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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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the engineering of nature reserve

建标XXX-2012

2012 北京

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the engineering of nature reserve

建标XXX-2012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林业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XX月XX日

XXXX出版社

2012 北京

前言

《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2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林业行业标准《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LY/T5126-40)施行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工程的总平面设计、保护管理工程设计、科研监测工程设计、公众教育工程设计、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配套工程设计和生态旅游工程设计。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林业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范参加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王志臣赵克金刘增力王新凯

李忠曾德梁安丽丹侯盟

陈蓉伯滕晓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 ××× ×××

国家林业局

2012年X月

目次附件

1 总则

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应为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占)用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编制、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要求创造条件,促进工程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级和地方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工程设计。

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已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络、世界遗产名录和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自然保护区的工程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有关国际组织和协定规定的技术要求。

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应按照批复的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各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对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的自然、社会条件、工程项目建设条件、自然保护区内原有规程设施状况等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组织勘察、设计工作。应通过比较、论证,选定安全、经济的合理方案,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和主要保护对象,编制自然保护区工程总平面设计和各类工程项目设计。

自然保护区类型执行GB/T 14529,自然保护区的规模执行《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标准》,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按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批复或批准建立文件执行。

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必须同自然景观和谐一致,有利于生态系统、物种和自然遗迹的保护,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保护对象的栖息环境,不得设计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装饰性设施。

2 总平面设计

一般规定

按照自然保护区区界、功能区划分、各类建设项目内容、外部衔接道路和内部交通、防火路网等,经过实地勘察、论证、比较后,选择优势方案编制自然保护区工程总平面设计图。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只能布设必需的科研监测、观察及保护性工程设施,并须有严格的控制条件和管理措施。对防火了望塔(台)、野生动物观测点等工程,在条件许可下应布设在核心区外。

缓冲区可以布设科研观察、必要的保护性工程。实验区除布设保护性工程外,应适度集中布设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工程项目。

自然保护区的区界和功能区划必须以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或批准的《总体规划》中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分区为准。实验区内的进一步区划,《总体规划》中已经区划者,从其区划;《总体规划》未作更细区划时,在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中,应在不破坏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自然环境,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下,结合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区划。

总平面设计方案

自然保护区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应在大于或等于1:5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上进行。底图上包括自然保护区边界、自然保护区内部功能区划及与外部的衔接条件、区内原有的工程设施、居民点、社区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等。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局、管理站、管护点、苗圃、码头、了望塔(台)、野生动物救护站、检查站、哨卡等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经选址者,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布设;未经选址者,应按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在图上选址(含比较方案)。并作为交通运输路网的控制点。

实验区内有居民点、社区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时,应在满足社区群众生活和生产的条件下,在现有路网的基础上,适当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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