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行动报告.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整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行动报告
一、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总工程师徐志伦为副组长组长,以种苗站、森林公安局、森防站、林政资源股执法人员为主要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种苗站;在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的同时,紧急向各乡镇传达文件精神,以便于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二、开展专项行动
(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会议,明确做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二)结合宣传贯彻《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3月27日-31印发专项行动宣传单,分发给市民及我县的种苗、花卉生产企业业主,向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业主宣传种苗管理的有关要求,指导和引导他们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20xx年4月1日-15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活动。对苗圃及办证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对当地引进的品种和树种进行清理登记,排查未按规定使用标签、包装的非法经营行为;排查伪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证参与招投标非法行为。清查生产、经营企业有关《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和《种子法》中“两证一签”和档案制度的执行情况。20xx年4月16日-20日对非法从事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不严格执行标签制度、档案制度、引种审批和调种备案制度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通过这次林木种苗执法专项行动,4月20日-25日建立健全了林木种子管理的各项档案和管理制度。要建立林木种子行政执法管理文书档案,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保护档案、林木品种审定与引种管理档案、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管理档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办证管理档案、林木种子质量管理档案。4月25日-30日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为目的,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专项行动成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陈仁副局长的带领下全面完成全县24家种苗及花卉苗木销售点及生产企业相关证件的清查工作。我县无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是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种类、方式、有效期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伪造、涂改标签的行为;有部分
企业的档案制度不完善,领导小组已经出具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整改已经全部完成。全县达到立案案件的专项行动案件为0,目前还未发现有制售假劣林木种子、种苗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