数选摘吴梅村诗歌的本子,都不入选,为其皆非梅村通常所谓名篇之故也;而尤可注意的在于,在邓之诚所作的吴梅村小传中,解释《读史偶述》三十二首中第3、4、5、11、12、13、15、17、19、22、25、26、27首(《清诗纪事》选三首);解释《读史有感》八首中第1、2、3、4、6、7、8首(《清诗纪事》选三首);解释《古意》六首(《清诗纪事》亦全选);解释《偶得》三首(《清诗纪事》选二首)。
可见邓之诚并非不悉梅村于沧桑间事属笔之功。
1陈田:《明诗纪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钱仲联学述》,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版,第94页。
3钱钟书先生于1987年12月25日给苏州大学明清诗文研究室的信中说:“邓书附会影响,甚至杜撰虚造,逞其私智,误人不浅。
如谓塞尔赫集中《西洋镜》诗,即寓‘西洋镜一戳就穿’之讥,然《晓亭诗钞》卷二只有《西洋画》诗;又如称邵陵自题《疎园集》诗非邵长蘅所及,不知此诗全袭南宋戴东野《农歌集》卷四之作,仅易一字而已。
(拙著《谈艺录》314页已隐摘其讹。
)此类不胜枚举。
又于诗学实无真解,评骘语每令人笑来。
”参见《钱仲联学述》,同上。
按:《初编·自序》明言诗人“代怨诽以歌谣,易弁服以冠冕”,分明是从世道人心来评价诗的意义,与钱氏的观照角度显有不同;况且,“今之采摭,但以证史,不敢论诗”,则已先于钱先生批评之前谢不能战矣。
但信中“邓书附会影响,甚至杜撰虚造,逞其私智,误人不浅”似不能不稍作置辩,若钱先生的批评成立,则《初编》有涉于“编造史料”之罪名。
不过,从钱钟书先生提出的例证来看,皆无以支持其批评。
邓之诚先生所读《晓亭诗钞》,是否与钱钟书先生所获相同,尚待核实,即便确是误录,似乎也还构不成“杜撰虚造”的罪名;古人借前人或他人之诗来表达心志,后人读此诗而未及知晓此诗所用为成句,似乎也说不上“逞其私智”。
此为顺及。
然其选诗,必有极严格标准,不然,如小传中所引,皆当入选,因其有本事,且本事多为未经人道者。
这恰可说明邓之诚先生的选诗,并不以此诗是否有诗评、逸事为标准。
二、清诗纪事初编的宗旨:
以诗存人、以诗系事、以诗补史
《初编》以清代开国八十年的纪事诗为一群体,以诗选行世。
邓之诚先生于《中华二千年史》中指出:“清代史家林立。
其著述不外考补:考以辨诸史之义,补以补修前代之史。
而于当代史事,述者寥寥。
盖清初庄史之狱,株连至广;乾隆中复有禁书之厄。
学者怵目惊心,群趋考据,以避罗织。
而纪载遂视为畏途矣。
”故其所录之诗,尤拳拳于以诗存人、以诗系事、以诗补史。
《初编》首详于记载前言往行,使英烈事迹永存于人间:如根据黄翼圣诗来推求其行迹,则于《小传》中言:“疑曾官于永历朝。
易代后,讳莫如深,今无可考矣”;如作冷士嵋《小传》则从杨宾《晞发堂诗集》中亡友诗证冷士嵋亦参加义军,并由其行事知“赠言井中诗”非虚言,从而证知冷士嵋所行亦郑所南之志事;如徐枋《怀人诗》案语云:“读吴子墓志铭,证以杨宾所撰《徐昭法吴稽田两先生合传》,乃知枋与妹婿吴祖锡有居者行者之不同,而图谋恢复则一。
监国及永历时,祖锡皆授兵部职方司郎中,出入张煌言、郑成功军中,能以兼金购清帅为己用。
又尝客于总督麻勒吉,以脱其祸。
数为奇计,皆濒于成而败。
康熙十六年,迎周府镇国将军丽中至膠州大珠山,将起兵奉丽中监国,会以呕血死。
其死也天下知与不知,皆为流涕。
而中原义士为之起坟墓,祭伏腊,每临其墓,无不哭失声者。
《与魏凝叔书》所谓‘操舟之人已逝,苟有人心,能不痛绝’,即指祖锡,亦即诗中所谓远人”;……当是之时,遗民志士常隐身避地以待有为,而故国亡灭,黑白是非遂淆错莫定,百千年后,复有谁知其未信之志、未竟之功!《初编》反复致意于生平事迹几湮没不详、唯在同时诗人吟咏中时见惊鸿一瞥的人物,正为白其事、表其功、彰其志、淋漓天地之元气。
“古人作诗,直纪当时制度风俗,无凌猎无加减,非苟而已也。
”1《初编》所录,次则详于陈述风俗故实,使历史真相不至于湮没。
清自开国起,即声称拨乱反正,以永不加赋为一代惠政特色。
但是,官史载有顺治十八年以明季练饷每亩派徵一分为词,加派各省数百万的诏书,可知此项政策并未能始终落实;而,透过当时人的诗歌,我们可以知道,即使在此之前,这项恩惠亦远未落实到生民百姓、家家户户。
魏禧《卖薪行》、《孤女行》、《孤儿》三首,俱辛丑作(按:1661年)。
句云:“公私数加派,私费十倍之。
昨日符牒下,有官自北来。
逋欠及锱铢,执缚谒京畿”,作于顺治十八年前,已道出“一身但得活,愁苦无终期”的悲号,可见惠政不惠。
颜光猷《苦旱行》:“贫者农伤杼轴空,富者输边囊金竭。
古今财赋只此馀,兵饷未给空愁结。
吁嗟今年租税敲扑成,明年租税宁无缺。
眼前空有救荒谋,官吏中饱谁能说”,则与《中华二千年史》所言“台湾平后,财政有余,欲以示惠于民,乃有普免钱粮,巡幸经过地方免征之事。
……然官吏预征,实惠不及农家,佃农更无论矣”相合。
清代捐纳之政,一代不改,贻害民间甚矣,然会典出于避讳,一字不提,唯《清裨类钞》有一条 “捐输,秕政也,开国即行之……”2的相关记载。
清太宗常言:“理财裕国,亦为民而已。
”3惜其理财裕国,常出以放抢南朝、疯狂掳掠的行径。
圈地4、养马5、任用苛吏6、强抢民女1、督捕逃人2,种种秕政,不一而足。
其行径与“仁政”相违实甚。
1王国维:《东山杂记》卷一,辑于《王国维学术随笔》,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2转引自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东方出版中心1988年版,第712页。
3转引自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3页。
4韩菼:《有怀堂集己未出都怀诗》:“破巢兵捕捉,勾租吏怒嗔,输租仍殿租,褫辱及衣中。
室毁还作室,督促旧主人。
”该诗自注云:“辛丑年奏销案应连逮,时驻防兵圈占房屋,更代为修葺。
”据此,旗兵驱逐屋主,而又令屋主代为修葺,扰民亦可谓甚矣。
5傅而师:《养马行》“朝廷养马为赤子,肯令秋田日日芜”(指庚寅年广州城内外三十里所有庐舍坟墓,悉令官军筑厩养马一事)。
见《清诗纪事初编》第895页。
6孙枝蔚:《秋胡行》“用法如此堪惊”。
见《清诗纪事初编》第170页。
有清实录之修,尽摒直笔纪事的史学传统,惟录上谕,且常首尾不能相应,而《初编》一书,录当时诗人吟咏,纪事详备,允为官修清朝开国史的可靠补充。
此外,《初编》致力于搜寻文献材料,使朝章国故、诗人心志重现于天壤:如据顾景星《张献忠为诗大书驿壁吊之》中之自注得出结论“据此知献忠子秉吾,为他书所未及”;如读恽格诗即于《小传》中言:“三绝中一点一滴,皆故国之思,非真识者不能辨也。
若仅目为高逸,未免泯没烈士苦心。
……其诗之当传者皆不传矣。
……其惊心而动魄者,渺乎不可得而遇也。
”;又如于潘柽章、周篆《小传》中,均特标出翁广平其人云:“(翁)广平《听莺居文钞》不传,幸范锴录此文入浔溪纪事诗注,为人所称”(记庄史事始末);“(翁)广平一生表章遗逸,此集幸赖之以传。
而广平所著《听莺居文钞》三十卷,多论顺康间事,姚鼐尝为之序,竟无刻本,至于不可踪迹,……后之人亦无如广平之好事者,为可叹也。
”;又如考订汤燕生《赭山怀古》版本,得出“赭山怀古四章,为吴伟业激赏,以为诗史。
……此诗原题《赭山怀古》,明诗综去《怀古》二字,并改字句之触忌者,今依《遗民诗》,尚有三四两首”,皆如是。
《初编》自序有云:“是集之作,端资纪事……书史但称是时之盛,民生疾苦,不能尽知。
唯诗人咏叹,时一流露。
读其诗而时事大略可睹,是集采诗即依此为准。
但取其事,不限名家,率皆取自全集。
寒斋所无,或从通假,其集已佚,间录诸选本。
犹冀得其专集也。
小传摹列朝诗集而作,略著其人,轶闻逸事,间亦叙列。
”明清鼎革之际,是非颠倒,黑白混淆,脱漏、曲隐、篡改、瞒骗……种种手段不一而足,生于一个海不可蹈、薇不可采的时代,一代史事真相明灭于烂纸昏墨之中,而信史之保存,很大部分端有赖于草野之间的吟咏。
自序所言“读其诗而时事大略可睹”云云,正是注意到诗歌在保存史事方面的价值。
“以诗存人、以诗系事、以诗补史”的宗旨,其深层意味则在于:有清一代官史不足征信;而官史所讳言的事迹人物,自有其留存于天壤之间的价值。
钱穆《国学概论》:“异族猜忌,文字之狱屡兴。
康熙初年,有庄氏史案,后又有《南山集》案。
……凡及前代史实,尤触忌讳。
章炳麟《检论·哀焚书》:‘满洲乾隆三十九年,既开四库馆,下诏求书,命有触忌讳者毁之。
四十一年,江西巡抚海成,献应毁禁书八千馀通,传旨褒美。
督他省摧烧益急。
自尔献媚者蜂起。
初下诏时,切齿于明季野史。
其后四库馆议,虽宋人言辽、金、元,明人言元,其议论偏谬尤甚者,一切拟毁。
及明隆庆以后,诸将相献臣所著奏议文录,丝帙寸札,靡不然爇。
厥在晚明,当弘光、隆武,则袁继咸、黄道周、金声。
当永历及鲁王监国,则钱肃乐、张肯堂、国维、煌言。
自明之亡,一二大儒,孙氏则《夏峰集》,顾氏则《亭林集》、《日知录》,黄氏则《行朝录》、《南雷文定》,及诸文士侯(方域)、魏(禧)、邱(维屏)、彭(士望)所撰述,皆以诋触见烬。
……然隆庆以来,至于晚明,将相献臣所著,仅有孑遗矣。
’”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此四主历时十有八年,清代谓之福、唐、桂、鲁四王(桂王一称永明王),比于宋末之二王。
然《宋史》犹附二王于《瀛国公纪》,《明史稿》仿之,尚为福、唐、桂三主立专传,而《明史》则不然,附由崧事于《福王常洵传》,聿键事于《唐王桱传》,由榔事于《桂王常瀛传》,以海事于《鲁王植传》,而于目中不著其名,非细检无由知之。
且所叙事迹极略,不足备一朝之史。
于其时之宰执大臣,舍生取义之士,如……,虽亦为之立传,而所遗者亦甚多。
又以牵涉时忌,不复能具首尾,此有待于补订改撰者也。
”
萧一山《清代通史》:“乾隆三十年,蒋良骥充国史馆纂修,据《实录》红本成《东华录》十六卷,至雍正末为止。
光绪初,王先谦入史馆,援例绎乾隆以次各朝为续编,又病蒋录简略,复自天命迄雍正而加详焉。
然蒋录虽简,而纪事出于王录以外甚多,以其初为初纂本,非乾隆以后改订之本也。
乾隆因尊祖而为其祖讳,毫无存留信史之念,是以修改之实录,与初纂本《实录》迥不同矣。
”
柳诒徵《中国文化史》:“前代文人受祸之酷,殆未有若清代之甚者,故雍、乾以来,志节之
1孙枝蔚:《难妇词》:“自到旗前多姐妹,笑声一半是扬州”。
见《清诗纪事初编》第170页。
2申涵光:《哀流民和魏都谏》:“东家误留旗下人,杀戮流亡祸及鸡狗”。
见《清诗纪事初编》第146页。
士,荡然无存。
……其时所传之诗文,亦惟颂谀献媚,或徜徉山水、消遣时序及寻常应酬之作。
稍一不慎,祸且不测,而清之文化可知矣!”
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清实录)忌讳多矣。
……有清实录之修,但录上谕而无纪事,且多首尾不备。
”
综上,可知清代官史在后世信誉颇差。
实际上,清初之人对清代官史已无信心。
钱牧斋《胡致果诗序》有云:“至今新史盛行,空坑、厓山之故事,与遗民旧老,灰飞烟灭。
”1易代之后,新朝为胜国修史必有芟夷,为当代修史则必有粉饰。
清初诗歌,作为一种相对私人性的撰述,对于清代官史,正足以补其缺漏、烛其曲隐、斥其欺瞒、显其篡改。
诚如屈大均《东莞诗集序》所言:“士君子生当乱世,有志纂修,当先纪亡而后纪存,不能以《春秋》纪之,当以诗纪之。
”2如果说,孟子言“诗亡然后《春秋》作”,是揭示出春秋时期中国文化的承当者,已从为朝廷提供当下史材料的诗人,转变为直接撰作私史以著褒贬微意的史家;那么,在明清之际,当修史一事被官方垄断,真相遮蔽,忠节湮没,“不能以春秋纪之,当以诗纪之”的陈述,则表明明清之际中国史家实录精神,乃由诗人与史家并肩担当。
尤其应当指出,当康熙初年庄氏史案后,民间修史已成禁忌,于是,以诗歌寓春秋微意,成为易代之际诗人的共识;诗人之职,重于史家。
三、《清诗纪事初编》的渊源:
《中州集》——《列朝诗集》——《雪桥诗话》
诗歌之有纪事,早滥觞于《尚书》有关虞廷《赓歌》、夏《五子之歌》的记载;兹后,《左传》中有《野人歌》,《吕氏春秋》记《涂山》,《穆天子传》述《黄竹》;再如诗三百的传序、王逸《楚辞章句》题解,无不具有纪事性质。
由此,中国虽然没有长篇史诗,但诗史的观念,却贯穿于整个古典诗歌的传统之中。
《初编》之作,对中国诗学精神中的纪事功能有极到位的理解和把握,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当然可以认为《初编》的渊源,恰出自于中国诗学的写实风格。
然此点甚为笼统,因为中国最好的诗歌诗选,皆具此关心民瘼、恪守良知的共同性格;据笔者考察,邓之诚先生撰著《清诗纪事初编》的近源,应是元好问的《中州集》、钱牧斋的《列朝诗集》、及杨锺羲的《雪桥诗话》。
《中州集》以诗存史、系念故国的意义,一直到明清鼎革之际方才凸现。
明代末年,毛晋刊刻《中州集》,视其为野史之一。
钱牧斋继承程嘉燧的遗愿,编撰《列朝诗集》,在其序言中云:“元氏之集诗也,以诗系人,以人系传,《中州》之诗,亦金源之史也。
吾将仿而为之,吾以采诗,子以庀史,不亦可乎。
”《列朝诗集》与《中州集》的关系,甚为彰然。
3
《雪桥诗话》撰写于民国初年,缪荃孙为其作序,谓之国朝掌故书,并言“由采诗而及事实,由事实而详制度、详典礼。
略于名大家,详于山林隐逸,尤详于满洲。
直与刘京叔之归潜志,元遗山之中州集相埒。
”4李详为之作跋,亦云:“本朝之事其意深厚,其旨隽永,其征文考献之心,无标榜门户之习,别裁伪体,导源正宗。
其有资史料,则遗山之中州集,牧翁之列朝诗集,小长芦叟之静志居诗话,顾秀野之元诗选也。
……钱朱之选,详于东南而略于西北,君书至弥其憾。
”5前者指出《雪桥诗话》与《中州集》可共看同论,后者则进一步表出其于《列朝诗集》的联系;职是,《中州集》——《列朝诗集》——《雪桥诗话》,此一源流可以确定。
《雪桥诗话》自跋:“大抵论诗者十之二三,因人及诗、因诗及事,居十之七八。
其人足纪1钱牧斋:《牧斋有学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590页。
2屈大均:《翁山文钞》卷一,商务印书馆,民国三十五年版,第15页。
3参看胡传志:《〈中州集〉的流传和影响》,《古典文学与文献论集》,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雪桥诗话初集》卷首,缪荃孙序,求恕斋刊本。
5《雪桥诗话初集》卷首,李详跋,求恕斋刊本。
而无诗,其诗足纪而无事,概未之及焉。
……有未竟者,当俟续编。
”与《初编》自序:“继计有功厉鹗陈田而作,僭妄之讥,知难幸免,然三家名为纪事,而诗多泛采,无事可纪。
今之采摭,但以证史,不敢论诗,聊符纪事之实,或者不为大雅所弃乎。
”皆言其选诗的着眼点乃在于诗中所记载的史事;《雪桥诗话》自跋:“为书十二卷,不足括一代之诗之全,而朝章国故、前言往行,学问之渊源、文章之流别亦略可考见。
”与《初编》自序:“读其诗而时事大略可睹,是集采诗即依此为准。
”皆言采诗的标准,是以诗系事;《雪桥诗话》自跋:“若夫网罗旧闻、整齐排类,为本朝一代诗史,与太鸿、秀野、蒙叟、锡鬯诸老之书相赓续,则以俟诸博雅君子。
”与《初编》自序:“若钱书摹中州集,以史自命,更非所愿闻也。
”皆表出文学与史学,虽血脉相通,但气质倾向究竟不同,云以诗补史、以诗证史固可,而言诗皆为史则未必的观念。
而陈宝琛序《雪桥诗话馀集》曰:“或以人存诗,或以诗存人,大率以诗为经,以事为纬,其最难者,如举一人之事,每臚举他人所赠诗以证其人之生平。
”评其为一代之良史,金蓉镜《雪桥诗话三集》序指其“谈诗而怀国政、念旧俗、系族世、序交游,正得论世知人之旨”,则与本文第二节所总结《初编》之主旨相合。
此外,据邓嗣禹等所撰《邓之诚先生评传》1一文,杨锺羲与邓之诚先生为忘年交,以杨邓之交谊,邓之诚先生自有可能受杨之影响;此外,《骨董琐记》中提到《雪桥诗话》共有五处2,《初编》的小传中亦有多处直接引用《雪桥诗话》处3。
据此推论《雪桥诗话》作者杨锺羲的诗学、史学思想对邓之诚先生具有一定的启发,恐非臆断。
放开去看,杨锺羲的诗学思想,受晚清来诗(兼词)通于《春秋》之思想的熏习(此点,陈三立、陈衍、沈曾植、朱古微等均有表述及所作4)。
职是之故,《雪桥诗话》对《清诗纪事初编》之编撰有直接影响、而其要乃在于诗史相通观念之递承一节,亦可以确定。
综上所述,《清诗纪事初编》本于对中国传统诗学求实存真之史家性格的准确把握,而其体例范式、编撰宗旨,则与《中州集》、《列朝诗集》、《雪桥诗话》一脉相承。
四、结论
自陈寅恪先生标举“诗史互证”观念以来,诗歌与史事的互发共证,成为中国现代学术史上的经典阐述。
邓之诚先生师承《中州集》、《列朝诗集》、《雪桥诗话》诗史相通的风格,秉持“以诗存人、以诗系事、以诗补史”的主旨,以纪事诗编表达其“诗能存史”的史学观念,亦可视为对“诗史互证”的另一番探求。
1《邓之诚学术纪念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分别是,页186、页188、页192、页240、页256。
3如,《清诗纪事初编》上,录吴祖修《赋得得勒苏冠》,加按语云:“案张云章《朴村集》之《唐东江家姜西溟冠坠于案》云:‘梦符金屈卮,醉脱红缨帻’,似当时士庶常服,皆红缨帽也。
孔东塘亦有‘风里烟筒喷脑麝,雨中缨帽湿樱桃’句,皆见《雪桥诗话》。
”
4《雪桥诗话初集》卷首,沈曾植序:“称其诗以论其事,稽其谋度其心虑。
人伦之纪,春秋之事,不在兹乎?余尝语圣遗:韩公傅以儒行说诗义,盖比于公谷之说经;刘中垒以固实说诗事,盖比于左氏之作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