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孩子出生证明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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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孩子出生证明有时间限制吗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血缘关系﹑申报国籍和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请新生儿家长在宝宝出生后,为宝宝确定姓名,并及时(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需告之以下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
二、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委托书”,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产妇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准确填写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前,确定好新生儿姓名,姓氏与父母其中一方相同,不可姓第三方姓氏,如需冷僻字,户籍部门提供可以落户证明。签发后,《出生医学证明》不可以更改“新生儿姓名”。
五、无法确定新生儿母亲信息,不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由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携带以下材料:
1.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的“委托书”,受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双方户口原件及双方户口第一页和本人那一页复印件各一份。
2.《母子健康手册》中产后访视单页须加盖产后修养地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公章; 自费﹑省医保、新农合患者需提供出院结算单,市生育保险患者应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加盖病案专用章的产妇“住院病案首页”及“新生儿分娩记录”复印件。病例复印费1元,费用自理。
4.有办理人签字的《出生医学证明》告知单。
5.单亲需提供“单亲声明”及居委会“单亲证明”,或不能提供父亲信息的情况说明。
6.新生儿父母属港澳或外籍人员,需出示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属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需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持无中文标识护照的,需有大使馆“中文翻译件”或公证处的护照“公证书”、或公安机关出具“新娘婚嫁电子档案表”。
七、《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录入后,领证人对录入的《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签字。
八、《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新生儿家长不得私自拆切。
九、您办理的出生证明的时间为:20 年月日—20 年月日
十、办理时间:每周一﹑二﹑三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宝宝出生后需要办理的手续(上海)
出生医学证明:
这个是在生产的医院办的,带好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想好小宝宝的姓名。
宝宝报户口: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宝宝的社保卡及医保卡申领:
填写申领表(到街道社保中心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一页有地址的和有小朋友姓名的) 如不是本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地点在就近街道服务中心。
注意: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后去拿医保卡+就医记录册,以后看病时需医保带好卡册;每年缴费时间段之间,然后享受次年的之间享受医保待遇,不交不享受。新生儿不受此时间限制。
生育基金申领:
1、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中心领取
2、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面写上夫妻双方的姓名、户籍地址、所属街道 (出院时候医院会给的,一式两联,一联办生育保险用的,一联给单位请假用的.要那张黄色的)
4、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复印有双方姓名及身份证的一页,户口簿复印第一页及夫妻双方的两页。)
5、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转帐功能的软卡)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
6、生育妇女委托家人或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的要求是A4纸,而且要分开复印,不能节约纸张印一块;材料齐全的话,当场会受理,会有一张打印的单子交给你确认签字,上面有具体金额的,其中一联是留给我们自己的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条件的本市户籍公民,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①、身份证明; ②、户籍证明; ③、婚姻状况证明; ④、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⑤、子女的户籍证明; ⑥、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光荣证》是可以委托办理的,委托办理时,除提供上述的所有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上海市独生子女保险:
计划是由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计划保费为60元,保险期限为1年,包括独生子女疾病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医疗(最高保障金额5千元)、重大疾病(保障金额2万元)等保险责任,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