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一般规定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及第条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济南奥体中心建设期间先后发生4次火灾。 长春轻轨三期工程施工现场先后发生了6起火灾事故。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状况
3、已投入使用工程,改建期间继续使用, 一旦发生火灾,危害巨大
1993年2月14日,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家具 厅在装修过程中,违章焊接,未按要求清理作业现 场的泡沫塑料、地板革、化纤地毯、海绵床垫等 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81人死亡,53人受伤。 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市东都商厦因 违章焊接引发火灾,造成309人死亡.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公寓火灾。 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 失约1.58亿元。9年4月4日,北京松林里某工地宿舍发生火灾,过火面积 400平方米,着火原因是对讲机电池长时间充电过热引燃被褥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2009年4月6日,中国科技馆新馆在建工地发生火灾,电焊引燃 引燃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材料,过火面积300平方米。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2008年6月2日,北京师范大学科技园孵化大厦发 生大火。火灾原因为幕墙施工电焊时,焊渣引燃下方的外 墙保温材料。火灾造成该大楼西面墙体1至13层外装饰和 保温材料全部烧坏。 2008年7月2日,北京大学奥运乒乓球馆起火。起 火原因是工人使用汽油喷灯烘烤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因温度过高引燃可燃防水卷材和外墙上的聚氨酯保温材料 所致。 2008年7月27日发生济南奥体中心火灾。 火势从体 育馆顶部西北方向开始燃烧,过火面积约3000平米。事 故原因为电焊操作引燃材料保温层所致,大火持续约4个 小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08年10月9日,哈尔滨市经纬360大厦发生火灾。 火灾造成该建筑外墙的部分装修材料被烧毁。火灾原因为 电焊点燃聚氨酯保温材料所致。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一般规定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GB 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威胁的部位(场地中全年最小频率方向的上风侧)。 3、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可燃物堆场等尽量远离明火或 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 4、在建工程内严禁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 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局的防火
原则
一、总平面布局
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发电机房 变配电房 4 可燃材料 库房 5 厨房操作间 锅炉房 5 可燃材料堆场 及其加工厂 7 固定动火 作业场 7 易燃易爆 危险品库房 10 办公用房 宿舍 办公用房 宿舍 发电机房 变配电房 可燃材料 库房 厨房操作间锅 炉房 可燃材料堆场 及其加工厂 固定动火 作业场 易燃易爆 危险品库房 4
宿舍、办 公用房防 火和疏散 规定
5、疏散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
6、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房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 过50m2,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2m。 7、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2、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宜为环形,难以做到时,应设置 12mX12m回车场。 3、如果在建工程的规模较大时,如: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 建工程,或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应设置环 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不仅要设置回车场,还要设置消防 救援场地。
援场
地规 定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建筑防火设计
液体、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 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B类火灾
C类火灾
火灾分类
D类火灾 E类火灾 F类火灾
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 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 等火灾。 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 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如动植物 油脂。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三类人员继续教育)
➢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
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 Y G
学习消防规范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但是,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标 准不尽完善,消防安全的管理责任不落实、技 术措施不完备,违章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 可燃材料、带人施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 临时建筑防火性能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施 工现场火灾事故频发。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 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 高度;
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 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 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 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 的各种非永久性的设施,包括围墙、临时道 路、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地、贮水池, 以及各类施工管线等。
总平面布局
规范在现场管理层面对现场施工平面布置中 的消防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
一是规定了各类临时用房和设施的防火间距 和临建及作业现场的疏散通道要求,以保证 尽量阻隔初起火势蔓延和及时疏散人员;
➢ 3、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 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GB 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 总则1.0.1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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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总则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总平面布局一般规定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2 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 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及第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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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适用。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2.0.2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临时疏散通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所经的路径。
2.0.5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3 总平面布局3.1 一般规定3.1.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
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2场内临时道路;3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4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完整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 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 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 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 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 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 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1.6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 物相对集中区。 3.1.7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 架空电力线下。 3.2 防火间距 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 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
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的在建工程; 3 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临时用房。 3.3.4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在建工程或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的长边一侧 3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小 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3.3 消防车道
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 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 40米;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 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 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 及工作荷载。 3.3.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3.3.2条的规定设置回转场外,尚应按本 规范第3.3.4条的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2011-6-06 发布2011-08-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20-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 2.1、4.2.1(1)、4.2.2(1)、4.3.3、5.1.4、5.3.5、5.3.6、5.3.9、6.2.1、6.2.3、6.3.1(3、5、9)、6.3.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一年六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 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xfbz@ cscec5b. com. 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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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
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
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
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