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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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3]第6号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各院(系)应严格根据审核程序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核。
请各院(系)通知学生核对教务MIS 系统“学籍卡片”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毕业相片等),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如发现问题,学生可带有效证件向所在院(系)反映,院(系)收集汇总后报教务处统一修改。
教务处将对毕业生的学籍资料进行清理、核查,进一步健全学籍档案信息。
此信息是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毕业材料的学生信息依据,并将上报教育部用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毕业生资格审核。
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教(2012)25号)文件的规定,对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核。
毕业条件如下:
1、已经修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学分且全部课程及格的学
生准予毕业。
对已修读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全部课程,但部分课程(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学生只准予结业。
2、本科学生必须修满6个学分的校级公共选修课程。
各院(系)完成相关审核后,需对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选择留级学习还是结业离校进行确认,要求所有毕业生在“毕业生信息审核表(不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见附件1)中签字,对学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本科学生要求填写“2009级本科生学籍异动或结业确认书”(见附件2),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学务科。
三、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校教(2012)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条件如下:
1、符合毕业条件。
2、外国语水平。
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在50分以上(含5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大学英语4》考试成绩及格;其他专业学生《大学英语4》考试卷面成绩及格且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口语考试,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
3、需破格申请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校教[2012]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为确保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各院(系)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向校学位工作办公室提供初审合格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
和有关材料,学位工作办公室将对院(系)提出的初审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四、上报时间。
1、各院(系)应在5月31日前上报“毕业生信息审核表”及“本科生学籍异动或结业确认书”。
2、各院(系)于6月7日前上报由学士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名册(见附件3)及电子数据。
附件1:毕业生信息审核表(不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附件2:2009级本科生学籍异动或结业确认书
附件3:2009级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报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务处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