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侦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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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的侦查方法》

随着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聊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银行等网上商务活动日渐兴起,网络已成为百姓生活中一种较为重要的工具。在这个虚拟世界的互联网上,既孕育着希望,也潜伏着陷阱,而且陷阱又非常隐蔽,让网民无知觉,防不胜防。网络正日益深入我们的生活,它在为我们带来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即网络犯罪。而基于其独特的隐蔽性和高科技性,使得网络犯罪的侦查也较其它犯罪更为困难。

新型的网络犯罪更给我们的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其网络犯罪的侦破困难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智能性,网络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犯罪主体具有相当高的电脑技术或网络技术,相当一部分实施网络犯罪的人往往是熟练的计

算机人员或计算机专家。作案者多采用高科技犯罪手段并且犯罪分子作案一般都经

过周密的预谋和精心的准备。犯罪分子作案前一般要精心策划反侦查对策,把自己

的犯罪活动限制在难以发现的范围内。

二.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隐蔽性是刑事犯罪的共性,网络犯罪的隐蔽性表现尤其突出。首先,网络犯罪侵害的多是无形的目标。除物理性破坏类犯罪外,网络犯罪的直接目标往往是无形的电子数据或信息,而数据一旦存储进电子计算

机,人的肉眼就难以看到。其次,网络犯罪所需时间极短。计算机执行一项犯罪指

令,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长则几分钟,短则几秒,甚至几毫秒、几微妙,因

而网络犯罪便于实施而难以发现。还有,网络犯罪的作案犯罪范围一般不受时间、

地点的限制。

三.网络犯罪的侦查取证难度大,网络犯罪事实上是没有传统犯罪学意义上的现场的,如果一定要为它找到一个犯罪现场,那也不过是一个抽象的、数字空间中

的犯罪现场,这就使得传统犯罪侦查方法中的“现场勘查”完全失去了意义。犯罪

证据难收集,易破坏。网络犯罪是新型犯罪,对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经验还甚少,

谙熟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侦查人员也很少;对网络犯罪的调查过程极易侵犯个人隐私

领域。

网络犯罪的侦查方法对策:

一.针对网络犯罪研究传统侦破方式与科技化侦破方式结合的侦破思路。有以

下几个侦破思路可以借鉴。

(一)、根据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网络信息查找有关线索。犯罪嫌疑人会有一个或多个虚拟身份,而这些虚拟身份会留下一些关于现实的真实身份的线索。比如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博客,qq,发帖信息等,可以查出他的某些个人信息。

(二)、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网络IP寻找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及活动范围,电脑设备等。

(三)、根据犯罪嫌疑人手机信息查找有关线索,手机已成为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通信工具,犯罪分子也会利用手机与被害人联系等,所以我们可以利用手机信息查找犯罪嫌疑人的位置,通话记录,联系人等。

(四)、根据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诈骗工具提取犯罪证据。犯罪嫌疑人进行网络犯罪活动时,必须要用到网络设备,当我们拿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网络设备时,要及时对网络设备进行固定封存。因为网络犯罪的对象通常是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和程序,其犯罪证据易被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破坏,如果侦查部门不及时迅速采取侦查活动,犯罪分子就有充分的时间来隐匿、毁灭罪证或者伪造证据

二.网络犯罪的侦查组织机构。我国为了对付网络犯罪,公安部设立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公安厅也相应设立了,网络安全监察处,它们对于发现犯罪、收集情报有独特贡献。我国最年轻的警种“网络警察”组建至今时间不长,其规模却在不断扩大,目前,全国约有20个省、市、自治区正在筹建网络警察队伍。

三.及时迅速发现线索,处理线索。网络犯罪的对象通常是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和程序,其犯罪证据易被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破坏,如果侦查部门不及时迅速采取侦查活动,犯罪分子就有充分的时间来隐匿、毁灭罪证或者伪造证据四.客观严谨全面对待电子证据。在网络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对数据进行的窃取、修改等操作,一般不会直接引起计算机系统运行的明显变化,从外表上看来一切都同往常一样,这种隐秘性决定了在网络犯罪的侦查中,必须坚持客观全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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