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申请书(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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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经费概算、拟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经费的必要说明
项目总经费预算为300 万元,拟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经费300 万元。项目概算具体说明如下:
(1)设备费:总预算共计52万元,占总经费的17.33%,从国家财政拨款中列支。用于引进真空镀膜装置、自主设计和试制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封装设备;搭建器件制备-封装-测试一体化系统。
(2)材料费:总预算93万元,占总经费用的31%,从国家财政拨款中列支。主要用于支付试验所需的部分原料,包括各种共聚单体、催化剂、化学试剂、无机半导体材料、Pt片、ITO/FTO玻璃、合成用的玻璃仪器等。
(3)测试化验加工费:总预算33万元,占总费用11%,从国家财政拨款中列支。主要用于支付无机纳米材料和所合成聚合物的核磁共振、红外光谱、紫外-可见光谱、元素分析、光致发光性能测试、热性能、力学性能、SEM、TEM、XRD等结构表征及光学性能检测,以及制备的电致发光器件的结构表征和电致发光性能检测等实验的费用。
(4)燃料动力费:无。
(5)技术引进费:无。
(6)差旅费:总预算15万元,占总费用5%,从国家财政拨款中列支。主要用于支付相关调研、外出测试的差旅费用,50人次,每次3000元,共50×0.3=15万元。
(7)会议费:总预算6万元,占总费用2%,从国家财政拨款中列支。主要用于支付学术会议注册费、版面费,项目协调、评审等活动的费用,包括会议的场地租用费等。
(8)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预算为24万元,占总经费的8%,从国家财政拨款中列支。用于出国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国外专家来国内交流、指导、研究生培养等。派遣中方研究人员2名赴日本进行合作研究的费用。
A)课题组成员赴日本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按3人次,4万元/人/次,共12万元;
B)日方专家往返交通费,2人次/年,1.0万元/人次计,6人次共6万元;
C)日方专家在华期间的住宿及交通费,5000元/人/月,2人4年共12月,总计6万元合计:12+6+6=24(万元)
(9)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总预算8万元,占总费用2.67%。从国家财政拨款中列支。主要用于支付信息资料的检索(查新与文献调研)、技术资料费、出版费(10篇论文)、专利申请费(8项发明专利)等。
A)复印、打印、检索、翻译:2.8万元;
B)专利申请费,4万元;
C)论文发表版面费,1.2万元。
合计:2.8+4+1.2=6(万元)
(10)劳务费:总预算45万元,占总费用15%,由国家财政拨款列支。主要用于支付本项目参与人员中无工资收入人员,如研究生的试验补助、海外专家和其他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等费用。
A)研究生科研补助:研究生8人×10月×0.08×4年=25.6万元,暑期降温费1.4万元。
B)海外专家来华进行合作研发、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讲学等支出的劳务费用:2人共12个月,按每月5000元计,共0.5万元×12=6万元
C)其他外聘人员劳务费:2人×6月×0.25×4年=12.0万元
(11)专家咨询费:总预算6万元,占总费用2%,由国家财政拨款列支。主要用于支付给参加研究、试验等咨询会议的专家的费用。
A)项目执行期内会议咨询4次,预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共40人次,按照500元/人计算。0.05×40=2(万元)
B)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咨询费,共40人次,按照500元/人天计算。0.05×40=2(万元)
C)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通讯咨询费,共200人次,按照100元/人计算。0.01×200=2(万元)
合计:2+2+2=6(万元)
(12)管理费:总预算18万元,占总费用6%,由国家财政拨款列支。承担单位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提取管理费(100万以下按8%提取,100万-500万之间部分按5%提取)。100×8%+200×5%=18(万元)
(13)其他费用:无
2.合作外方投入(经费、关键技术、设备装备、资源等)说明
(1)经费投入:中方项目主要成员定期(每年1个月)到日方进行交流访问,日方为我方研究人员提供在日期间的住宿以及部分生活补贴,承担进修费用。
(2)关键技术投入:提供有机/无机材料的复合技术、电致发光器件的结构设计和封装
技术,协助制备电致发光器件,进行发光性能测试,在工程放大方面给予指导,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3)设备装备及资源投入:日方提供发光器件的封装、结构表征及性能测试设备;以Sumita教授为首的研究团队;项目组人员在日本期间可以使用外方的研究平台、技术资料。
3.国内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部门(地方)配套资金说明
无
4.拟申请专项经费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费、技术引进费用、劳务费等的必要说明
设备购置费:52万元,用于购买真空镀膜装置(约20万)、自主设计和试制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封装设备(包括芯片安放机、金线键合机、注胶机、荧光粉涂布机、塑封机、测试机、编带机、划片机等共约22万元);搭建器件制备-封装-测试一体化系统(包括惰性气氛样品传输空腔,联动机,机械手臂等辅助设备约10万元)。
技术引进费:无;
劳务费: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项目参与人员中无工资收入人员,如研究生的试验补助、海外专家和其他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等费用。其中,
总预算45万元,占总费用15%,由国家财政拨款列支。主要用于支付本项目参与人员中无工资收入人员,如研究生的试验补助、技术奖励和海外专家劳务费等费用。
A)研究生科研补助:研究生8人×10月×0.08×4年=25.6万元,暑期降温费1.4万元。
B)海外专家来华进行合作研发、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讲学等支出的日常生活及劳务费用:2人共12个月,按每月5000元计,共0.5万元×12=6万元
C)其他外聘人员劳务费:2人×6月×0.25×4年=12.0万元
5.拟申请专项经费中“其他经费”的理由及必要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