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金属杂项制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八十三章贱金属杂项制品

注释:

一、在本章,贱金属零件应与制品一同归类。但税号73.12、73.15、73.17、73.18及73.20的钢铁制品或其他贱金属(第七十四章至第七十六章及第七十八章至第八十一章)制的类似物品不应视为本章制品的零件。

二、税号83.02所称“脚轮”,是指直径(对于有胎的,连胎计算在内,下同)不超过75毫米的或直径虽超过75毫米,但所装轮或胎的宽度必须小于30毫米的脚轮。

总注释

第七十三章至第七十六章及第七十八章至第八十一章的货品均按不同的金属分类,而本章则与第八十二章一样,包括某些特定类型的物品,不论其由何种贱金属构成。

总的来说,贱金属零件应与其制品一同归类(参见本章注释一)。但本章不包括弹簧(即使制成供锁等专用)、链条、缆索、螺母、螺栓、螺钉或钉子;这些货品应分别归入第七十三章至第七十六章及第七十八章至第八十一章的相应税号(参见第十五类注释二及本章注释一)。

83.01 贱金属制的锁(钥匙锁、数码锁及电动锁);贱金属制带锁的扣环及扣环框架;上述

锁的贱金属制钥匙:

10 —挂锁

20 —机动车用锁

30 —家具用锁

40 —其他锁

50 —带锁的扣环及扣环框架

60 —零件

70 —钥匙

本税号包括用钥匙才能打开的锁闭装置(例如,弹簧锁、杆锁、杠杆锁或布拉曼锁)或通过字母或数字组合才能打开的锁闭装置(数码锁)。

本税号还包括电动锁(例如,供公寓街门或电梯门用的)。这些锁可以通过插入磁卡、在电子键盘上输入组合数码或通过无线电波信号等操作开启。

本税号主要包括:

一、各种类型的挂锁,供门、行李箱、钱箱、袋子、自行车等用,包括用钥匙开启的搭扣锁。

二、供门、信箱、保险柜、盒或匣、家具、钢琴、行李箱、手提箱、手提袋、公文递送箱等用的锁;供汽车、铁路车辆、有轨电车等用的锁;供电梯、百叶窗、拉门等用的锁。

三、带锁的扣环及扣环框架。

本税号还包括:

(一)明显为上述制品用的贱金属零件(例如,锁壳、栓销、锁舌片及锁插座、螺纹锁眼盖、面板、锁孔榫舌、机械装置及圆筒体)。

(二)上述物品用的贱金属钥匙,不论是否已制成(包括粗铸件、锻坯件或冲压坯件)。

本税号还包括特制的铁路客车车厢门的钥匙、万能钥匙等。

但本税号不包括简单门闩、插销等(税号83.02),也不包括手提包、公文包、公文箱等用的扣件及钩环(不用钥匙或组合数码开启的)(税号83.08)。

子目注释:

子目号8301.30

本子目不仅包括家庭用的家具锁,而且还包括办公室用的家具锁。

83.02 用于家具、门窗、楼梯、百叶窗、车厢、鞍具、衣箱、盒子及类似品的贱金属附件

及架座;贱金属制帽架、帽钩、托架及类似品;用贱金属做支架的小脚轮;贱金属制的自动闭门器:

10 —铰链(折叶)

20 —小脚轮

30 —机动车辆用的其他附件及架座

—其他附件及架座:

41 ——建筑用

42 ——其他,家具用

49 ——其他

50 —帽架、帽钩、托架及类似品

60 —自动闭门器

本税号包括主要用于家具、门窗、车厢等上面的通用贱金属附件及架座。这些通用货品即使制成供特定用途的,也应归入本税号(例如,机动车辆用的门把手或铰链)。但本税号不包括成为物品构件关键部份的货品,例如,窗架或转椅用旋转机构。

本税号包括:

一、各种铰链(例如,平接铰链、提升铰链、角铰链、带式铰链及丁字铰链)。

二、小脚轮,参见本章注释二的定义。

归入本税号的小脚轮必须带有贱金属支架,但轮子可由任何材料(贵金属除外)制成。

具有充气轮胎的小脚轮,必须将轮胎充气至标准气压时再测其直径。

具有轮辐不影响小脚轮归入本税号。

不符合本税目条文或本章注释二规定的小脚轮不归入本税号(例如,归入第八十七章)。

三、不属于第十七类所列零件或附件范围的机动车辆(例如,小客车、货车、旅行车)用附件及架座。例如,制成的串珠饰带;脚踏板;扶手杆、条及把手;遮帘用的配件(杆、托架、紧固件、弹簧机构等);车内行李架;开窗机件;专用烟灰缸;后车厢板扣件。

四、建筑用附件及架座。

本组包括:

(一)装有链、杆等的门护挡;法式窗或其他窗扉的长插销及附件;窗扉扣件及撑条;楣窗或天窗的开关、撑条及附件;门窗钩及眼;双层玻璃窗用的钩及附件;百叶窗或窗帘

用的钩、扣件、止动销、托架及辊端;信箱板;门环、观察孔(已装配光学元件的除外)等。

(二)门销(包括弹珠弹簧销)、门闩、门扣、门碰锁等(税号83.01的用钥匙开启的门销除外)。

(三)商店、车库、棚子、机库等的拉门或拉窗附件(例如,导向槽、导向轨、导向滑轮、滚轮)。

(四)建筑物的门用的锁眼板及指板。

(五)窗帘、百叶窗或门帘的附件(例如,杆、管、圆花饰、托架、扁带、穗钩、夹子、滑动环、止动销);窗帘绳等用的系绳钩、导向装置及结绳装置;楼梯附件,例如,楼梯踏板用护板;楼梯地毯夹、梯毯夹条、楼梯扶手的球形饰物。

适于作窗帘或梯毯夹条等用的条、管、杆如仅切成一定长度和钻孔,仍应按其构成的金属材料归类。

(六)门、窗或百叶窗用的角撑、加强板、加强角等。

(七)门用搭扣、钩环;门拉手及球形把手,包括锁或插销用的。

(八)门制止器及关门装置(下述第八款的货品除外)。

五、家具用附件及架座。

本组包括:

(一)家具腿等用的保护饰钉(具有一个或数个尖头);金属装饰附件;书橱等用的搁板调整器;碗橱、床架等的附件;锁孔板。

(二)角撑、加强板、加强角等。

(三)销(包括弹珠弹簧销)、闩、扣件、碰锁等(税号83.01的用钥匙开启的闩除外)。

(四)箱柜等用的搭扣、钩环。

(五)拉手及球形把手,包括锁或插销用的。

六、(一)行李箱、柜、小提箱及类似旅行容器用的附件及类似物品,例如,箱盖导轨(但不包括扣件);把手;护角;箱盖撑杆及滑动件;篮式衣箱用的闭合杆;伸缩箱附件;但手提包用装饰品应归入税号71.17。

(二)柜、行李箱、匣子、盒子、小提箱等用的角撑、加强板、加强角等。

(三)马具用的附件及类似物品,例如,马嚼子、勒马链、马鞍前穹、马蹬;缰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